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基本概念
__
1、 职业病危害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2、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3、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 职业病的特点__ 1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是人为的如果这些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以防止或减少职业病的
发生。
2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是可以检测的只有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职业病。
3在接触同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4大部分的职业病目前无特效药或治疗方法,早期发现较易恢复,发现越晚疗效越差。
三、 职业病危害的防护
1、 职业病危害的防护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的防护,二是个人防护用品的防护。
2、 使用防护用品的注意事项
1) 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用品。
2) 使用人员要接受了解使用防护的目的、意义、性能方面的教育。
3) 应急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接近点摆放及时可用。
4) 要熟悉各种防护用品的性能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5) 有组织、有制度、正确、合理地发放防护用品。
3、 毒物进入人体的三个途径
生产性毒物可通过呼吸道、皮肤、消化道三条途径进入人体。经呼吸道吸入并通过肺吸收是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有些毒物可以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体内。
经消化道进入引起职业中毒的机会极少但是如果个人卫生习惯不良也可使少量毒物进入消化道吸收。
4、 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处理。吸入中毒的患者应首先从中毒现场抢运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安静、保暖。解开衣扣和裤带保持呼吸道通畅。
经皮肤吸收中毒的患者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或解毒液彻底冲洗皮肤要特别注意冲洗头发及皮肤皱稽处。经口中毒的患者及时催吐、洗胃、导泻但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毒物口服后不宜催吐、洗胃可服牛奶、蛋清以保护胃粘膜。
抢救时要仔细检查抓住重点。如果呼吸困难应立即用氧气吸入。心跳呼吸停止者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术和对口人工呼吸。现场若备有特效解毒药品要及时使用。
经初步抢救后迅速转运到附近医院进一步抢救治疗。
5、 发生职业危害时的防护、自救
当你发现突然有大量毒气散发时要迅速戴上适合的防毒面具。如果身旁无个人防护用品可拿湿毛巾、手帕或衣物包住口、鼻并立即离开毒源向上风向跑。
皮肤和眼睛受到毒物沾染时迅速用清水彻底冲洗。接触大量毒物后如感到不适要及时找医生检查。
四、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 《职防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有
1享受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享受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4享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享受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享受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
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9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10享受赔偿权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11受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
2、 劳动者预防职业病的四点义务
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4、 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工作方面有什么义务
1健康保障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2职业卫生管理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__ 3保险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__ 4报告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结果。
5卫生防护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6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__ 7职业危害检测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
8不转移职业病危害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9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还应通过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志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
10培训教育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11健康监护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2落实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待遇义务。用人单位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负责职业病病人的诊断、治疗、康复和安置并依法赔偿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13事故处理义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
14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眼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5举证义务。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16接受行政监督和民主管理的义务。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义务。
公司第八十分公司20__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第四十条“劳动者享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权利”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20__年度职业健康培训计划:一、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
一、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怎么处罚1、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二、怎样预防职业病1、认真做好前期预防工作。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必须进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三)职业病
一、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些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
劳动者可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职业卫生噪音标准如下: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分贝,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分贝,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分贝,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分贝,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分贝,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分贝。《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如何申领(一)培训费补贴培训机构在开班前5个以上工作日,按照开班报告程序,填写《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申请表》,向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二)鉴定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技能鉴定前5个以上工作日,应当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申请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鉴定费补贴申请。(三)企业申请培训津贴企业应于职工参加培训开班后一个月内,持《企业培训津贴申请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
补贴标准:职业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技能实训,补贴标准为200元-2000元/人。1、个人需求式培训以及定点培训机构代为申领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劳动者参加培训的专业类别、实际参加培训时间、鉴定获证情况和就业状态等情况确定。培训合格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
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
一、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符合哪些职业卫生要求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
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如下: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
针对职业技能有哪些内容这个问题:分类 技工类技能、餐饮类技能、工程机械类技能、服装设计类技能、美容化妆类技能、汽修类技能它是从业人员从事职业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依据,也是衡量劳动者从业资格和能力的重要尺度。职业标准除包括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外,还包括职业环境与条件、教育水平、职业道德等内容。国家职业标准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鉴定比重分四个部分,其中工作要求为国家职业
浙江__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公司各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二、职业卫生档案包括: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2、厂区各生产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厂区各生产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3、厂区各生产单位工艺流程简图(用箭头表示);4、各生产单位接
一、 生产安全及劳动纪律要求 1. 生产时,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耳塞、工作服、工作鞋、防割袖套及手套等。 2. 生产前,必须检查设备、模具及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完成每日设备点检工作。 3. 按照公司规定准时上下班,在指定地点休息; 吸烟需到指定吸烟区。 二、 班组工艺、流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介绍 冲压工艺流程:下料成型冲压翻边整形 三、 班组危险源介绍及工作岗位安全注意事项介绍
1.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3.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二、术语和定义1.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2.“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