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执行日期:2008-02-01 颁布日期:2007-12-30 文号: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 时效性:现已失效
一、关于维护承包关系稳定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应以2004年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为基础,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严格控制调整农户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发生转移(如依法调整、转让、互换、分户、合并等)或灭失(如依法征占地、自然毁损等)的据实登记确权。对符合法定条件进行承包地调整的,由发包方制定调整方案,按法定程序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确权办审批后方可调整。二、关于登记的时效期间问
发布部门:四川省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合法婚姻的确立,防止违法婚姻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国务院批准的《婚姻登记办法》(以下统称婚姻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细则。关联法规:第二条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离婚和复婚,必须依照本细则规定当地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依法履行登记的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三条县以上各级民政部门主管婚姻登记工作
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目前没有相关针对农村伤残军人的宅基地优惠政策,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农村村民出卖。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自治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其中,不予批准,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再申请宅基地的、出租住房后,由县级人民政府
农村争议土地处理办法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农村土地纠纷一般可以通过3种途径解决:一是基层调解组织解决,二是土地纠纷仲裁机构解决,三是通过诉讼解决。但是根据笔者的调查,我乡近5年来发生的土地纠纷采取诉讼解决的不到4件,而且解决的效果并不理想。其他的一部分是由村级协调解决,大多数是在乡政府的直接干预下协调解决,还有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第一条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国有土地有偿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用地置换行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用地置换,是指依法取得的不宜利用的原有建设用地,在完成土地复垦后与经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以下简称农用地)或者其它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的行为。第三条建设用地置换应当遵循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切实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
银川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川市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理。第三条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闲置土地的认定及处理工作。市辖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市辖区内闲置土地的处理工作。发改、规划、建设、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保护、开发、使用和管理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
发布部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文号:沪劳保就发[2004]5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完善对本市失业登记工作的管理,及时掌握失业人员状况,有效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就业,现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如下办法。一、失业登记范围本市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且本人自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一)
石家庄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现状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妥善解决我市国有土地上已入住多年的住宅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公民的产权观念和契约意识,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不动产登记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
答:《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二、土地登记簿与土地权利证书是什么关系? 答:土地登记簿是土地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土地权利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土地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土地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土地登记簿为准。 三、买卖房屋是否需要办理土地登记? 答:《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因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68号 《房屋登记办法》已于2008年1月22日经建设部第1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土地登记,也称土地权利登记,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实行登记的制度。2、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我国的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和土地登记行政诉讼时效中,行政法、司法解释规定的几个时效各有不同的前提条件。第一种时效“3个月”、第二种时效“1年”或“1年+3个月”、第三种诉讼时效“2年”、第四种诉讼时效“20年”,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 如何理解房屋和土地登记行政诉讼时效 2000年司法解释规定,不动产行政案件诉讼时效(以下简称时效)最长是20年。但是,在适用20年时效的同时,是否还适用3个月、1年+3个月或者2年的时效呢
山东省土地征收办法全文
北京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依照本办法处理。第三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主管本市闲置土地的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闲置土地的处理工作。发展计划、规划、建设等行政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工商局关于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便捷高效、主体自愿、诚实守信、风险可控
黑龙江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基本流程适用主体(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尊重企业自主权和自治权,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2)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
土地登记的5种类型 按登记的时间和任务不同,土地登记的类型可分为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其他登记。 土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需要进行土地总登记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从未进行过土地登记的地区,二是原有登记需要全面更新的、如大规模土地整理或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需要对原已登记过的区域进行全面的重新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