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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不允许没有停车位从车主把车开进小区,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小区停车位,小区地面上的停车位和小区绿化,以及楼房下面的架空层都是属于小区整个业主的,因为这些都算在业主房子公摊面积里面的,都是花过钱的,除了小区业主以外,物业是没有使用和支配权的。地下停车位属于是人防工程,这一点可没有乱说,我们的业委会人员特意到市人防办了解,开发商和物业是不是有权利买卖停车位,人防办人员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属于
退休办不下来找以下部门申诉: 1、符合退休条件社保中心不给办理退休手续该找先社局保或人社厅投诉; 2、当事人可以直接诉讼社保中心; 3、当事人可以向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不办理退休手续,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分情况具体处理: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应要求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对符合退休条件,未办理退休手续,应认定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的职工等; 4、当事人可以向劳
户口不迁出,满足起诉条件的,可以诉讼。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法院可以要求相关单位协助迁出户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三)有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之前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进行适用和求职等级,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
通常情况下,对于相关证件的办理,我们可以通过咨询相关主管部门所需材料和办理条件流程,或直接拨打12345市政热线进行查询。更多复杂的证件办理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这是好事呀,很多人想提前退休都没办法办到,身体好还可以自已去找工作,一份退休金一份工资。
通常情况下,针对车辆及驾驶证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去当地车管所进行咨询,如果产生纠纷,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更多复杂的车管所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执行案件一般应在6个月内执行结案,建议: 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 2.自己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3.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向上级法院反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您好,这是可以进行起诉解决的
劳动者被口头辞退的,应收集好相关证据之后维权,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口头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仲裁的方式来维权,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者被口头辞退的,应收集好相关证据之后维权,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口头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仲裁的方式来维权,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八
发生重大疾病后的低保申请条件: 1、救助对象患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等各地人民政府确定的能申请低保的其他重大疾病; 2、由救助对象本人进行书面申请; 3、对符合救助条件者按照各地的具体标准实施救助。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一、出警记录当事人可以调取吗 1、出警记录当事人不可以调取。需要请求人民法院调查。个人可以请律师调取,律师调取也需要开具介绍信加盖公章还有出示律师证,需要起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申请后由法院去调取相关资料,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2、
公司不给办理领失业金怎么办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申请领取失业金,只是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送失业保险机构。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造成劳动者损失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
竞业限制是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一种约定义务,并非强制义务,劳动者是有权利拒绝签署的。在职或刚入职时,如果单位要求劳动者签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可能会考虑到能在单位顺利发展,同意签订,在离职时,双方角色强弱转换,劳动者完全可以拒绝签订。如果在离职时,单位以不办理离职手续作为“要挟”,劳动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自由选择签或不签,单位的“要挟”没有任何意义和作用。选择“不签”被单位针对该怎么办?
劳务派遣到公司上班,签了三年合同且没有给我转正,也未给我缴纳养老保险,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并且选择辞职,在我的劳务派遣合同丢失的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你好,公司的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合法权益。首先,与派遣单位签订的三年期劳动合同,其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
计算基本养老金的缴费工资指数,是各个缴费年度的平均指数,基本养老保险最后一年缴费纳入其中计算。《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试用期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有给员工一份,这种情况下员工无需着急,一是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其程序和所需时间,另一方面这种情况下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仍然适用劳动合同法,员工有法律保障。相关知识:一、《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
被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其中包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帮劳动者缴纳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保险支付方式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协商确定,并书写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但不管如何约定,劳
死亡证明办理办法是:(1)正常死亡:人去世后,要取得死亡证明书。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据死亡证明。我父亲1987年已去世,现在因办住房继承需出具父亲的死亡证明,父亲原工作单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