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及追究处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 组织领导为了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公平、公正,责任追究严肃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刻。特成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及追究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包洪凯副组长:张卫东 赵宏远 王宏建 赵继平成 员:李洪辉 李文立 吴明森 吴战朝 严少云 崔小根 蔡伟君
三、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分类
1、 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2、 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3、 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1)由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末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制定详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形式有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
四、 生产安全责任追究
1、 通报批评;分管范围的工作存在严重隐患和问题。出现干部违章指挥或没有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员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但没有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
2、 罚款;分管范围的工作存在隐患和问题。发现干部违章指挥或没有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员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经通报批评仍没有按时整改的,或因隐患和问题整改不及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对主要责任人提出罚款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3、 严重警告;分管范围的工作存在严重隐患和问题没有及时整改,造成重大侥幸事故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由分管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对主要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4、 撤职;分管范围发生死亡事故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由分管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对主要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5、 追究刑事责任。分管范围发生较大伤亡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1、 公司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矿长对分管的工作全面负责。
2、 公司副总经理对分管的工作出现安全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3、 部门经理对分管的工作出现安全问题,负主要监管责任。
4、 矿长对分管的工作出现安全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六、 安全生产责任制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是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宏观管理责任。宣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通知精神,并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制定贯彻学习措施,并督促落实。
2、 要求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 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生产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要求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措施,并限期完成。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应形成例会制,每旬至少召开一次;同时,应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4、 要求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经常性地组织安全生产监察。对监察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分类处理;
能立即解决的,立即处理解决;难以立即解决的,组织进行研究,限期整改,并在人、财、物方面予以保证。
5、 根据公司实际,要求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本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保证企业有足够的安全资金投入。
6、 要求矿长定期组织本矿的职工学习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知识;对新工人进行入井前安全教育和培训。
组织副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7、 要求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企业实际,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本企业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救援预案。
同时,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学习,并进行“反事故演练”。
8、 矿井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同时,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9、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安全管理职权。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对公司生产、机电、技术管理、一通四防,负技术监督、管理、指导第一领导责任。负责公司技术部、通防部及新丰矿日常管理工作。
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必须熟悉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公司生产、机电、技术管理、一通四防管理工作。
2、 全面负责公司生产、机电、技术管理、一通四防工作 。必须保证公司在生产、技改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3、 抓好公司各矿“一通四防”和防治水工作。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等灾害的治理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治理上述灾害的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4、 组织编制公司各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核公司各矿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月度安全技术措施。
组织制定公司各矿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 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
5、 组织审核公司各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工作安排,要求各矿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6、 负责组织编制(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并做到合理开发、四量平衡。
7、 对煤矿的“四下”开采设计、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掘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一通四防”、防治水安全措施等进行严格审查。
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煤矿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会审。
8.负责在公司各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
9、 定期组织进行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10、 督促、检查相关部门、矿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评比活动。
1、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2、 协助总经理做好事故的抢险救灾技术指导工作。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副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监督监察管理负第一领导责任。
负责安全部、慧祥矿日常管理工作。安全副总经理,必须熟悉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1、 协助总经理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推动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2、 负责经常性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公司各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 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并督促监督监察,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4、 组织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部门、矿组织学习,进行“反事故演练”。
5、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监察 ,参加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6、 组织参加煤矿抢险救灾、事故分析报告、事故调查处理。参与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
7、 随时了解、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向上级汇报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8、 积极推进公司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部门及各矿制定年度质量标准化推进计划和检查验收标准。
9、 抓好公司安全培训工作。要求部门及各矿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监察落实。
10、 组织制定公司各矿安全装备配置和安全设施建设工作计划,并逐步实施。
1、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2、 协助总经理做好事故的抢险救灾决策指导工作。人事行政后勤副总经理:人事行政后勤副总经理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绩效考核,行政管理、公共事务、公共关系、证件办理、投资考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公司综合办公室、公共事务部、计划考核部日常管理工作。人事行政后勤副总经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公司人事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1、 在分工范围内积极配合总经理和其他副总经理开展工作,认真掌握工程项目管理的政策法规动向,保证项目管理工作合法进行,协助煤矿协调地方政府、村级组织、拆迁户关系,保证拆迁工作顺利实施,拟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逐步实施。
2、 加强对分管部门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积极支持安全生产一线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3、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运营实际,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分析人事、行政、后勤管理与安全生产配合联系之间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解决办法。
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正常运营。
4、 经常到煤矿及矿区村民组,检查工作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公共关系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处理。把各种矛盾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5、 建设公司人才梯队,保证公司核心人才供应,满足公司安全生产的需要。
6、 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年度计划,为公司工程项目决策工作提供依据。
7、 必须尽职尽责,分管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杜绝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现象发生。
8、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9、 协助总经理做好事故的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工作。财务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及矿财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分管公司财务部、慧祥矿财务科、新丰矿财务科及融资、审计、财务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1、 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做到账目清楚、账款相符。执行国家关 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费用到位。
2、 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3、 拟定年度财务收支、资金需求、成本费用、现金流量等计划;关注资金市场动态,为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4、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编制财务预算;汇总各部门预算,组织编制公司财务预算、成本计划、利润计划;
5、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组织审核修正财务预算;定期组织财务决算,组织制作决算报告。
6、 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和资本运营进行调研和财务评估,并对参与重要经济合同、协议的审核或签订工作实施项目进行财务跟踪、指导和风险控制。
7、 按照工作职责,组织有关财务人员做好财务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本矿的财务安全负责。
8、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9、 协助总经理做好事故的抢险救灾善后安置资金保障工作。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办公室主任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是部门管
主要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涉及的责任类型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党纪处分等。责任追究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一、责任人在生产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常见的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通常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
1、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涉及的责任类型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党纪处分等。责任追究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2、责任人在生产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常见的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通常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
1、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涉及的责任类型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党纪处分等。责任追究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2、责任人在生产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常见的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通常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
在去进行建筑等高危工作的时候,一般都是有较高的薪水才会有人去进行的,同时发生事故的话,也是需要及时采取措施的,那么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哪几种,责任占比?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哪几种,责任占比 司法解释对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原则上以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
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
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
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 事故责任者有3方以上的,参照上述分担原则确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
装修过程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情况:1、如果业主选择的是具备相关资质的正规装修公司及工程队,在施工期间业主与公司或工程队是存在承揽合同关系的,随意即使在施工过程中有意外发生,也一律由装修公司或工程队负责,即工商处理,业主无责;2、业主如果是雇佣的是非正规公司,而是一些无资质的“包工头”,即使有合同的前提下,施工人员发生意外业主也需要承当一定责任,施工队负主要责任,而业主需要承担过失责任。雇佣非正
一、生产安全事故如何划分事故等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及赔偿的比例的关系为: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责任;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
先不管责任怎么划分,轿车车主要在交强险12万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再根据责任划分来划分剩余的损失,具体责任怎么划分,得根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来确定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
根据以上内容,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及赔偿的比例的关系为: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责任;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
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主体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主体是谁承担责任的主体必须是事故责任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指依照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责任主体主要包括4种。(一)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
公司安全事故责任划分: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应受责任追究的事故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事故责任主体即事故责任者,是指未履行法定义务、实施了相关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和事故报告、救援、调查处理负有责任并应受法律制裁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