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事改办[2003]1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确保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意见》(合政[2003]7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合肥市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操作程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合肥市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操作程序
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改制转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资产清理、人员安置、文秘等工作小组,积极稳妥地做好本单位改制转企的各项具体工作。
2、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前期宣传发动工作。
3、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土地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土地评估。评估结果报市国资办、市国土局办理评估核准或确认、备案手续。
二、方案编制阶段
1、改制转企单位在认真调研基础上,起草拟定本单位改制转企的初步方案。方案的基本内容包括:
(1)单位概况;
(2)改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改制方式;
(4)资产处置办法(包括剥离、核销、奖励、提留、出售、优惠等);
(5)人员分流方案及有关费用测算;
(6)改制后设立的新体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发展构想;
(7)改制转企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8)需要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
2、对改制转企方案进行初步论证,充分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方案报批阶段
1、改制转企单位向主管部门呈报改制转企方案后,由主管部门向市改制转企领导小组报送《关于同意××(单位)实行“××××”(改制形式)改制转企的请示》。
其中,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制报批方式仍按合建设[2001]26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由市改制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总工会、人事、财政(国资)、劳动、土地、房产及体改等相关部门对改制转企方案进行论证。
经营类事业单位如何转企?北京市今后不再批准设立行政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现有的单位在改革过渡期内不再增编,人员只出不进。划入行政类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或将其转为行政机构,编制也相应随之收回;而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转企,收回编制。原则上不再批准设立涉及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确有必要设立的,要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设立。相关阅读:【公司法务】变更出资方式有哪些?【公司法务】变更出资
省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本报昨日报道此次转企改制启动的新闻后,许多读者拨打电话询问相关事宜。问题主要集中在改制具体范围和改制后的养老保险费如何发放等方面。转企改制目的有关部门指出,省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我省推进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目的是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具体条款如下: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
改制不能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至于事业单位也有签劳动合同的
事业单位改制劳动关系怎么处理原事业单位人员在不同改制情况下(如转企或民办非 企业、歇业清算等)和不同身份背景情况下(劳模、军转干部、 伤残军人等)的劳动关系调整,各地应按本地相关规定办理。(1)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时,原单位原则上要 与所有在编人员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进行身份置换。 改制后的单位应接收原单位全部职工,并按《劳动法》有关规定, 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
乡镇兽医站,是国家在基层专门设立的乡镇一级畜牧兽医站管理组织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接受县畜牧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主管。主要业务:(一)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发展畜牧业的计划、规划,进行生产统计,制定技术推广计划;(二)畜禽疫病免疫接种、检疫、消毒、化验诊断、监督、体检等;(三)畜禽品种生产、供应、配种、改良等;(四)草原和草地建设、管理、看护等;(五)饲草饲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六)畜产品收购、加工
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 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1、保留公益事业单位属性的,其人员保持原状不变。 2、改制为企业的,其人员流向有三: A、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这是指有正式身份的系统编制人员,包含办理人员、专技人员、工勤人员等。 B、提早退休,交由社保局部包管。工龄满二十五年以上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改制过程中可恳求提早退休;或许得了严重大年夜疾病的人员,其疾病类型在法则的病休范围内的,可以恳求提早病休。其它当然不符合前提,但
在前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了有关消费贷款的相关知识,那么有朋友就来问小编了,生产经营类贷款与消费贷款是一个意思吗?是不是一个性质的呢?接下来小编带着大家来深入了解一下生产经营类贷款的对象及条件要求,看看你是否满足生产经营类贷款的要求呢?在了解生产经营类贷款的对象及条件要求之前,我们有必要来认识一下什么是生产经营贷款?生产经营贷款是指银行对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个人、非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
最近,接听到几位转业干部的咨询称,部队转业后经政府考试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单位面临改制,问对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国家有什么规定、是否可以不参加改制、如果权益受到侵害了应如何维权等问题。现将此问题归纳总结以下意见,供参考: 1、保护背景:
事业单位改制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现在时代在不断的变化,市场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过去的许多国有企业已经没办法适应社会,就必须进行改制。近几年关于事业单位向企业改制的风潮十分的热,许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也十分关心改制过程中人员劳动关系转换和分流处置。那么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解释一下关于事业单位改制劳动关系怎么处理的相关问题。 1、事业单位改制后,职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改制后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
一、关于规范市属企业改革方案申报审批程序的规定 通办发〔2003〕7号文中规定: 1.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认真制订改革方案。各主管部门在实施企业改革中,必须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政策规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导企业制订改革方案。方案应明确改革的形式、操作方法和步骤,以及拟采用的政策依据和范围,涉及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安置分流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事项,应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指
爸妈有犯罪记录娃儿的事业单位政审要视情况而定,只要不是应聘敏感职位,通常影响不大。 通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决裂格: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有流氓、偷窃等不良做法,道德品质不好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外国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干部退休年龄为55周岁。聘干全名叫聘任制干部或聘用制干部,是国有企业和指非执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聘任本单位工勤人员在干部岗位上工作。聘任期间享受干部待遇。 一般规定,聘用人员解聘、辞聘后,不保留干部身份和待遇。聘干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退休时是按职工身份还是干部身份退休,还需要看当地有无具体相关政策规定
丧葬费以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抚恤金是国家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者伤残职工,失去劳动能力职工的费用,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以后,国家会按照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个月给予一定数额的抚恤金,直到被供养
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职工正常死亡的,事业单位丧葬费为该职工死亡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的六倍,因公务死亡的以及离职退休的按上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0倍发放丧葬费。
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事业单位的普通职工(不是利用工作之便在所经手或管理的企业)入股的,一般可视为一种投资方式,不受限制。但是,有些事业单位的内部或行业管理规范对此有明确要求
你好,对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后的工资由财政上按照其退休前在单位的工资,扣除岗位津贴之类的后,发放
患有精神病的劳动者能提前退休,劳动者患精神类疾病,由医院证明,并经人社部门负责伤病残鉴定办公室的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不按照正常退休年龄,提前办理退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
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一般按照在职人员岗位津贴(在职绩效工资的主要部分)执行,离休人员按照退休人员一定比例或者倍数执行。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