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要满足什么情形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当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就是合同的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法定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
一、民法典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14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一、劳动者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
案例:李某与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张某名下的一套房屋。签好合同,李某当即把100万元付给了张某。办理过户登记时,张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辞。李某以其违约为由将其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他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李某已经向张某支付了全部房款,张某的主要义务是将房屋过户给李某,即转移房屋的所有权,而不仅仅是将房屋交付给李某使用。因此,张某拒绝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实质上
一、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二、父母给儿女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三、纳入低保特困可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1、为了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
合同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那么,什么情形下可以撤销合同?一、什么情形下可以撤销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
《民法典》第562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56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
实践中,经常出现官司打赢了,但在法院执行的过程中,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尴尬局面,此时的案件也不得不终本,这也就意味着官司赢了,钱没拿到。为了保障自己的官司赢了的情况下,钱能拿到,申请执行人可考虑追加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这样以来,拿到钱的希望就更大了。那么,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呢?根据法律规定,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出资不足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国家规定可以补缴养老金的情形如下:1.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为工作调动落空,中断劳动关系等的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含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城镇户籍的临时工)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2.职工因自动离职、开除、除名、刑满释放后无公职等原因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3.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新参保手续的;4.城镇个体工商
哪些情形下可以认定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行政决定撤销指有权主体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存在一定瑕疵的行政行为作出撤销决定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可撤销之行政行为,除因当事人提起撤销之诉而法院撤销外,只能由原作出机关依职权或其上级机关依监督权予以撤销”。“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要想否认其效力,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愿或诉讼。违法行政行为,于法定救济期间经过后,作出机关或其上级机关虽可撤销,但须在知道有撤销原因时起一定期限内作出”。我国《行
在我国仲裁案件适用的是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既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仲裁法》第58条规定六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
交通事故后这些情形下可申请救助资金: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2、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3、机动车肇事逃逸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抢救伤员需要及时支付的抢救费,应当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接到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立即进行垫付。
哪些情形下可以讨回购房定金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拿回定金: 1、在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开发商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
我们这里讨论的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暂时停止履行,或者说叫劳动合同的中止。实务中,以下几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的权利,只要是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合法有效,用人单位可以据此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2.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劳动者因为涉嫌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就自首的认定仍然时常会发生争议,特别是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双规”期间供述罪行的,
1、一般情况下,解除强制措施都是因为强制措施的时间超过了法定期限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2、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不可以撤回已经做出的行政许可的情形主要是,已经作出的行政许可,非经法定程序,没有法定理由的,是不得撤回的。法律规定可以撤回的情形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