1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3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4.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4.1.1 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
4.1.2 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 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厂办负责分管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委会的组成如下: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厂办
成 员:设备科科长、质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仓管管理员、果奶车间车间主任、利乐车间车间主任、超净车间车间主任、
党员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女工代表。
4.1.3 安委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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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1审查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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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2审查公司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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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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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4研究和审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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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5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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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6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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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7其他方面
4.2 公司厂办
4.2.1 厂办是安委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2.2 厂办应配备不少于两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2.3 厂办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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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1监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决策
4.2.3 .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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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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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公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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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4.2.3 .6参与公司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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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7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
发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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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8参与组织公司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__
4.2.3 .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__
4.2.3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4.2.4 人员要求__
4.2.4 .1高中以上学历,具备5年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历。__
4.2.4 .2必须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__
4.2.4 .3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适应行业安全管理的需要。__
4.2.4 .4熟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饮料行业安全规章制度,具备饮料生产、电气、机械、设备、交通、防火等方面的知识。
5管理要求
5.1 安全生产委员会
5.1.1 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5.1.2 组织开展重要的安全检查和活动。
5.1.3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定解决方案。
5.1.4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5.1.5 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5.1.6 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1.7 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5.2 厂办
5.2.1 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5.2.2 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与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
实施。
5.2.3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隐患;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5.2.4 配合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学习、培训。
5.2.5 监督现场的作业安全,在责任范围内签发危险作业许可。
5.2.6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5.2.7 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法,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教育。
5.2.8 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5.2.9 监督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并督促设备科组织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年检工作。
5.2.1 0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和复审工作,确保持证上岗。__
5.2.1 1开展职责范围内和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记录
《安全生产委员会任命文件》
《安委会安全专题会议纪要》
《杭州哇哈哈集团吉安生产基地安全管理网络图》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要求。 2、本制度规适用于本公司按照实际设立具有公司特设的安全管理机制。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法人任组长、管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超过多少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根据安全生产法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有: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矿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特制定该制度。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 1、相应性原则:与本厂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机构作相应调整。 2、分
第一章机构设置及岗职设定第一节机构设置根据公司当前规模及现状,便公司运作特设”一室五部"。即室:总经理室;五部:行政部、工程部、客户部、设计部、财务部。机构设置示意图第二节岗职设定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暂设20个岗位及职务,今后随着公司的发展变化再作相应调整。一、总经理室总经理一人,总经理助理一人,共两人。二、行政部经理一人,副经理一人,行政助理一人,文秘一人,共四人。三、工程部经理一人,副经理二人,工
部门编制20年月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当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依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项规定。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防控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
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包括: (1)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法律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四项义务如下: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
《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是: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2、批评权、检举、控告权;3、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4、紧急避险权;5、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6、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权利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⑴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⑵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珠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⑶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⑷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⑸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
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如下:1、安全健康保障权;2、知情权和建议权;3、监督权;4、紧急情况处置权;5、社会保险和民事赔偿;6、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及相关内容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报告事故应当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基层人民武装部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原则等问题的通知
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如下:1、安全健康保障权;2、知情权和建议权;3、监督权;4、紧急情况处置权;5、社会保险和民事赔偿;6、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四项义务如下: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
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权利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⑴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⑵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珠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⑶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⑷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
《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哪些?《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哪些?对照具体条款,《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基本权利有这样几个方面: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保用品;有对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和建议权;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权;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温馨提示】当前回复
一、安全管理目标1、安全生产: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和杜绝灾害恶性事故,一般事故频率在0-20%以内,施工现场达标保证合格率100%。2、文明施工:争创省级文明工地,保证创市级文明工地。二、安全管理措施1、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保障生产者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为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1)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员、工
对于从业人员的义务,《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了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发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四项义务如下: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