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条件
购买并自住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家庭(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职工(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
申请人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经共同提取人书面同意,可以申请提取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共同提取人限定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除上述条件以外,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还必须满足: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或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等住房消费类提取行为;作为申请人或共同提取人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服务费。
公积金物业费办理网点(上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详细地点可点击上海市最新公积金贷款网点地址、电话查询。
经办行名称网点名称网点地址业务类型周一至周五营业时间
**闸北支行闸北支行营业室上海市闸北区天目西路290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
**黄浦支行福州路支行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725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
周六业务受理范围
**浦东分行东方路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18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
周六业务受理范围
金桥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96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00
六里支行上海浦东新区临沂北路30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
张江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科苑路220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
城南路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川黄路126号归集和提取8:45-11:301:00-4:00
南汇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西路85号归集和提取8:30-11:301:00-4:00
联洋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1418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00
民生路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1582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00
东昌路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38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
临港新城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环湖西一路333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00
周家渡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120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
浦城路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城路812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
高桥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张杨北路5509号归集9:00-12:001:00-4:00
浦东南路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归集9:00-12:001:00-4:30
洋泾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路275号归集9:00-12:001:00-4:00
上海自贸试验区自贸区分行营业室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加枫路17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00
分行
上海卢湾支行卢湾支行营业室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30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
上海虹口支行瑞虹路支行上海市虹口区瑞虹路168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
上海静安支行南京西路支行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85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
新闸路支行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660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
上海徐汇支行徐汇支行营业室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920号二楼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
吴兴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608号二楼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
周六业务受理范围
漕河泾支行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418号归集9:00-11:301:00-4:30
体育场支行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666号归集9:00-11:301:00-4:30
(上海体育场内)
天钥桥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258号归集9:00-11:301:00-4:30
肇嘉浜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69号归集9:00-11:301:00-4:30
田林支行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号归集9:00-11:301:00-4:30
斜土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090号归集9:00-11:301:00-4:30
大木桥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458号归集9:00-11:301:00-4:30
襄阳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1号乙归集9:00-11:301:00-4:30
(淮海中路1045号淮海国际广场内)
龙华支行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27号归集9:00-11:301:00-4:30
康健支行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南路281号归集9:00-11:301:00-4:30
长桥支行上海市徐汇区百色路1018-1028号归集9:00-11:301:00-4:30
常熟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归集9:00-11:301:00-4:30
南丹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南丹路158号归集9:00-11:301:00-4:30
龙漕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龙漕路69-75号归集9:00-11:301:00-4:30
武康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武康路406号归集9:00-11:301:00-4:30
上海松江支行松江庙前街支行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89号归集和提取8:45-11:301:00-4:00
上海奉贤支行奉贤支行营业室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699号归集和提取8:30-11:301:00-4:30
上海闵行支行闵行支行营业室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6555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
鹤庆路支行上海市闵行区兰坪路560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00
贵都路支行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2988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
上海长宁支行西郊支行上海市长宁区剑河路600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30-4:30
上海宝钢宝山宝钢宝山支行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398号归集和提取8:45-11:301:00-4:00
支行营业室
上海大场支行上海市宝山区环镇北路703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00
上海罗店支行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169号归集和提取8:30-11:301:00-4:00
上海青浦支行青浦支行营业室上海市青浦区城中东路550号归集和提取8:30-11:301:00-4:30
上海普陀支行怒江路支行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006号101室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
上海石化支行隆安支行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隆安路271号归集和提取8:30-11:301:30-4:30
上海杨浦支行平凉路支行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373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
国定路支行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69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
上海嘉定支行新成路支行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265号归集和提取8:30-11:301:00-4:30
上海崇明支行崇明支行营业室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庙弄2号归集和提取8:00-11:001:00-4:30
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如有共同提取人的,需提供共同提取人的身份证件、关系证明、共同提取人的书面同意书等。
(3)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并自住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由市或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购房合同、共有产权保障房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
(2)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家庭(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
3、委托提取申请、变更申请或终止申请材料:
(1)委托提取申请的,提供从物业公司取得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联系单、填妥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申请书;
(2)委托提取变更的(仅限变更共同提取人,如需变更其他委托事项的,应先终止原委托后再重新办理委托手续),提供原共同提取人的身份证、变更后共同提取人的身份证、申请人和变更后共同提取人之间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委托变更申请书;
(3)委托提取终止的,提供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委托终止申请书。
如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凭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税控发票(居住售后公房的提供按规定的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申请表》,办理住房公积金补提手续。
公积金物业费提取办理流程
1、办理委托提取申请的:
小区物业公司初步咨询并取得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联系单——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亲自到场并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委托书;
2、办理委托提取变更的(仅限变更共同提取人,如需变更其他委托事项的,应先终止原委托后再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亲自到场并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委托变更书;
3、办理委托提取终止的:
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亲自到场并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委托终止书;
4、办理住房公积金补提手续的: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自愿缴存者:
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
业务网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在受理申请后,如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有疑问的,有权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办理要件材料以外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注意事项
1、支付物业服务费申请提取配偶、父母或子女等成员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应在税控发票上注明的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时间段内提出,且最晚不超过该时间段终止后半年内;
3、办理住房公积金补提手续的,申请人可每季度一次或按季的倍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即两次提取的时间间隔至少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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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流程有哪些_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所需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2)如有共同提取人的,需提供共同提取人的身份证件、关系证明、共同提取人的书面同意书等。(3)委托办理的: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②受托人非委
一、拒交物业费的八种理由 拒交物业费的八种理由如下: 1.物业费是小区业主在收到开发商那边接房通知书开始计算的,而不是根据购房合同里面约定的交房之日开始计算。假如开放商没有通知业主办理交房,因此延迟交房的,那么业主就有权利拒绝缴纳这段时间所产生的物业费。 2.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和小区的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是可以以此物业费。 3.假如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缴纳关于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所
业主以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费,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处理:1、业主该交的费用就先交。因为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是无理且违法的行为,且物业提供了物业服务就有权收物业管理费。关于这一点,实际中很多业主就是走进误区,以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就可以拒绝交钱,要是拒付较多钱款的话,就有可能被物业告上法院;2、业主可以收集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相关资料证据,然后向业委会反映,由业委会出面与物业公司协商处理,甚至可以辞退不负责的
一、不缴纳物业费的抗辩理由 不缴纳物业费的抗辩理由如下: 1.房屋尚未交付,物业公司就要求业主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可以拒绝; 2.物业服务存在瑕疵可以酌情减少物业费,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业主对擅自提高的
法律分析:物业费可以减免的情况 1、物业服务不到位: 如果物业出现了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减免物业费。因为业主和物业是有签订相关合同的,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双方应尽的义务或者责任,有一方违约,则可提起诉讼。前提是业主一定要掌握证据,可以证明物业确实出现了服务问题。 2、房子空置一年物业费可减免: 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房子在交付以后仍然空置
空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
接到物业催缴物业费的律师函后,建议业主及时缴纳物业费。 当然,如果业主有充分理由合法依据认为物业做的工作不到位,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在法庭主张自己的权益,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
学校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一般分为四级,分别是每月每平方一元、每月每平方零点七五元、每月每平方零点五元、每月每平方零点三五元,每个地方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 一、学校物业费的收费标准 学校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不同地区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服务要按当地物价局的要求来收取。提示,四级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依次大概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怎么算物业费的税我国物业费的税费一般是:3%或6%。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费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适用3%的征收率;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费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适用6%的收入税率。怎么算物业费的税的法律依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办理免
一、空置房物业费70%的规定 1、空置房物业费70%的规定如下: (1)《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物业出售后,业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业管理服务费应该怎么收; (2)有的省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 2、法律依据
业委会办公经费从物业费里提取比例为每年不超过实收物业管理服务费的1%,具体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活动经费应当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收费中列支。
一、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法律规定 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在法律上没有作出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没有对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作出规定,那么空置房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应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条约进行履行。如果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申请减免物业费用。 已交付给业主的,物业费用自物业交付业主次月开始
关于物业费法律法规有:《物业收费规定》第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物业收费规定》第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收取物业费的前提条件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费发票的开具如下:业主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收费后开具抬头为该业主名称的物业费发票,或者向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后由地税局代为开具。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
欠物业费有资格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是否具有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最主要的前提就是看他是否具有业主的身份。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是按照业主大会法定多数业主的意愿选举出来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欠费问题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问题,与业主是否有资格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无关。欠费业主也是业主,有资格参加选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
一般按照标准全额交纳空置房的物业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单方终止合同的,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间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等等
物业法对物业费的规定是:物业费是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服务收取的费用,依据政府指导价和市场综合价综合确定,其收费标准=建筑面积×每平方价格。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