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中会有哪些约定事项
1、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对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试用的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试用期的期限和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等事项作出约定,但不得违反本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本法第19条对如何确定试用期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长短、劳动合同的类型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有所不同。
2、培训。培训是按照职业或者工作岗位对劳动者提出的要求,以开发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过程。
3、保守秘密。本条主要是指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就保守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方式、时间等,与劳动者约定,防止自己的商业秘密被侵占或泄露。
4、补充保险。补充保险是指除了国家基本保险以外,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的一种保险,它用来满足劳动者高于基本保险需求的愿望,包括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
补充保险的建立依用人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定,由用人单位自愿实行,国家不作强制的统一规定,只要求用人单位内部统一。
用人单位必须在参加基本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保险费的前提下,才能实行补充保险。因此补充保险的事项不作为合同的必备条款,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
5、福利待遇。福利待遇包括住房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子女教育等。不同的用人单位福利待遇有所不同,福利待遇已成为劳动者就业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
以下就是我为您整理的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流程的步骤,根据不同的情况,流程存在差异,通常有如下情况:一、协商解除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因此,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任意变更工作地点,如需变更的,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变更工作地点的,仍应对工作地点的变更进行正当性、合理性审查。具体审查时需要考虑以下方面:一、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是否系生产经营需要;二、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对原劳动合同的履行是否产生实质影响,是否
裁判要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进行调整而引发争议的,应当审查用人单位是否构成权利滥用。用人单位合理调整工作地点的,属于用人单位行使自主用工权的行为,不构成劳动合同内容的实质变更。劳动者不服从用人单位安排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基本案情:2013年6月5日,李某某(乙方)与重庆某装卸公司签订了期限
合同期内,若被公司违法辞退,公司应该按二倍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赔偿金;若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可以不用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中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单位的严重侵权而依法单方面与其解约的;单位主动要求与劳动者解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或者劳动者被单位裁员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提出问题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可以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条款有效吗?相关案例案例一:杨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杨某(乙方)在采购部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杨某在“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公司《处罚条例》中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动者,扣减3分,并记过。”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发布《杨某部门调整公告》,将原采购部主管(管理岗)的杨某调入品质经营部(管理岗)。公告发布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2、工作地点是劳动者从事工作、进行生产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可以是多个。因此,除非劳动合同有其他违法约定,或者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明显不合理,否则,仅仅是约定多个地点作为工作地,并不能因此认定劳动合同无
很多人是6个月才判刑的,看守所羁押期间是非常痛苦的,每天提心吊胆,进了看守所就只能等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批捕就要判刑,一般37天内决定批捕,就算不判刑现在人在看守所也是受罪,人刚刚进去就被大声喝令抱着头靠墙跪着不准动,然后问话一句句回答,脱光衣裤全身检查连肛门生殖器也检查,冲冷水消毒,穿上犯人的囚服和拖鞋,剃光头,送到监舍坐板背监规,前10天每天盘腿坐着8个小时不准动,否则挨打,坐板时要背几十条监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社保机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包含社会保险费用的效力,北京和云南作出明确规定无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中包括用人单位负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而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效力如何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宽泛地约定工作地点是“全国”无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宽泛地约定工作地点是“全国”、“北京”等,如无用人单位的经营模式、劳动者工作岗位特性的特别提示,属于对工作地点约定不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后,已经在实际履行地点工作的,视为双方确定具体的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工作地点约定为“全国”为由,无正当理由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伤残自理的条款有效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这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劳动部劳部字[1992]27号文件也规定: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关于“伤、残、亡由个人负责”的条款不具有合法性。因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即使在合同中订立了“伤残自理”的条款,企业同样要承担责任,按照有关工伤规定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2、工作地点是劳动者从事工作、进行生产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可以是多个。因此,除非劳动合同有其他违法约定,或者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明显不合理,否则,仅仅是约定多个地点作为工作地,并不能因此认定劳动合同无
你好,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签空白劳动合同的举证问题是该合同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因此劳动者需要再提交一些其它可以证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用来说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考勤记录,工资的发放记录等。此外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单位依法向其支付至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只要员工兼职的工作与本职工作没有冲突; 公司无权干涉
同工同酬最新消息: 修改后劳动合同法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国家主签署第7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社28日受权全文播发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等。同时还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
用人单位要想解除某个员工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就属于违法解除。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劳动合同不仅可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同时可以保障用人单位的权益,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承担很多后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
公司让员工签空白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拒绝,可以要求公司在劳动合同上约定清楚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重要的事项;如果公司拒绝的,员工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去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