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突然去世,
父亲早已失智,
为了厘清母亲遗产的继承份额,
上海女子宋颖不得不
自己将“自己”告上了法庭。
相关消息近日冲上热搜,
引发网友对
独生子女继承权的关注!
对于此事,有不少网友表示了不解,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为何会变得如此复杂?
独生子女难道还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吗?答案是不一定!
以下的几种情形,就属于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形。
1.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遗产是父母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父母对遗产有完全处置权,这也是为什么法律规定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因。
如果遗嘱中明确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就算是独生子女,也只能继承遗赠未处置的遗产。
你因为工作忙,又要照顾你的小家,顾不上照顾父母,结果,父母把时常照顾他们的隔壁小王视若亲生,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部分财产遗赠给小王,并签署了遗赠协议。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温馨提示
受遗赠人和继承人在权利上不同的一点在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而继承人只要没有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就视为接受继承。
2.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独生子女并不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除了子女外,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那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样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当前时期,通常爷爷奶奶辈的人往往不只有一个孩子,这就会造成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过世后,他们继承的遗产份额并不会消失,而是作为遗产被再继承,这也就使得父母的兄弟姐妹们,也享有该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假如,父亲不幸过世留下两套房产,而爷爷奶奶健在,那么继承开始前,母亲作为夫妻财产共有人,首先分得一半房产然后再参与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作为遗产的一套房产,分为4等分,通常母亲1/4,你1/4,爷爷1/4,奶奶1/4。
爷爷奶奶各分得的1/4,在他们过世后,将作为他们的遗产部分进行继承,此时你的姑姑、叔叔便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就算再婚后没有生下孩子,你的继父(母)同样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再婚一方的财产。
温馨提示
再婚的定义是双方依法领取结婚证,目前我国已经不再认可所谓的事实婚姻,所以如果是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而没有依法领取结婚证,则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4.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假如父母过世未留遗嘱,而身为独生子女的你已结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大部分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就包括你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遗产。
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父母过世时留下遗嘱特别约定,遗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与其配偶无关。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的内容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敲黑板划重点:
遗嘱很重要!
遗嘱很重要!
遗嘱很重要!
不少网友认为,父母都健在的时候提遗嘱的问题,好像是有预谋地占有父母的财产,所以选择闭口不谈。这种观念已经out啦!目前遗嘱类型有很多,立遗嘱也逐渐成为当下主流。
独生子女并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房产,听到这个,很多人肯定会觉得不可思议,我们就这么一个宝贝孩子,我们去世后,财产不给孩子还能给谁啊中国不就是这样一代传一代吗其实,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例如,男女双方结为夫妻且只有1个小孩子。第一种情况,如果女方去世,则其个人房产的直接继承人就为女方的爸爸妈妈、男方以及孩子,4人平均分配,同样适用于男方;第二种情况,如果男
独生子女难道还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吗?答案是不一定。以下的几种情形,就属于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形。 1、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遗产是父母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父母对遗产有完全处置权,这也是为什么法律规定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因。如果遗嘱中明确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就算是独生子女,也只能继承遗赠未处置的遗产。
案情简介: 马先生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早在十几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3万余股银行股票归老伴,也就是马先生的母亲陈老太太全权处理。2016年8月,陈老太太也病故了,临终前留下遗嘱,将股票和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留给儿子马先生继承。但是,在继承遗产时,马先生却遇到了困难。马先生要求继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银行无法确认马先生的继承权,不予办理。他只好到法院起诉,自己是独生子,没有其他
已婚子女的户口为什么不能迁到父母名下?可以迁移。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户口,在法律上面没有准确的文件规定,主要都是根据当地户籍部门文件为准的。户籍改革以后,各地对于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户口的要求以及条件不同,当地是否可以在未离婚情况下投靠父母迁户口需要到父母户口所在地进行咨询并按照当地要求申请的。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程序:1、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
以下是关于外籍子女怎么继承父母遗产的解答:一、凡申请继承在华遗产的华侨和外籍人,均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公证书,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他与在华关系人的亲属关系。该公证书须经居住国外交部或由外交部指定的办理认证的其他官方机构和我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二、申请人可持上述经过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公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有遗嘱,连同遗嘱)亲自来华向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手续。公证部门对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如今母亲去世了,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房管局要求小丽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跑到公证处后,工作人员则要求她把她
来源 | 中税网新的《民法典》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在这其中就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提出的新规定。也就是说,“继承权”新规,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1、新的继承权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立遗嘱在我国并不普及,因为在常人的观念中,遗嘱就等同于“将要去世”,有种不安的感觉。如果亲戚朋友或者邻居听到了谁
办理遗产继承,房产继承,房屋遗产,过户,继承房产,遗产继承">案例:独生子女只能继承父母7/8的房产?这是一个杭州姑娘遇到的难题,因为父母先后过世,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价值约300万元的房子。此房产一直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她现在想去过户,却在房管局遭拒,在公证处碰壁。有律师分析并推算后认为,“小丽理论上最终获得的房产继承份额是7/8”。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房管局不给小丽过户?这个问题我
父母去世后独生子女能继承房产,但不能直接继承,情况如下:1、如果父母去世继承顺序并列排在第一位的是配偶、子女、父母,所以独生子女并不能直接继承房产。也还真未必能全额继承,因为父母的双方父母也就是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享有和独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利。2、如果父母离婚双方又再婚,那么再婚的配偶即使没有生育,但也享有和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只有当排在第一位的其他人都放弃了或去世没有了继承能力,独生子女才能直
咨询区政府办公室可能会更有效点
一、赠予的房产出售时(1)营业税:与继承房产相同。(2)个人所得税:只能采取核实征收。因赠予的房产取得的成本很低,只有很少过户税费,在卖出时近差额核实征收的基数就非常高,个税 = (评估价 - 转让过程的税费 - 原值0 )*20%。也就是几乎是按全额征收20%的个税。出售赠予来的房产1.不满5年的:(1)契税:同上(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3)个税:核定征收,接近评估值的2
你好,丈夫去世妻子能继承父母遗产吗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12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妻子一般情况下无权继承丈夫父母的遗产,除非其对公婆尽量主要的赡养义务。但是丈夫的子女有权代为继承他父亲享有的遗产份额。当然上面所述均是在法定继承情况下,如果丈
出嫁的女儿能继承父母遗产。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嫁出去的女儿也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女儿不管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以出嫁为理由,否认女儿继承权的,都是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封建思想。女儿出嫁后,她们与父母之间仍然有血缘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
在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但如果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的,不能再申请宅基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
主要看拆迁人给出的政策
公积金取现要求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提取;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提取;退休的,可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出境定居的,可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
一、法律规定儿子去世父母能分到多少遗产?儿子去世父母能分到遗产的多少主要是根据遗嘱的具体的内容或者是法定继承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是怎样的?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
1、虽然奶奶还没分配到父亲的遗产就去世了,但因为父亲先于奶奶去世,所以奶奶还是有继承份额的。22、叔叔姑姑是奶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参与分配父亲的遗产是分配奶奶的那一部分,实际上还是顺位继承。代位继承是你代父亲继承奶奶的遗产。3、因为本来根据顺位继承,父亲先于奶奶去世,父亲就无法继承奶奶的遗产,奶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还有叔叔姑姑,你作为奶奶第二顺位继承人也是无法继承奶奶的遗产的。但是有了代位继承后
王老伯有两个儿子,王大力和王小强。王大力早年进城工作取得了城镇户籍。王小强一直在家务农,系农业户口,并与王老伯夫妇共为一户,且长期共同居住生活,未在村里分得新宅基地。王老伯去世后,王大力能否继承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该规定即我们常说的“一户一宅”。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