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李某与某公司于2013年5月4日签订了一份3年期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李某的工作岗位为普通员工。李某入职后不久被晋升为店长,但李某的工作岗位变动后,双方未对原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2016年5月3日,双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到期前,公司以李某所担任店长的门店多次在管理达标验收中未达标为由,将李某调岗为普通员工,并要求与李某按普通员工岗位续签劳动合同。
李某不服公司的调岗安排,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公司遂终止劳动合同。
2016年5月24日,李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以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李某拒绝续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仲裁委调查中,公司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李某任职店长的门店效益下滑与李某的管理有直接关系。仲裁委由此认定,公司对李某调整工作岗位的行为依据存在瑕疵,应认定为无效。
由于双方劳动合同属于到期终止,仲裁委对李某的诉求予以支持。
焦点评析: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做出了“协商一致”和“以书面形式进行”的要求。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随着劳动合同的持续履行,双方很可能会出现实际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如增减工资、变换岗位等,但没有进行书面变更。
这种体现为实际履行的事实变更很常见,使劳动合同的变更形成“协商一致”+“实际履行”的形式。这样的形式并不符合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要求。
那么此种变更该如何看待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1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此条表明,即使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但只要“实际履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法律对此种形式的变更劳动合同予以认可,效力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
本案中,虽然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李某的工作岗位为普通员工,但李某入职后不久被晋升为店长,双方对李某工作岗位的变更予以认可。
双方虽未对原劳动合同进行“书面形式”的变更,但时至2016年5月3日,双方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实际履行”远超过一个月。
因此,双方之间劳动合同的实际变更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就应该以变更后的工作条件为标准,来判断用人单位提供的续签劳动合同的条件是提高、维持,还是降低了。
由于劳动合同到期前公司的降职行为无效,李某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所任的职务是店长,公司要求李某以普通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明显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用人单位向李某提供的续签条件并不属于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因此,属于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李某的请求应得到支持。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看符合投标条件吗?不符合的,中标作废另行评标
一定要报警,然后可以说明私了,一般情况不需去交警队
法律分析:辞职后党费一直没交,一般都会被认为是自行脱党,但如果原单位党组织还认可当事人的党组织关系,可以尽快去补交,需在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补交。根据相关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
您好,按照双方之间合伙协议约定办理
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您好,依据双方之间协议约定办理
在确定中标结果和签定合同前,双方不能就合同的内容进行谈判。
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己经报了案,交警队会立案处理,这是他们的责任,不过,也可以在交警大队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也就是同样可以私了解决,由交警队出具调解终结书。双方签名即可
你本身问的问题就不清楚,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话,嗯正常情况下会视为是无息借款,如果有约定违约金的话,对方也主张违约金的,法院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进行判决,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但并没有主张违约金的话,法院是可以不支持其主张利息的主张。
房贷没还清时,不可以加女方名字。男方需还清贷款并注销抵押后,才能将女方名字加上。根据法律规定,双方需带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添加名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
你好,是否有现场的监控录像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责任书下来了之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交通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来协商赔偿事宜,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按照实际的伤害程度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如果大人打小孩子的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仅为教育等方面的动机不属于违法,可给予警告教育;如果情节严重,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也可能是涉及刑事犯罪,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及时搜集材料准备起诉
(一)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二)遗属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遗属抚恤金;(三)冒用他人档案材料或伪造人事档案材料参保退休骗取养老金;(四)退休人员被判刑、失踪,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五)伪造死亡证明、虚构死亡时间,骗取养老金及丧葬费;(六)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参保资料办理参保补费手续骗取养老金;(七)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
答案是肯定的。 《民法典》第734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730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
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主动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报,并视情形按照以下要求处理:一是不符合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比如,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可以换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左下肢可以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换领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二是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部令关于
对于部分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一般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具体内容如下: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
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司法机关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的刑事和解制度,如果诈骗的金额较小情节轻微,且嫌疑人五年内没有故意犯罪,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诈骗金额较大,就不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嫌疑人和被害人只能就民事赔偿的部分和解。原告无法撤诉,因为不是自诉案件。只是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可以从宽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