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请问你是员工还是第三方 L
最高院: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自然人签订合伙协议,双方约定分配合作项目利润合法有效 【关键词】合伙合同 利润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裁判要旨暨律师意见】按照2008年6月11日钟某龙作为甲方、蔡某清作为乙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对某皇商城项目产生的利润,双方分别持有某皇商城项目77%股权和23%股权,在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将剩余资金或者分红款给付蔡某清。律师认为上述协议实质上为合伙关系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伤概不负责的相关协议严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最好是签订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三方协议失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
离职是可以拒绝签保密协议的。但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操守,恪守职业道德。一般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与公司订立保密条款的,当事人可约定离职后的一段期限内,员工仍需遵守保密义务,而公司需要给保密的员工经济补偿。
竞业协议一般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签订,公司如果在离职后要求,可以要求竞业补偿,不满意可以不签
答:如果双方用工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则公司需要遵守劳动法中的最低工资制度。在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并非企业支付了报酬、个人为企业提供了劳动,就一概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亦非只要签订所谓合伙人协议就一概否认两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判断双方关系性质应以双方之间的主要权利义务约定是否符合劳动关系项下的权利义务属牲及特征为准。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
您好,您需要看协议的具体内容,如果损害您的利益,那么您可以拒绝签订,公司辞退您如果是无因,那么您可以主张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合伙协议是否有效得看该协议是否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同意和符合《合同法》有效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你好 上下班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 对方的全责或者主责属于工伤范畴 以法律条款为准 该协议签了也无效
不合理,正常离职无需支付赔偿,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了的话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通常货物买卖纠纷的维权方式主要有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付损失,同时,可向对方发律师函。另外,可保留凭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货物买卖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一般都是有效的,具体欢迎联系我详细沟通后分析解答
为了加强公司对上下班人员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不安全意外的发生。按照公司要求公司员工必须签订《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协议》协议内容如下:一、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道行驶。二、员工工作时间严禁私行离厂,以避免意外意外发生。如发生意外,职责自负。三、离开工作单位后发生的任何不安全意外(隐患),并由此产生的一切纷争,公司概不负责,一律由本人自行处置。四、本人在上、下班路中若发生人身安全职责意外、
试用期是可以这么规定的,但是要看业绩承诺的合法性,如果没有达标希望的 说明不合法 也无需遵守 如果我的回复有帮助到你,麻烦点一下好评哦,祝您生活愉快,财源广进。
在民事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相关凭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民事财产损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对于公司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的情况,这个你不必担心,完全可以签订,签了也是无效的,对你的约束并不大。本身这个保密合同就是无效的,保密与竞业限制补偿费是在离职后才计算的,在职期间是不会发放的,即使发放也只是对当时有效(即当月),离职后如果没有保密费便不受此约束,你所说的条款已经违反了新的劳动合同法,你们两者的关系属于不对等的,其实不管劳动合同或是保密合同,其内容均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可以明确的告诉你
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法人变更对员工是没有影响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并核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禅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比全日制用工形式,可节约许多成本。因此,许多劳动派遣公司希望与员工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法》对于是否能够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尚未作出相关规定
合理避税是合法的,通过合理避税可以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以下避税方法:1、差旅费补贴; 2、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3、通讯费4、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5、发票冲抵(为不实开支不建议)6、大笔收入分次拿7、提高福利降工资8、劳务报酬工资化 9、高工资那个月分部分到后面的低收入月份 10、提高三险一金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