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的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1、如果已经签订定金合同的,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以合同为准;
2、如果没有签订定金合同的,一般默认是不会退还定金的,不过是否可以退主观意向很重要,哪怕签订合同了,只要对方同意,那就可以退;
3、根据规定,如果是以下情况的,可以明确要求对方退还定金。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定金一般情况下不能退还,如果说双方在约定了违约金以及定金的时候,那么在一方违约的时候就可以选择是违约金还是定金了,如果选择的是违约金的话定金就不应该再收,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购房的定金可以退吗购房定金退回技巧 购房的定金可以退吗?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购房定金”其实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从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的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交的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一些情况: 1、如果开发商是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要买房的话,定金是可以退回的。我国《商品房销售的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的销售条件的
社保自己交的部分一般情况是不可以退的。养老保险退保条件养老保险现行允许退保情况只有以下几种:出国定居;死亡,同一时段重复参加保险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转入农保或者城保,并有书面申请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处理的
1、定金是属于合同保证金,如果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的,装修公司要退还定金。如果装修公司违约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业主违约的,不退还定金。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
个人帐户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1)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连续工龄加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职工,将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2)职工在退休前死亡的,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3)退休人员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取完的,其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
要看协议是如何约定的。
汽车买卖合同中的定金可以退。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还;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以该定金赔偿不得退还,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以该定金双倍退还。
这种情况属于不确定的因素,有客户被敲诈勒索过。可以暂时不要理睬,等他们起诉后再联系我们律师。
拆迁安置房的具体面积,要根据国家及当地的拆迁政策了,如果说是一平方还一平方,那你原来有多少平方,就补偿你多少平方。如果房屋建后没有相应平方的套房,那你可以找开发商谈、通常可以按优惠价格处理给你的多的平方
你好,可以直接和监狱机构查询
一、购房贷款批不下来是否可以退还首付和定金1、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2、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征信记录有污点或者还款能力不够而影响贷款审批,首先应该尽量解决,如找担保公司担保或者延长还款期限等。如果仍无法解决,那只能解除购房合同了。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给卖家,
“跳单”主要指的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后,委托人绕开中介自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从而使得中介虽然提供了中介服务但是并未获得应有的报酬。 网友咨询: 看房后换中介购买房屋的行为,是否属于“跳单”? 律师解答: 可能属于跳单。 “衡量买方是否“跳单”违约的关键,是看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等条件。 “跳单”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委
开发商将土地及在建工程进行抵押的,其所开发的商品房是否可以购买?开发商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及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给第三方,有些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会在买卖合同中明确注明,有些开发商则未明确告知买受人,或者在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进行了抵押,那开发商出售的这类商品房能不能买?有什么潜在的法律风险?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事情。一、只要商品
⒈农村宅基地,一个户主一般不可以有两处房屋。⒉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但是村民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后,又通过合法方式继承了另一处宅基地上的房屋的,此时村民可以有两处房屋。
不可以。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一般只有一个业主大会,因此也就应该只选举产生一个业主委员会。如果出现多个业主委员会,在行使职能时就会产生纷争。同一小区内后建立的楼盘的业主,可以通过增选或者补选的方式加入到业主委员会中。
一、企业购买的土地是否可以买卖企业购买取得的土地,企业可以依法转让的。但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不得转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
这位求助人,您好,关于您所询问的问题,是可以通过协商来处理的,如果能协商解决就最好协商解决,如果对方不愿协商的话,您再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需要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才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地方,欢迎您继续追问,或者点击我的头像进行一对一的咨询,直至您的法律问题得以解决。
下面有一份绿化施工合同范本可以参考一下,具体的事项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填写。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__________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_________。 2、工程总造价:____
(一)在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是否可以处置?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通知》(法[2012]151号),可以进行“现状处置”。处置时应在拍卖公告中披露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现状及土地性质,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变价不成的,债权人可以接受该房屋抵债。变价或抵债裁定
咨询者: 被执行人居住的房屋不在自己名下且不属于该被执行人所有,则房屋是不能执行的;如果该房屋登记虽不在被执行人名下,但有确凿证据能证明该房实际上属被执行人所有,则该房屋可以执行,只是还要保证被执行人有基本的居住条件(如该被执行人有两套住房,或者由申请执行人提供价值较低的住房,而执行价值较高的房屋)。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