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企业高管人员激励和约束mr提高企业资产运营效益促进企业牛产绎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实现住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制定私法c
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牛,产要素分配和结合高管人员年薪收入与其经营赤仟、绎I营风险、经营业绩和个人任职能力紧密挂钩
高管人员收入与本企业员,资收入适当分离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建立利益制衡机制
正确处理市管人员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近期收入与中长期收益的关.系防止忸期行为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ni
高管人员的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年度薪酬是指企业高管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所有收入。实行年薪制后,企业高管人员除应按国家规定足额交纳个人所铝税外也继续享力.社卜会保险、交通通讯补助、劳保福利费等正常员工福利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口获取其8,资和兼职收入但政府给予的奖励和特殊津贴,稿费除外。
1
第二章高管人员年薪构成及发放方式
第六条高管人员实施年薪制。高管人员的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组成。
第七条基本年薪:根据岗位职责差异,确定不同岗位人员的基本年薪,基本年薪为一定良1位的基本报酬一般恬况下不扣减。20__年度基本年薪设置具体见下表职位基本年薪(万兀)根据完成情况山董事会确定加减分不超过0.5分合计得分二其他高管人员绩效年薪考核其他高管人员绩效年薪考核将根据公司级目标的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的完成情况计分考核。
1、计算公式:其他高管人员绩效年薪考核=本岗位基本年薪_总经理考核得分_权重A 个人考核得分_权重B
2、个人考核计分:根据该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确定若干项可以量化的考核内容和计分川体新政委员父巳任外部弓穿提 白系
3、权重确定根据不同岗位工作特点权点A、B确定见下表岗位权重A(系与总经理考核得分挂钩比例)权重B(系与个人考核得分挂钩比例)常务副总经理50P%销售、研发、生产等岗位30p%质量、EHS装备、财务、人40`%力资源、行政等岗位董秘50P%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50P%
第九条考核组织与年薪发放核组织
1、考核工作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组织实施。
2、每年初各岛管人员根据学事公通过的年度工作H标结合本职工作提出本岗位年度_L作计划报货事会批准后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备案作于度绩效考核依据0
3、每个年度结束各高管人员向莅事会进行述职报齿并自行打分量事会薪酰委员会旨开专题会议进行评分口评分和考评分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小最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公布考核结果。
二年薪发放
20__年薪按月度固定发放
20__年薪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一次性发放70%剩余30%待任期满或任职变动时根据任期审计情况发放。具体发放根据任期审计情况及任期后考核情况W级、什接下属的中层以上骨T人员流失率、离职后的工作配合怙况等由近事会确定:
第三章高管人员年薪的管理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重事会姑企业而管人员年度薪阳的管理一夬策和最终裁一修订本企业高管人员年薪管理办法q已决定企业而管人员年薪的兑现方案二11二决定对商管人员的特殊奖励。
第十一条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以体负址实施令业年薪制的管理工作c
第十二条薪酬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尸检查监督年度及任期内薪酬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n
第十四条企业高管人员在任期内个人主动辞职或由于经营不善、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等原因被解聘其所持有的尚未执行的绩效年薪仝部失效C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政府以奖金、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等形式对企业高管人员突出贡献而给予的特别奖励不在本办法规定的年薪范围之内c
|第十六条按合同形式签订报酬的高管人员的工资收入按合同执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监事会成员的工资收入由董事会提出方案经股东大公讨论认定C
第十七条公司高管人员的长效激励办法另行制订。
第十八条本办自__年__月__日起实施。
论安-安全智库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草案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企业运行机制,规范对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第三条本办法本着以下基本原则制定:(
正文我国法律严格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权,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要想合法合规使用土地,就必须合法地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按照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有两种使用形式,分别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那么,《国有资产划拨管理暂行办法》有哪些?下面小编在此为你详细解析一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保障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单位用工行为,维护本市劳动力市场秩序,根据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含义)本办法所称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以下简称综合保险),包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等三项保险待遇。 本办法所称外来从业人员,是指符合本市就业条件,在本市务工、经商但不具有本市常住户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最新规定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内容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
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 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第三条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第四条制定或调整民办学校对接
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财政部 执行日期:2009-01-01 颁布日期:2008-12-16 文号:财教[2008]49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北京高管人员户口办理条件1、本企业取得了《来京投资企业认定证明》;2、该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指定职位,包括在京注册总公司的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在京注册子公司的经理、常务副经理;按独立法人企业设立的研发机构的主任或所长;在市工商局注册的来京投资企业,其占该来京投资企业股份达30%以上的投资者个人。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高管人员,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北京户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缴费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办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四条缴费单位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开立的
为顺应户籍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障基本需求,根据《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口、未到达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以下简称退休年龄)的自谋职业者、自由职业者,以及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自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人员。第二条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现将《河北省劳务派遣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河北省劳务派遣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灵活就业、多渠道就业的需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规范企业、用人单位间的劳务输出、输入行为,根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罪犯、劳教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4-01-03 颁布日期:1994-01-03 文号:司发[1994]00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
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0-11-08 颁布日期:2000-1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5-28 颁布日期:2012-05-28 文号:发改经贸[2012]152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