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规定

问题描述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规定
1个回答

因工致残五至六级的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因工致残七至十级的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解除劳动关系时距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一年,全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法定的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外。

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或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否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劳动者因工受伤致劳动就业能力减弱而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经济补偿,与劳动关系解除的原因并无直接关联。

同时,不以劳动关系解除的原因为标准判定劳动者应否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更符合公平合理原则。因此,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或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案例二中,在C公司单方合法解除侯某劳动关系的情形下,C公司仍有义务赔付侯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