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二手房的“户口”引起的纠纷屡见不鲜,大多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过户后,卖方或其家庭成员不配合迁出户口,买方无法迁入户口;
2、房屋户口被前任业主或其他人员占用,甚至主张房屋使用权,买方无法迁入户口;
3、“学区房”卖方户口迁出不及时,导致买方不符合入学条件,错过入学时间。
一旦出现以上的情况,购房人以“户口”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能出现以下情况:
1、购房人以卖方未迁出户口或逾期迁出户口为由起诉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要求卖方赔偿一定数额违约金、解除双方买卖合同等;
2、购房人如果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将户口迁出。
前者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处范围,法院可依法做出处理;后者则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因户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户口迁出事项涉及行政部门的审批制度,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对此类诉讼法院不能调处。
另外,根据现行户籍政策,若无户口可迁出去向,占用交易房屋的户口则无法迁出,这就意味着即使通过公安机关处理“户口”纠纷,购房人的户口可能仍无法迁入。
可见,购房后才发现“户口”出现问题,已经很难处理,关键还是需要“防患于未然”。
那么,如何预防“户口”问题的出现
1、应在签署合同前要求卖方出示家庭户口资料,并请经纪人协调卖方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情况;
2、在买卖合同中已经设定户口违约条款的情况下,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提出“强制迁出户口”的条款,如果超过一定的期限,有权要求对方户口强制迁出;
3、预留较多的户口保证金;
4、购买“学区房”时可在合同上列明学位被占用构成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以及卖方由此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中有需要律师帮助不知道从哪里找时,来有专业律师给你提供协助。
二手房买卖物业交割注意事项一、结清水表账单。交房之前,买家要询问卖家是否已付清水费,同时别忘了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纳的水费账单收据。二、告知电表状况。在房屋交接验收时,买家必须亲自查验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纳的电费账单收据。三、协助煤气过户。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买卖双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卖家在交房日前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网签合同的注意事项:1、网签前应充分了解、协商合同相关条款;2、当事人因姓名更改或身份证明发生变更,须告知网签服务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3、须由经纪机构负责打印网签合同文本;4、应牢记网签时设置的密码,方便查询;5、网签手续办理完毕后,须依次及时办理交易资金监管和转移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销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 二、标题 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
以下几种二手房买卖砍价技巧可以借鉴: 货比三家砍价有底 砍价这件事可不能按照“无招胜有招”的原则,没有章法,由着性子乱砍一气。若您真是这样做,不是吓退了卖房,让购房计划功亏一篑,就往往是砍到手软,让精明的卖家钻了空子。 所以,买房子也要像买衣服一样,先要了解行情,货比三家。货比三家,是为了在同区域同类型房源中选择性价比最高且价位最合理的房子,这才是最大的省钱。如果是二手房买卖,事先了解行情,也会
一、二手房买卖的骗局有哪些? 1、利用虚假身份骗取定金及购房款 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一旦购房者交付款项后,施骗者便逃之夭夭。 2、利用虚假房证骗取定金及购房款 施骗者多为交易房屋的承租人,利用能自由出入交易房屋的有利条件,伪造房屋产权证,通过信息站刊登虚假的卖房信息,造成购房者产生误会后向其交纳定金
一、二手房买卖的骗局有哪些? 1、利用虚假身份骗取定金及购房款 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一旦购房者交付款项后,施骗者便逃之夭夭。 2、利用虚假房证骗取定金及购房款 施骗者多为交易房屋的承租人,利用能自由出入交易房屋的有利条件,伪造房屋产权证,通过信息站刊登虚假的卖房信息,造成购房者产生误会后向其交纳定金
一、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缴纳什么税费?1、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1.家庭唯一住宅2.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注: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
1、产权调查产权调查也就是业内所说的“查册”,即查证房地产的权属状况。通过查册,你可以获取房地产的权属人、面积、结构、有否违章、有否被抵押、有否被查封等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1个工作日)注意事项(1)有抵押需要赎契或转按揭才能过户,有查封必需解封才能过户。(2)查册所需资料:(1)身份证(2)地产的地址、地号、房地产证登记案号、房地产证号2、签合同、交定金买卖双方谈妥后,即可签署购房合同并交定金,
房贷提前还款有哪些注意事项适合房贷提前还款情况1、不愿意有负债,不想承受过大生活压力的人,关键是无债一身轻。2、贷款当时实行上浮利率的贷款人。受国家房地产政策变化影响,有些客户在购房时并未能享受利率优惠,甚至可能利率上浮,此类贷款人提前还贷,相对会比较划算。3、希望将房子作为融资工具、从银行获取更多贷款的情况。由于近年房价上涨较快,部分房屋评估价值相比购买初期已经上涨较多,如果将房屋按揭贷款还清,
卖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出售房子不要全权委托中介 通常情况下,卖方的房子如果正在按揭中,无法自己还清按揭贷款的时候,就需要委托中介和担保公司来进行赎楼。但是这个时候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交易纠纷,尤其是全权委托中介来办理的话,中介可以不经过卖方的同意,便可随意处置房屋的买卖行为。很多时候卖方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房子的出售,因此,经常会出现纠纷问题。 二、出售正在出租的房屋要注意
二手房买卖中的骗局 骗局一:利用虚假身份骗取定金及购房款。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一旦购房者交付款项后,施骗者便逃之夭夭,使购房者既未得到房屋还损失了资金。 骗局二:利用虚假房证骗取定金及购房款。施骗者多为交易房屋的承租人,利用能自由出入交易房屋的有利条件,伪造房屋产权证,通过信息站刊登虚假的卖房信息,
一、二手房交易的陷阱有哪些 1、阴阳合同陷阱 “阴阳合同”是指除了签署一份实际成交价的合同之外,再签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的假合同,将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以达到减少交税的目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交易规则进行。 2、卖房者并非房主本人 二手房交易中,不仅有“假房主”,还有假房产证、假信息等。二手房交易中,经常出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卖房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因此购
卖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有以下注意事项:1、卖方如果想卖正在出租中的房子,那么不要忘了向租房者告知房屋出售的事宜。2、不要全权委托中介。全权委托中介来办理的话,中介可以不经过卖方的同意,便可随意处置房屋的买卖行为。3、如果卖方想要违约,那么最好还是主动和买家协商一下赔偿问题,尽量按照双方都满意的办法进行处理,如果事件升级就得不偿失了。【法律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九条,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
一、卖方延期过户,买方该怎么办?1、二手房交易卖方延期过户,买方该怎么办?有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卖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过户,属于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以要求对方立即过户,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卖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需要哪些注意事项 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注意是否合同的标的是否是《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不可以转让的情形,(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
二手房银行贷款面签注意事项:一、基本情况要在合同里列出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签约时如果不是买卖双方本人到场签字,一定要看其是否有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确认后方可进行签字。二、明确房款及房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首先要明确房款是净得价还是含税价。其次,如果买方采取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要明确首付款的比例、支付时间及买方的贷款额度。另外,贷款有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几种方式,而每种方
1、 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
卖房人在买卖房产的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一、不要全权委托公证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而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而深圳市公证处要求撤销公证
二手房买卖中买方违约,卖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买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小编提醒买卖双方在以下环节要严格注意: 卖方:挂牌--收定--签约--收款--过户--交房 一、挂牌时要明确委托内容和期限。 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要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让自己的中介人员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但最后签约的肯定是他人;所以,卖方该点要注意. 二、谨慎收取定金。 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