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八十分公司
20__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第四十条“劳动者享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权利”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20__年度职业健康培训计划: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进厂职工的培训:公司、厂站、班组三级教育
2、车间之间的职工调动教育:
3、临时工的教育
4、定期教育
三、培训时间: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每年1次)
四、培训人员: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0__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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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基本概念 __ 1、 职业病危害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2、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3、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 职业病的特点__ 1病因明确其病因就
一、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怎么处罚1、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二、怎样预防职业病1、认真做好前期预防工作。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必须进
一、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符合哪些职业卫生要求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档案资料:(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六)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七)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神器“绩效改进计划(PIP)”? 文/韦云律师·上海 [导语]“韦律师,‘绩效考核后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据说‘绩效改进计划’才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神器?”听到这个问题,广大绩效管理者会哭笑不得: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律师看法]绩效改进计划(PerformanceImprovement Plan,简称PIP) 是绩效管理中的一个部分。通常是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何计算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年度每月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报的工资总额平均数,除以其每月参保职工的平均数确定。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
1、在部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切实开展好班组的教育培训工作。2、认真学习公司的各安全规程,加强对班组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努力提高人员安全意识,树立防范意识,提高班组成员的危险点预控和分析能力。3、以部月度培训计划为指导,结合本班组实际情况及生产实际,完成各种常规培训项目。如:月度技术问答分配到个人并保证答题质量;运行分析要求符合实际并要有实际效果,每月至少一篇;现场考问根据实际情况就地、就事、就时
国家并无具体限定妇女卫生费的发放准则,《女工人保健工作限定》和《女工人劳动保护特别限定》等限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工人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工人从事禁忌的劳动”等。各省市自治区根据事实上制定发放准则。 如:山西省实施《女工人劳动保护限定》细则限定,第十八条凡任职女工人,由所在单位每月发给二元卫生费或相当价值的卫生用品,此项开支,公司从工人福利基金中列支,行政、事业单位在包干经费工人福利费中解
有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
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为进一步做好公司20__年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以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1、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1、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2、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岗位责任心;3、减少'三违'作业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2、安全教育培训
20__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做好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保证其它安全工作和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为使20__年的教育培训有规划、有重点、有目的的进行,特制定以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一、基本思路(一)加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就是通过对员工深入细致的
律师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离职前应当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即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排除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权利。【基本案情】2010年1月,原告张传杰与被告敬豪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被派遣至被告中海公司担任电焊工,双方签订最后一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2014年1月13日,敬豪公司(甲方)与原告(乙方)签订协商解除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
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和技岗人员(包括新入场和转岗人员)。一、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管理人员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生产意识教育。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主管组织的培训。3.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主管培训要求按时参加。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5.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目的:强化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发生赔付纠纷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员工赔付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1、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1、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20__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医院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从提高认识入手,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__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建立和完
案情简介范某曾在某建材公司任职,任职期间某建材公司将其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注册在其单位名下。但范某离职后,建材公司仍继续使用。而后,范某无法在新入职的公司内注册上述证书信息,遂其要求建材公司撤销证书的注册登记备案,而建材公司均拒不纠正,无奈之下,范某只好申请劳动仲裁,但未被受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建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责令建材公司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企业和人员信息公开平台上撤销对范某职称信息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不合格,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一定培训的,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经过一定的培训或者调岗,劳动者仍然不能适应该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并且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1、如果劳动者签了个人辞职书:就是劳动者有试用期内主动解除合同了:这样的情况,公司只需给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却不必给劳动者经济补偿。2、如果劳动者不签: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就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