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基于用水、排水而发生的相邻关系的内容非常丰富。关于用水,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所以我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我国对国家所有的水资源实行行政许可的取水制度,但是依照我国水法第三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关于排水,我国水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从审判的角度对用水与排水的相邻关系作了一些规定,主要是:
1、关于生产、生活用水的排放。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者可能毁损他方财产,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2、关于房屋滴水。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一、民法典的用水、排水相邻关系有哪些规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用水、排水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二百九十六条 【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通风、采光和日照是衡量一个人居住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在现代都市,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由于城市土地价值的提升,导致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比过去缩小,高层建筑进一步普及,这些变化使得建筑物之间通风、采光和日照的矛盾越来越多,因此,《民法典》有必要在《
公司没有监理,只有监事。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对股东、监事一般情形下是没有影响的。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我国现行法律对卖淫、嫖娼的处理规定包括: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民法典》第290条规定了用水、排水产生的相邻关系,第291条规定了通行产生的相邻关系,第292条规定了利用相邻土地建造、修缮或铺设管线产生的相邻关系,第293条规定了通风、采光和日照产生的相邻关系,第294条规定了污染物排放产生的相邻关系。从体系位置上来看,《民法典》物权编在所有权分编中专章规定了相邻关系,因而,我国民法是将相邻关系作为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进行规定的。有学者认为,相邻关系并不仅仅局
房屋漏水的相邻关系纠纷如何解决? 我代理了很多房屋漏水引起的相邻关系纠纷,有楼下起诉楼上的,更有楼下被淹反被告的。通过实战分析,房屋漏水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种: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 首先应该审核的是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这是赔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其次,漏水的原因不同,承担责任的主体也各
律师观点分析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原告:赵某某,女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丽媛、康翊轩,内蒙古蒙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戴某某。被告:王某某。原告赵某某与被告戴某某、王某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丽媛、康翊轩、被告戴某某、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戴某某、王某某于本判决生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
一般说来,受党内警告处分后,对当年调整工资有一定的影响。党内警告处分是无法撤销的。受到警告处分的党员在处分期(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党外职务。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法律依据:《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法律咨询: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必须遵守什么规定? 律师回答: 澄清和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多次索贿的;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
1、处拘役,一到六个月。2、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罚威慑和预防犯罪的效果。3、具体量刑时,根据血液酒精测试的度数和具体情节了,如在高速公路上的量刑就要重点等。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1个月;血
行政处罚法对公民当场处罚的金额限制的规定为: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的,如果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未明确列明保安的权利,但对权限有所界定。 一、保安权限 条例明确,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
贪污、受贿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多次索贿的;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什么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是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溢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
一、民法典的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二、法律依据1、业主对建筑物内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一规定明确的是共有和共同管理的原则。2、业主对共有部分物权,享
食品广告是广告的一个重要类型。食品广告包括普通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和特殊膳食用食品广告等。发布食品广告应当注意下列事项;1.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2.食品广告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药品应具备的功能,食品广告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此,药品管理法第60条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广告法第18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
第二十六条 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四)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 (五)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