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实施细则是什么
一、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用人单位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一)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或持《残疾人证》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
(二)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持《再就业优惠证》或持《残疾人证》就业困难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社区;
(三)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岗位补贴的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享受岗位补贴:
(一)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就业困难对象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社区,包括承担托底安置任务的再就业援助基地和社区兴办的劳务型实体;
(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与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用人单位。
三、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列人员:
(一)男满50周岁以上,女满40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
(二)夫妻双下岗或双失业人员;
(三)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的下岗失业人员;
(四)持有《残疾人证》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
(五)“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
(六)已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四、公益性岗位界定
(一)指街道综合治理协管员、交通协管员、城市执法协管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车辆守护、城市环卫、公共场地管理、公共设施养护中的工作岗位。
(二)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发、驾驶、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制外人员的后勤岗位。
(三)街道(乡镇)、社区筹资开发的保洁、保安、保绿、保序、车辆守护、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交通协管、公共设施养护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等岗位。
(四)承担托底安置任务的再就业援助基地和社区兴办的劳务型就业实体开发的用于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的岗位。
五、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标准
(一)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对其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二)岗位补贴
1.对提供公益性岗位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及“零就业”家庭人员的用人单位和社区,包括承担托底安置任务的再就业援助基地和社区兴办的劳务型就业实体,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3年以上期限(公益性岗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按月享受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计算,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其他用人单位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与之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从社会保险缴费开始计算期满12个月后,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第一年每人1000元,第二年每人1500元,第三年每人2000元,每期满12个月后进行申报。
六、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申报程序
(一)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机关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援助基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劳务就业型服务实体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实体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被吸纳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或《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4.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原件);
5.用人单位与被吸纳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用人单位每月发放职工工资表(单位盖章);
7.用人单位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8.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1.补贴按月申报,申报受理时间为次月15日前;
2.用人单位按社会保险缴纳关系到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
(三)补贴审核和拨付
市和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按规定对用人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申报表》,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后,由同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深圳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为:1、用人单位是因劳动者的过错而辞退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用人单位因其他原因辞退的,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的,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需要及时为其缴纳各项社保,其中就包括生育保险费用。且该费用是由单位单方面为职工缴纳的,不是由双方共同缴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
申请劳动仲裁后,如果仲裁裁决生效,但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会在受理申请后的六个月内及时予以执行;如果法院逾期不执行,劳动者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延长工作时间规定为: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7月1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共计三十一条。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各级财政、民政、卫生、公安、
正确的名称应该是《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面是具体内容。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所称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第三条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第四条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
你好,公安法医鉴定实施细则要求:(一)程序公开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
耕地补贴和粮食补贴不是一种。耕地补贴是通过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对所有承包耕地、保护耕地质量的农民给予补助的扶持政策,属于普惠制。粮食补贴是国家对种田农户进行补贴,而非对有田农户进行补贴。
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 关诉讼,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 系后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 伤残补助金等。
合同是不会变的,你签字的时候是劳务合同就是劳务合同,签字的时候是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合同这个一般是不会变的
用人单位对既有终局裁决事项,又有非终局裁决事项的仲裁裁决申请撤销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军队人员的购房补贴和建筑面积的标准是多少?军人住房补贴标准:1.军人的住房补贴,采取的是“基本补贴+地区补贴”的办法。军人住房补贴的基本补贴主要依据军人住房补贴比例、个人基本工资、军人服役年限和军人职级补贴面积等4项因素计算。2.2000年以后,军人住房补贴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额=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3.军队师职以下人员与机关各职级人员的军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一致,具体军人住房补贴标
企业缴纳的社保和个人缴纳的社保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属性本质不同。企业社保属于职工保险,包含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种。个人社保属于城乡居民保险,虽然也包括养老、医疗保险,但两者的性质还是有所差别的。2、缴费基数有所区别。企业社保的基数是以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基础的,并受缴存基数的下限和上限的限制。而个人社保的缴费基数固定为高、中、低三档,供个人选择。3、缴费金额的不同。养老、医疗和失
补贴标准是什么?根据该通知,凡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将享受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凡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将享受每人每月55元护理补贴。“两项补贴”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保障需求适时调整。对同时符合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兼得。享有
一、购房补贴1、补贴对象和范围凡本市域居民在市中心城区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已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初始登记)的新建商品住房,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缴纳房产契税的,可申请财政购房补贴。首套住房根据购房人本人名下房产情况核定。购房人本人名下无房的,视为首套房。以市、县两级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为准。2、购房补贴时间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申请
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申请条件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政府公共管理服务项目、村集体组织公益性项目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未经改制的村集体经济实体除外。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申请材料(一)首次申请所需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社会团体
7、出租人利用租赁房屋套取押金、保证金、转让费。此种情况比较典型,现举一案例:出租人利用租赁合同的缺陷(是否容许转租),将租赁房屋转租,并套取了押金,履约保证金,转让费,以及房租差价。当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却找不到出租人(转租人),出租人(转租人)实际已经席卷大笔金钱消失。蒙受巨大损失的承租人当然不会轻易腾房给房东,而房东理所当然地要收回房屋,此种利益冲突无法调和,只有诉诸法律。最后受损失的,恰恰
工伤赔偿的项目有:(一)治(医)疗费。(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四) 康复治疗费。(五) 辅助器具费。(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七) 生活护理费。(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 伤残津贴。(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一)丧葬补助金。(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