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物业可以收取停车费。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性质是保管费,业主拥有所有权和物业收取保管费并不矛盾。因此,总体而言,物业收取停车费不违法。物业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2、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知,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而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合同法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小区内的地下车库是有独立产权的,所以是归车库的购买者拥有。此类地下停车位可单独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以与购买的商品房合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此种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予以出售、出租。通过买卖而拥有产权的业主虽然无须缴纳车位使用费,但仍应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或车辆看管费。同时,停车位使用人必须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
法律分析:地下车库要不要买要看你的经济实力,和你的实际需要,如果你经济实力买车库,有需要车库当然可以买,如果该地下车库没有产权证的还是建议你不要买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去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如果前物业公司把债权转让给现物业公司,并且将此事通知了业主,那么物业费应交给现物业公司
停车难是一直是城市中“老大难”问题。现在连到村宅停车也开始有些“小困难”,更不要说免费停车了。那么,在村庄里停车一定是免费吗?如收费合理合法吗?如果该村道已经属于城市道路范围之内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施划停车位应当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来共同进行的,村委会只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它没有这方面的职权。而对于不属于城市道路范围之内的村道,也就是说
拆迁安置房的车库产权(产权包括所有权),需要看产权证上面到持有人是谁(谁持有,产权就是是谁的)。地下车库在法律上确实存在产权,所以就有两种情况:1、如果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物业,那么物业用于出售、租赁是合法的。2、如果产权并不属于物业,或者是地面公共区域(地面公共区域不得设立产权停车位),亦或者是人防工事的地下停车位,则物业无权对外出租甚至出售。拆迁小区的停车位一般产权不会属于政府,政府不会涉及这一
一、回迁安置房地下车位可以买卖吗1、回迁安置房的地下停车位如果有合法产权的,当事人可以购买,如果没有产权的,购买车位会产生比较大的风险。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
您好,如果开发商有使用权可以卖。望采纳,感谢咨询。
一、车库的法律属性有人认为小区土地使用权既然为业主享有,开发商就不能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土地地表和地下建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也有人认为,地下车库作为小区建设的配套设施之一,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就应如道路、管线一样,是房屋的从物,应交付建筑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在买卖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从物应当依从主物(房屋)一并出售、转移。还有人认为,业主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包含了空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现在主城区内划分的临时停车位都属于交警支队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要看是什么阳台,如果是公共阳台归物业管,自己的阳台是属于个人管,物业是没有责任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一、私自把别人的车辆抵押了是否需要判刑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出借车辆的真实意思,私自将他人车辆抵押给别人,其行为可能已经构成诈骗罪。需要赔偿车主的损失,具体判刑几年,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定性为诈骗,且车辆价值达到“数额特别巨大”,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涉案汽车和涉案的财物均应该由公安机关追回返还给受害人,受害人应及时报警,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积极联系办案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也就是说,对于共用部分的权利是随着自用部分的取得而取得的,即使开发公司没有明确将地下停车场转让给房主,开发公司也没有独立处分停车场的权利,除非开发公司事先在广告或合同中明确写明,开发商保留对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
消防法没有具体的规定,有相关规定的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7.1 消防车道规定: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通道广义包含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理解为是小区内建筑外供消防车通
卖掉婚前房产,婚后又购买新房的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被卖掉的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则卖掉房子后获得的钱也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当然也仍然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一方将新房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该房产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抚恤金的分配: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如果各近亲属之间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物权法》虽未明确规定物业可收取停车费用,但目前大多物业是受开发商或业委会、业主委托,或事实上存在管理、服务关系,因此物业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是合法的。实际上,物业收取的停车费用应该是管理费、服务费的延伸,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收取的费用为全体业主共享
丈夫不给生活费是违法行为,但是不涉嫌犯罪。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同时,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因此,作为丈夫不给需要扶养的妻子和子女必要的生活费的行为是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
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合同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的情况下,其有权收取物业管理费。若对物业不满,可成立业主委员会后撤换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