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彩票犯罪数额如何认定
彩票,属于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证券,其价值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交易价值,一般表现为票面数额;二是期待价值,即中奖奖金。
盗窃罪属于数额犯罪,在司法实务中通常依据2013年4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计算涉案金额,即按照彩票的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中奖金额一并计算。
但是如果其并不知道是否能够中奖,之后也没中奖或还未来得及刮奖,抑或只为了转售获利,则不能将中奖金额认定为其犯罪数额,只能以票面数额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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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属于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证券,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按照下列方法认定盗窃数额:(一)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2003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犯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采纳了贪污共同犯把罪各共犯应当对犯罪所总得总额负责的观点。根据该会谈纪要,对于共同贪污犯罪中“个人贪污数额”的认定,《刑法》第383条第1款规定的“个人贪污数额”,在共同贪污犯罪案件中应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对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贪污的
诈骗犯罪数额如何认定我国刑法典及关于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诈骗犯罪数额的认定,一般有如下几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主观说,认为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是行为人主观希望骗取的数额。第二种意见是所得说,认为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是行为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实际得到财物的数额。第三种意见是侵害说,认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不一定是犯罪所得数额,而是诈骗行为直接侵害的他人实际损失价值数额。第四种意见是交付说,认
诈骗犯罪的数额认定分为三个标准,分别是数额较大标准、数额巨大标准和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其中,诈骗犯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是3千元至1万元以上;诈骗犯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是3万元至10万元以上;诈骗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是五十万元以上。 在上述规定中,诈骗犯罪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不是明确的数额,而是分别在3千元至1万元、3万元至10万元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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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为了赚钱往往会选择开设赌场,开设赌场往往是会构成犯罪的,那么你知道开设赌场罪赌资数额如何认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开设赌场罪赌资数额如何认定 就数额而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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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奸双性人的犯罪形态如何认定如果为女性涉嫌强奸罪,男性涉嫌强制猥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
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为: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标准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为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非吸的犯罪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
一、贪污受贿数额如何认定1、贪污受贿“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数额巨大”的一般标准定为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一般标准定为三百万元以上。2、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中华
帮人取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如何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帮人取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怎么进行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二)没有
盗窃物品的价值,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委托估价机构估价;(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未成年犯罪应该如何认定1、未成年犯罪的认定,依据实施犯罪行为时,当事人是否年满18周岁确定。2、如果犯罪时未年满18周岁的,属于未成年人犯罪;如果已经年满18周岁的,不属于未成年人犯罪。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二、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指导意见1、未成年人犯罪,往往跟他们心智发育还不成熟、辨认和控制能力还不健全有关。因此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
作者:曾杰来源:首发于金牙大状律师网导语:对于预先扣除的利息,是否算入集资金额?到期支付利息是否算入?复利是否算入?在刑事律师办案实务中,应该注意对犯罪的数额的鉴定意见的质证,要特别关注《司法会计鉴定意见》所依托的鉴定原材料,不能完全以集资参与人的借据、借款合同为单一根据,更不能简单的对所有表面数额进行简单相加。根据2011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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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后退还赃物如何认定我国《刑法》规定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就是赃款赃物。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 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赃款赃物与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生、发展有着客观内在的联系,因而对案件具有证据价值;同时,赃款赃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征,即人们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