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市民认为,租赁房屋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双方签一份租房合同,房主收到钱,租房者就可以搬家入住了。其实出租房屋没有那么简单,警方表示,近年来因出租房屋引发的纠纷甚至刑事案件时有发生,这些案件中的受害者既有承租人,也有房主。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房屋出租人有如下法律责任和义务:
1.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必须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并办理暂住证。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7.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警方着重提醒,如果房屋出租人不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可能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危害社会治安,损害房屋出租人及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出租房屋之前要签好租房合同,单位和个人将房屋出租后,应及时到出租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房主将房屋出租后,应与公安派出所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书》。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找律师进行咨询。
一、楼上漏水归物业责任么 1、楼上漏水,一般情况下物业是没有责任的。除非是物业公司提供的空调,由物业负责。物业需要管理的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
员工上班期间撞人,如果属于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雇主责任”,即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员工在撞人中也受到了伤害,则无论他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负有责任,其自身损害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可申请工伤认定,则单位需要承担工伤责任
公司监事有下列责任和义务:1、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2、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3、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4、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5、有权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6、有权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7、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其他重要工作;8、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
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权利: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的权利;2、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的权利;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的权利;5、其他权利。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董事的权利与义务具体如下所述: (一)董事的权利 1、执行董事会议决定和决策公司日常事务的权力。 2、出席董事会,对董事会议有决议权。 3、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权利。 (二)董事的义务 1、当董事行为对公司造
小区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主要责任和义务有: 1、小区安全护卫工作。 2、物业的维护。 3、综合服务。 4、维持业主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有偿服务,努力为业主排忧解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
小区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主要责任和义务有: 1、小区安全护卫工作。 2、物业的维护。 3、综合服务。 4、维持业主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有偿服务,努力为业主排忧解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检举,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检举,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控告请看国家《安全生产法》,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
拆迁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1、拆迁人享有的权利:(1)在法律规定和拆迁许可证规定范围内,组织实施相关拆迁项目并获得相应拆迁款项;(2)依据拆迁许可证的规定,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3)拆迁人可以依法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拆迁单位代为拆迁;(4)对列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拆迁计划的,拆迁人可以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文件,向市主管部门提出拆迁前
小区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主要责任和义务有: 1、小区安全护卫工作。 2、物业的维护。 3、综合服务。 4、维持业主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有偿服务,努力为业主排忧解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
律师解答物业对业主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1、定期将服务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以及收费项目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报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2、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3、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与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
1、出资义务。出资是合伙人承担的首要义务。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出资,并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方式、数额和期限出资。否则,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合同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并且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不负有增加出资的义务。当然,依照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可以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2、承担合伙事务的义务。这既是
夫妻双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夫妻之间的财产权利义务主要有:1.夫妻财产制。我国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未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下列财产归夫妻个人所有,双方
员工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有哪些权利和义务1、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2、保密协议的具体权利义务应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当事人应该遵守约定,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保密协议包括哪些内容(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用人
房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约定维修责任。但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往往隐藏在其他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下面是相关的几个责任问题。(一)房屋修缮责任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
法律分析: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协议,协议的内容大致是如果扶养人对遗赠人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去世后,其财产就会归扶养人所有。这里所称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组织,因为法定继承人具有法定的扶养义务,无须用协议的形式进行约定。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
爷爷奶奶有责任和义务带孙子,但是有前提条件,《民法典》规定了,当爷爷奶奶有负担能力的时候,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赡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的义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关于养父母子女问的权利义务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子女可以随养父的姓,也可以随养母的姓,由养父母双方商定。收养成立后改变养子女的姓氏是养父母的一项权利,生父母无权干涉和阻挠。当然,在收养后不改变养子女的姓名也是完全可以的。2、父母对
爷爷奶奶有责任和义务带孙子,但是有前提条件,《民法典》规定了,当爷爷奶奶有负担能力的时候,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赡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的义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