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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个人销售不动产(二手房)需准备资料及注意事项

问题描述

烟台个人销售不动产(二手房)需准备资料及注意事项
1个回答

一、个人销售住房

(一)已购住房不足两年(卖方需缴税6.6%或者5.6%加按差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已购住房两年以上不足五年(卖方需要全额1%或按差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已购住房五年以上且是家庭(夫妻双方)唯一生活用房,卖方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特别声明:申请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是以家庭为前提,所以,纳税人提供资料时,必须提供能够支持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家庭成员(夫妻双方)的关系证明材料,如果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将无法判断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尤其是家庭成员户口薄不在一起的、证件不全的等特殊情况,请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以下基本要求,充分准备,避免损失。

同时,为提高效率、减轻负担,只要有证件能够提供有效证据的,可不必须再提供同样作用的其他证件。

为便于理解,我们简单归纳了几种基本情况,大家可以在此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区分情况准备:

结婚状态的需准备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首页、索引页、个人单页)

4、夫妻双方(住房)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山东省内户口到户口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烟台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同时开具,省外户口只需要到烟台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

5、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离婚的需准备: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卖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首页、索引页、个人单页)

4、卖方(住房)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查询证明原件(山东省内户口到户口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烟台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同时开具,省外户口只需要到烟台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

5、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未婚的需准备: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首页、索引页、个人单页)

3、(住房)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查询证明原件(山东省内户口到户口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烟台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同时开具,省外户口只需要到烟台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

4、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已购住房5年以上、家庭(夫妻双方)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卖方需要按全额的1%或者按差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个人销售非住房(卖方缴纳12.65%或差额计征)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另:差额计征税款的需提供原购房发票、契税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注意事项:

1、户口为集体户口的准备首页、索引页、个人单页或者是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2、(住房)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查询证明有效期5个工作日。

3、户籍为港澳台及外国人的需准备:护照(港澳台的需大陆通行证)、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卖方为未成年人的,要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卖方如果按照差额缴纳税款,必须要提供原购房发票原件、原缴纳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如果纳税人本人不能自己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要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以上备注的缴纳税款比例只是为方便纳税人理解和匡算税款数,不作为最终要缴纳税款数,具体以实际情况对应税法规定计算为准。

8、已购住房时间按房产证和契税完税证明注明日期“孰先”原则确定。

9、所有复印件需要当事人签字按手印。

10、银行卡缴税。

11、特殊情况的,视情况准备材料,或者咨询工作人员。

12、不明之处,请咨询工作人员。

13、政策如变化,按照新政策执行并准备相应材料。

咨询电话:6113257、6113127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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