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员工收取的乐捐符合《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2款所规定的“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情形,应予以退还。基本案情2009年8月,员工李某金开始进入乐清市金某大酒店有限公司并任车服经理一职,月工资为5000元等。2018年4月26日,员工签署《承诺书》,该承诺书记载:“本人承诺在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全部六常任务,如果没完成,我自愿乐捐3000元为团队基金。”员工认为:
1、公司的“乐捐”制度剥夺了员工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劳动法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民法总则也规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乐捐”制度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的制度。用人单位在设定设计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时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但公司设定“乐捐”制度并无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
2、公司违法克扣员工工资并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49500元。公司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2018年8月1日,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本人已在金某大酒店工作9年时间,因金某大酒店存在违法行为,以乐捐的名义对员工罚款,长年以乐捐的名义克扣员工工资,本人李孝金现在要与金某大酒店解除劳动合同。”2018年8月7日,员工将《解除劳动合同》邮寄至公司处。劳动仲裁委裁决:裁决:金某大酒店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李孝金支付经济补偿金49500元、……“乐捐”扣款4980元(3000元+1980元)。公司不服,诉至法院,并认为:公司设立“乐捐”系保护酒店劳动者的的权利,为贫困员工以及部分员工家中的红白喜事等稍尽绵薄之力,根本不存在以“乐捐”名义对员工进行工资克扣。故,无需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和“乐捐”扣款。法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公司是否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根据公司提供的工资表,可确认公司于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从员工处“乐捐”扣款1980元,结合员工于2018年8月1日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看出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公司以乐捐的名义对员工罚款、长年以乐捐的名义克扣员工工资,但实际上公司系因员工违反《员工手册》所规定的酒店处罚制度而对其作出的“乐捐”扣款处罚,且该《员工手册》已于2011年经公司公司工会委员会审议、公示,员工应知悉该《员工手册》内容,公司对员工作出“乐捐”扣款1980元的处罚行为并无不当,并非克扣工资行为,故公司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乐捐”扣款1980元。关于承诺书中的“乐捐”款3000元,根据员工于2018年4月26日作出的承诺书所记载的内容,公司向员工收取的乐捐3000元符合《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2款所规定的“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情形,应予以退还。处理结果法院判决如下:一、公司乐清市金某大酒店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员工李孝金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9519.23元、“乐捐”款3000元,合计12519.23元,款交本院民一庭转付。二、驳回公司乐清市金某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来源:(2018)浙0382民初10920号)
试用期是可以这么规定的,但是要看业绩承诺的合法性,如果没有达标希望的 说明不合法 也无需遵守 如果我的回复有帮助到你,麻烦点一下好评哦,祝您生活愉快,财源广进。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案件,案件中,当事人于某与公司签订《员工自愿不缴社保协议》后又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由起诉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在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劳动者拥有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权利。二审法院认为:于某系因自身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是对自身权利的合法处分并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同时,从公司提交的缴纳社会保险费
您好,不合法,可以拒签。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由以下情况决定: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等等
为了加强公司对上下班人员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不安全意外的发生。按照公司要求公司员工必须签订《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协议》协议内容如下:一、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道行驶。二、员工工作时间严禁私行离厂,以避免意外意外发生。如发生意外,职责自负。三、离开工作单位后发生的任何不安全意外(隐患),并由此产生的一切纷争,公司概不负责,一律由本人自行处置。四、本人在上、下班路中若发生人身安全职责意外、
是可以的,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仲裁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请书。申诉书要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填写日期、本人通信地址,字迹工整、文字简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合理避税是合法的,通过合理避税可以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以下避税方法:1、差旅费补贴; 2、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3、通讯费4、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5、发票冲抵(为不实开支不建议)6、大笔收入分次拿7、提高福利降工资8、劳务报酬工资化 9、高工资那个月分部分到后面的低收入月份 10、提高三险一金的额度
公司让开无犯罪证明不合法,一般只有在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的情况下才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关于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一条 适用范围: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和公民,可以向被证明对象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国
您好,存在风险建议谨慎处理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
你好,如果你对协议的内容不同意,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可以拒绝签订待岗协议。用人单位是不能强制要求签订待岗协议的。待岗协议形式在法律上是合法的。若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认为需要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则商业保险有必要买;如果认为单位购买的社保已经足够保护劳动者,则不需要购买。购买商业保险不是强制的,但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则是强制的。单位需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及时为劳动者进行购买。
案情简介: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劳动争议案,法院认为原告某药业公司未与被告徐某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向徐某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故判决药业公司支付徐某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15400元、经济补偿金7375元。2011年8月中旬,徐某与一外省药业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在成都某知名药店从事药品销售工作,徐某填写了员工入职表,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随后,公司与徐某又签订《员工
要看代理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合同中并没未将出勤情况作为扣除佣金或解除合同的条件,保险公司擅自这样处理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可以将代理合同发过来具体分析。
退休时间是从到达年龄的当月算起,退休到龄当月即已经视为退休,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
你好,此需根据你所服务的公司的性质,分情况对待之:1、如果你所服务的公司性质属于特殊行业,如加油站,机场,或属危险作业行业,则从员工作业时安全角度出发,公司实施上班期间禁止携带手机属于合理禁令。但公司负有安全、妥善保管员工手机的责任,如在保管期间员工手机灭失,则由公司承担保管不善的赔偿责任;2、如果你从事的并非1中所列的特殊行业,则建议你可以看一下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有无关于禁止带手机的条
?人社部官方表示: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不能免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01、员工拟定了放弃社保声明,单位还需要缴纳?需要。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雷打不动的义务。员
各个小区物业管理分别,有的小区发门禁卡,本小区业主刷卡后边门自动打开,骑电动车能够进去,无门禁卡只能与保安商量才能进入,这样能够减少闲杂人员闯入,也是为业主安全着想,也有的高档次新小区实行园陵化管理,小区如同花园,汽车、自行车、电动车全部停地下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免费充电,业主只能步行入小区,或从地下停车场乘电梯入户,各个小区物管限定分别,如果一视为仁,不存在合法决裂法。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要遵守公司规章,积极完成工作。但是,有些员工违反公司规定,不服从公司安排,迟到早退等,造成公司损失。所以,有些公司便想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罚,不过,公司要先确定是否有权对员工处罚。首先,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手段之一,而公司不属于行政机关,所以不能对员工罚款。其次,员工工作时出现过错,公司想要处罚员工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公司可以发
如果你跟物业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那么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的你可以主张1.5倍的加班费,周末加班的可以主张两倍的加班费,如果确实属于劳动关系,可以到物业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