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会计员刘某入职浙P洲建设公司行政岗位。由于管理疏忽,鹏洲公司遗漏给刘某签定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而刘某不仅知情不报,还故意掩饰,并悄悄收集对公司不理的证据。
期间,刘某因患上重病而需要就医,鹏洲公司曾为其提供了必要的经济支持,帮助其度过难关。到了2014年2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并就补偿交接等事宜达成一致。
但几天后刘某却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鹏洲公司向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公休日及国家假日加班费”、“未足额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赔偿金”、“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律师费”等各种费用,合计。
鹏洲公司决定委托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汪腾锋律师团队代理该仲裁案。团队律师张青平及实习律师叶惠娟负责具体跟进此案。
在收集完关于刘某的岗位材料后,张青平律师认为:鹏洲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大量与员工相关的入职和离职材料残缺不全。
但张青平律师认为,刘某的请求仍然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可以予以反驳。首先,刘某错误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律师费”的数额,超出实际应支付金额三倍有多。
其次,对于“公休日及国家假日加班费”及“未足额工资”的请求,从收集到的《管理人员考勤表》及《2014年1-2月刘某工资表及其他》可以折算出公司已经足额支付了刘某的加班费及工资。
再之,“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请求不作为劳动争议的处理事项,而“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的请求更是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可言,两者均不予认可。
最后,对于“医疗赔偿金”的请求,虽然刘某提供了医院收费票据,但由于无法区分当中那些属于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报销费用,所以公司也就不需要承担上述的费用请求。
在随后的仲裁庭审中,张青平律师根据上述的研究分析结果,成功地说服了仲裁庭。最终,仲裁庭作出裁决,将鹏洲公司的责任承担份额,从刘某主张的总额14.5万元,大幅缩减到仅为4.3万元,以尽可能地维护鹏洲公司合法利益,让无赖份子的不轨企图无法全部实现。
导读:被告人为发泄对所在单位不满,利用岗位职权删除公司电子数据并导致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属于破坏生产经营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案情陈述“你设计的是什么东西?你还好意思来做设计师,你面试提供的作品是哪里抄来的吧。”部门经理退回了许丽(化名)入职后提交的第一份设计作品。许丽为报复公司删除了后台部分数据,造成公司网店无法继续照常运作。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对许丽提起公诉。据检察机关介绍
员工恶意举报公司怎么办
劳动者辞工办离职手续的时候,如果劳动者在领取工资的时候,是要签工资条的;如果用人单位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其工资的,可以签工资条,也可以不签工资单。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2、办理工作交接。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员工恶意投诉企业带来负面影响,用人单位不可以拒发劳动者的合法工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员工恶意举
这是协商不是恶意敲诈,协商不成用人单位可以先不赔偿,走法律程序,判多少赔多少,也有可能经过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调解达成一致。如果受伤职工或者其家属到用人单位吵闹,影响用人单位正常运转,可以报警处理。或者直接让保安拦住,不放进来。
一、离职员工另开公司挖走客户合法吗1、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离职员工另开公司挖走客户的,如果有签订保密协议的,离职员工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原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你好:没签保密协议不要紧,如果盗走的资料是本公司商业秘密,不妨碍通过起诉获得赔偿。
一、员工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如何承担赔偿责任(一)对于劳动者工作中过错的认定问题《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结合二者可以看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职务侵权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应当从如下几个条件
一般来说,劳动者要离开原工作岗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明确表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意思。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者用人单位存在违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出现《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招志南律师 15918794024,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劳动方面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经验丰富,其中包括一批在社会上较有影响力的案件,帮助广大公司、企业与个人客户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还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并主导多家民营企业完成劳动关系治理结构调整等非诉法律服务项目。有较强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劳动纠纷法律知识:近年来部分劳动者利用举证责任的分配优势恶意起诉以及“
公司想让你走但又不辞退你,而是让你主动离职,这时候公司肯定比你着急,所以自己不能先着急,不要让公司抓住你严重违纪,坚持住耗时间,积极主动的收集相关证据,找到劳动仲裁的契机,这样就不会中套路了! 对于公司来说,主动辞退员工和员工自动离职,是有很大分别的,公司是不能无缘无故的主动辞退员工,而且辞退员工要根据员工的工龄发放辞退费用,如果员工是自动离职的公司,任何费用不用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一般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被敲诈勒索的尽快报警处理。
诈骗公司离职员工会受牵连吗诈骗公司离职员工,如果知情并参与了诈骗行为,会受牵连。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公司离职员工会受牵连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你好,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用人单位有污蔑公司员工的行为,员工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在提起诉讼时,需要搜集被污蔑,损害名誉的证据,如录音录像、短信等书证和视听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
如果对方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应诉
离职当月也要缴纳社保。离职当月按用人单位也会按照正常的程序发放工资,领取的当月的工资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所以即使是离职的话,社会也会从工资里面扣除。一般是在离职次月停止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
公司没有为员工买社保,员工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这不属于敲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给予员工一定的“原始股”,并将员工登记为公司股东,表示将来哪天公司上市了那么这份股份将会价值飙升。一般情形下,员工与公司、某位已有股东会签署一份协议,将上述员工激励有关内容一一写在协议中。一旦员工离职,因其持有的股权该如何处理而就经常产生争议。第一步,要确认公司章程、所签协议中是否规定了员工离职时“原始股”如何处理。如果章程、所签协议中已经就员工离职时“原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