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集体财产安全。安全工作在我学区常抓不懈,落到了实处。
现依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及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校长是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经常指导、检查学校安全工作。
2、班主任是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必须掌握每个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生无故旷课,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时作好家访劝学工作。
3、科任教师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掌握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办法,帮助班主任解决学生家访和紧急事故处理工作。
4、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严禁学生将仪器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带入校内,不在有隐患处玩耍。
5、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学区。对迟报、缓报、漏报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6、学校安全应急小组,领导带班,全天24小时整装待命,做到随叫随到,对辖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作好妥善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7、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8、教师对安全工作不负责,不能认真落实,造成重大事故,不能积极配合妥善处理,给予降级、降职、开除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对严重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在学校内实行通报批评制度。2、对于严重违反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学校财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根据其失职、渎职情节严重和损失大小,给予处罚和处分。3、对应当履行本校安全管理职责而未履行的部门安全责任人和事故直接责任人,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4、对于一次事故导致3人以上5人以下轻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食物中毒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重大火灾事故; (二) 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 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四)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制可循,有章可依,根据有《长春市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事前追究暂行规定》和《长春市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__ 一、责任追究原则: 1、 领导:谁主管谁负责; 2、 班主任:谁当班谁负责 3、 教职工: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4、 上课:谁上课谁负责; 5、 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6、 值周领导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程序,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风险抵押和安全奖惩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程序,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风险抵押和安全奖惩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
贯彻执行《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和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坚持“有职必有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有效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领导机构略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
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加大校园安全的监管和防范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稳定的校园环境,规范各种校园安全事件的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全面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我校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制度。 一、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认真、严肃、规范、实效,学校特成立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 事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及追究处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 组织领导为了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公平、公正,责任追究严肃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刻。特成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及追究处理领导小组;组 长:包洪凯副组长:张卫东 赵宏远 王宏
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了对事故责任追究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对事故责任追究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了对事故责任追究包括的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在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也是有连带责任方面的,但是一般都是发生在车辆不是属于自己的情况下,那么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追究制度 出了交通事故,赔不了钱需不需要坐牢,具体要看赔偿的数额。只有在肇事方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而无能力赔偿数
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涉及的责任类型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党纪处分等。责任追究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一、责任人在生产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常见的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通常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
1、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涉及的责任类型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党纪处分等。责任追究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2、责任人在生产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常见的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通常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
1、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涉及的责任类型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党纪处分等。责任追究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2、责任人在生产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常见的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通常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
一、发生直接或间接责任轻伤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管理责任者、领导责任者的行政责任。 二、 追究范围: ⑴ 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因管理混乱造成事故者; ⑵ 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员工因缺乏安全技术知识发生误操作造成事故者; ⑶ 不及时解决安全防护问题或整改事故隐患,造成事故者; ⑷ 因设备缺陷或防护措施不全,在危险部位作业采取保护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者; ⑸技改
食品股份公司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公司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公司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食品卫生责任制,保护公司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公司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对公司食品卫生负有监
在去进行建筑等高危工作的时候,一般都是有较高的薪水才会有人去进行的,同时发生事故的话,也是需要及时采取措施的,那么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哪几种,责任占比?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哪几种,责任占比 司法解释对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原则上以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
对于一般的交通事故,可能只需要交警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后,当事人自行处理就好了。但对于重大的交通事故,不仅交警部门需要深入调查,可能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那么当前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是怎样的?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当前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是怎样的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
安全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才能确定事故的责任,再依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
装修过程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情况:1、如果业主选择的是具备相关资质的正规装修公司及工程队,在施工期间业主与公司或工程队是存在承揽合同关系的,随意即使在施工过程中有意外发生,也一律由装修公司或工程队负责,即工商处理,业主无责;2、业主如果是雇佣的是非正规公司,而是一些无资质的“包工头”,即使有合同的前提下,施工人员发生意外业主也需要承当一定责任,施工队负主要责任,而业主需要承担过失责任。雇佣非正
企业安全事故责任划分:(一)重大事故: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二)一般事故: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5%,或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三)微小事故: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