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主要有以下区别:(一)性质不同行政(1)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二)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人民法院。(三)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审查的范围限于原告请求范围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这意味着复议的范围不局限于申请人的申请。
(四)审查的力度不同(五)审查依据不同(1)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2)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及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行政和规章只作参照。
(六)审理程序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是都属于上层建筑、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两者在社会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两者的产生时间、结构、内容和保障手段都不一样。 一、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如下: 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1.两者都属于上层建筑,都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 2.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是最低的要求。 3.两者在社会治理中都发挥着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律和道德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则是依据《行政诉讼法》。3、程序不同。行政复议只有一级,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则对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不服还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后者是人民,即司法机关,这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而人民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前者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后者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 2.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3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一、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享有下列权利:1、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及第三人的有关陈述,有权在提交答复书及整个复议阶段进行反驳。2、除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情形外,原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3、如发现办理案件的复议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有权要求该办案人员回避。对一般办案人员的回避,由被申请人向行政复议科长提出,对行政复议科长的回避
二者的区别: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则是依据《行政诉讼法》。3、程序不同。行政复议只有一级,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则对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不服还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
《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附带审查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纠纷,诉讼与打官司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会产生一定的纠纷,这种纠纷一旦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出现“打官司”的现象。实际上,“打官司”就是“诉讼”一词的俗称,而“诉讼”则是法律上的专门术语。“诉讼”:“诉,告也;讼,争也。”也就是说,有了纠纷向法庭告诉,并在法庭上争辩是非曲直。这也表明,“打官司”的事情古已有之。诉是基于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一方当事人以另一方当事人为对方,向特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进行监督,对行政相对人遭到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侵害给予救济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①产生的根据相同。都是基于行政争议的存在,用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②目的和作用相同。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效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③审查的对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2、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对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手段;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对行政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诉讼救济的手段。前者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
一、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是什么(一)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处罚,也称为治安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适用的法律依据通常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行政法律法规。(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罪该逮捕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为了防止他们逃跑、自杀、毁灭证据或者行凶报复
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联系: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通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一般是确认在前,许可在后;确认是许可的前提,许可是确认的结果。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区别:1、行为对象不同。2、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3、行为性质不同。4、内容不同。5、方式不同。6、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建筑行业中,大家经常把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总包服务费、现场管理费等概念挂在嘴上,但这些概念的区别和联系在哪里,很多人其实并不明白。今天给大家分析一下。一、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一)支付的主体不同1.总包管理费是指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总承包人合法分包专业工程,但发包人直接与分包人结算时,应由发包人另行支付的总承包人对分包人实施管理的费用。总包管理费是由发包人支付给总承包人,通常在招投标阶段即可
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联系与区别 作为共有关系的两种形式,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具有一些相同点:两者都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和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共有人的权利都基于共有物的全部。但两者又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产生的依据不同。房屋的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以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作为发生的必要条例。例如,以夫妻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家庭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合伙关系存在为
工程签证:就是施工过程中发现、发生图纸或合同以外的;工程变更:就是设计院或业主对会审后的图纸进行的个别修改;工程洽商:1、对工程变更和签证、材料、合同外人工等的价格洽谈2、其他的有关施工、技术等问题的谈判工程量确认单:1、对已完的约定工程量的签认2、隐蔽、合同外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签认以上的情况都影响造价文件的结果,只是大小不同而已。不管是工程签证还是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工程量确认单,都是施工过程中发
社区矫正也叫社区处遇、社区矫治,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等四种罪犯。安置帮教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
《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
子公司与总公司、母公司、分公司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 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
1、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定义: 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
法院执行措施中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联系与区别: 1、“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法院将有关人员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其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并进行不良信用记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2、“限制高消费”,是指限制有关人员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