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中税网
新的《民法典》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在这其中就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提出的新规定。
也就是说,“继承权”新规,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1、新的继承权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立遗嘱在我国并不普及,因为在常人的观念中,遗嘱就等同于“将要去世”,有种不安的感觉。如果亲戚朋友或者邻居听到了谁家要“立遗嘱”,第一想法就是这个人是不是出现什么问题了,或者精神错乱了?
没事儿立什么遗嘱。所以说,即便是很多老年人有立遗嘱的想法,但是除非必要,他们是不愿意公开立遗嘱的。
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有很大的弊端和局限性,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既然年纪大了,那么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还有的老人只能坐在轮椅上,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的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
2、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现在的一线城市房价4-8万元,二线城市房价也在1万元以上,如果没有父母们的资金支持,年轻人想要纯粹依靠自己买房子不那么容易,即便是买房上车了,可能这套房子不是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子,有研究显示,家庭1个孩子出生,就需要至少1套房子,随着这个孩子成年,家里至少需要3套房子(不管是置换还是总计3套)。
一套房子几百万元,这可是很多人半辈子才能挣到的钱了。
所以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很多兄弟姐们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就有严重后果。
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3、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顾名思义,就是给老人立遗嘱一次反悔的机会,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见到子女们不孝顺父母,但是为了获得父母的房产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所以“反悔”制度就给了父母们另外一道保障,有机会修改遗嘱。
4、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什么意思呢?就是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这在以往可是不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
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5、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虽然说现在有序开放了二胎,但是社会文化水平也在逐渐提高,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愿意生育,更愿意独善其身,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奋斗一辈子的财产和房产最终讲给谁?
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这些就是新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改变。关于继承,并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如果一不小心,可能就会失去继承财产。这五种财产不能被继承独生子女也不行!之前,网上流传这样一篇文章,“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房产了!”这种文章看上去就像耸人听闻的谣言,实际上还真不一定,今天就跟您聊聊五种子女不能继承的财产。
第一种情况,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
什么意思?就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我给您举个例子您就明白了。
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
那是不是大儿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儿子还能分到1/6的房产。为啥啊,我给您看张图您就明白了
我们看图:您看,实际上老张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老张的太太去世前没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张的太太手里1/2的房产会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
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网上说独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继承自己的房子,也是这个道理。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简单,立个遗嘱说明白就行了。
第二种情况,使用权不能继承。
最常见的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公有住房使用权。
先说农村宅基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这块儿土地是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宅基地不能算个人的遗产。但是,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而且就算儿女的离开农村转成城市户口也能继承。
再说公有住房,个人对公有住房只享有使用权,而它的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因此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过,如果公房“房改”后转为产权房,就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了。
第三种情况,有些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 。老张写了一部畅销书,每年都有可观的版权收入,老张去世后,独生子小张作为继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权收入,但是老张作为作者在这部作品上的署名权、 包括修改作品的权利等,小张都不能继承。
第四种情况,死亡赔偿金、抚恤金是不能被继承的
因为这份财产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注意了!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第五种情况,保险金
保险金是否可以做为遗产被继承,看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继承、买卖、还是赠与?三种房产过户方式主要交啥税?假设:小明(已成年)无房,父母在大连有一套“满五唯一”普通住宅,90平米。
下面,我们根据这个案例,分析一下继承、买卖、赠与这三种方式涉及的税费吧!政策补充:
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辽宁省契税暂行实施办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4%。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的,税率暂减按3%征收。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房屋赠与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政策补充:
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政策补充:
契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
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具体比例由省税务局或者省税务局授权的市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规定,(一)上述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
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继承父母房产新规新的《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在这其中就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提出的新规定。也就是说,“继承权”新规,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1、新的继承权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立遗嘱在我国并不普及,因为在常人的观念中,遗嘱就等同于“将要去世”,有种不安的感觉。如果亲戚朋友或者邻居听到了
1. 新的继承权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有很大的弊端和局限性。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2. 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为防止立遗嘱并非本人意愿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3.遗嘱的“修改”制度“修改”制度就给了开启了另外一道保障,让遗嘱有修改
仅在车上发现避孕套不能作为出轨的证据
2020年5月28日我国《民法典》问世,对原来《婚姻法》中的“离婚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总体而言,离婚更难了!法律将防止轻率离婚、保障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原则贯彻到底。距离2021年1月1日,现行《婚姻法》将正式废除,《民法典·婚姻篇》正式生效,时间已经不足半年。我们有必要学习一下“新婚姻法律制度”对于离婚有了哪些新规定,其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改变:一、增设30天离婚冷静期根据现行《婚姻法》,夫妻双方只要
导读:迟到扣钱,似乎是很多公司规定里的家常便饭,作为打工人一般只停留在口头上的吐槽或者忍气吞声。但是,对于类似的公司规章制度,哪些是违法的?又该如何处理呢?本期特地整理了这篇漫画,希望对大家也有所启发和帮助。
01社保挂靠现实存在,纠纷频发近年来,一些劳动者通过中介机构挂靠的方式,支付一定服务费获得某企业“员工身份”来代缴社保。然而,纠纷时常发生:中介卷走个人社保费,挂靠企业不肯续保;个人假借挂靠骗企业薪资、福利……记者在网上搜索“社保代缴”,发现相关结果达1520万条,充斥着各种提供社保挂靠服务的中介广告。联系上一家声称有着15年社保服务经验、累计服务100万人次的中介后,其客服告诉记者,社保挂靠有4
2021年起,《民法典》增5项新规! 2021年1月1日,现行《合同法》将被废除,《民法典》将取代其地位。其中关于房屋出租的法律规定做了重大的修改。总体来看,更加有利于保障租房人的居住权益,同时也兼顾了出租人的权益。“居者有其屋”是一项重要的人权保障,国家一直非常重视人民群众的居住问题,一方面强调“房屋的居住属性”,打击炒房行为;一方面通过法律保障租房人的居住权益。今天告诉您房屋出租的新
父母去世后独生子女能继承房产,但不能直接继承,情况如下:1、如果父母去世继承顺序并列排在第一位的是配偶、子女、父母,所以独生子女并不能直接继承房产。也还真未必能全额继承,因为父母的双方父母也就是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享有和独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利。2、如果父母离婚双方又再婚,那么再婚的配偶即使没有生育,但也享有和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只有当排在第一位的其他人都放弃了或去世没有了继承能力,独生子女才能直
母亲突然去世,父亲早已失智,为了厘清母亲遗产的继承份额,上海女子宋颖不得不自己将“自己”告上了法庭。相关消息近日冲上热搜,引发网友对独生子女继承权的关注! 对于此事,有不少网友表示了不解,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为何会变得如此复杂? 独生子女难道还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吗?答案是不一定! 以下的几种情形,就属于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形。 1.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
独生子女难道还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吗?答案是不一定。以下的几种情形,就属于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形。 1、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遗产是父母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父母对遗产有完全处置权,这也是为什么法律规定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因。如果遗嘱中明确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就算是独生子女,也只能继承遗赠未处置的遗产。
1、首先这是典型的遗产继承问题,母亲去世后办理房产过户,首先要解决继承的问题,而继承的前提是明确遗产范围、继承人范围。2、母亲生前对房产享有多少份额、哪些人有资格继承房产,在明确了遗产范围和继承人之后,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继承。3、协商不成需要到法院诉讼继承,最后,凭公证处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生效文书携带好身份证件和房产证件就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了。
独生子女并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房产,听到这个,很多人肯定会觉得不可思议,我们就这么一个宝贝孩子,我们去世后,财产不给孩子还能给谁啊中国不就是这样一代传一代吗其实,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例如,男女双方结为夫妻且只有1个小孩子。第一种情况,如果女方去世,则其个人房产的直接继承人就为女方的爸爸妈妈、男方以及孩子,4人平均分配,同样适用于男方;第二种情况,如果男
法律分析: 异地买房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单位提供有关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且将这些材料加盖预留印鉴。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户口不在本市,如果离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步骤: 1、准备原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2、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方法:本人携带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
低保户买车是能查出来的。如果当事人不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则有关部门会不予批准其享受低保待遇;已经享受的,则会视情况减发低保待遇或者依法予以取消。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
法律分析: 异地买房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单位提供有关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且将这些材料加盖预留印鉴。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户口不在本市,如果离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步骤: 1、准备原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2、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方法:本人携带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我们擅长处理这类纠纷,成功处理多起同类案件。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面谈我们。
办理遗产继承,房产继承,房屋遗产,过户,继承房产,遗产继承">案例:独生子女只能继承父母7/8的房产?这是一个杭州姑娘遇到的难题,因为父母先后过世,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价值约300万元的房子。此房产一直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她现在想去过户,却在房管局遭拒,在公证处碰壁。有律师分析并推算后认为,“小丽理论上最终获得的房产继承份额是7/8”。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房管局不给小丽过户?这个问题我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案情简介: 马先生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早在十几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3万余股银行股票归老伴,也就是马先生的母亲陈老太太全权处理。2016年8月,陈老太太也病故了,临终前留下遗嘱,将股票和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留给儿子马先生继承。但是,在继承遗产时,马先生却遇到了困难。马先生要求继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银行无法确认马先生的继承权,不予办理。他只好到法院起诉,自己是独生子,没有其他
你可能还在部队里,对于地方低保的政策不甚了解所致的事情。 低保与你父母病重与否、成绩与否无关,而是只有与你家庭收入、资产(含房产、投资等)有关,只有残疾军人的抚恤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而你如果还是没有结婚的、那么还是家庭成员,你的部队工资当然要作为家庭收入计算,全家收入或者资产超过当地低保条件的,那么就没有了国家保障低收入人群生活的低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