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_年月日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第493号令、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合本项目在生产过程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等级的划分
按国务院第493号令中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等级划分的规定,规定如下:
1、施工承包商在现场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并用传真按隶属关系主管部门及公司、大庆市安全监督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2、施工承包商在现场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并用传真按隶属关系主管部门报告。
3、施工承包商在现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并用传真按隶属关系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承包商在现场发生
4、施工承包商在现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死亡1人至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至10万元)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并用传真按隶属关系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承包商在现场发生
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项目部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龙海市及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大庆市及油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有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项目部责任事故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
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实施验证。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弄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项目部安质部应负责将事故说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
等编集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项目部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五、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1、事故调查笔录。
2、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
3、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6、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
7、其他有关的资料。
创业城(项目部)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有哪些具体的内容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主管领导。3、公司主管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
一、 目的:为建立公司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救援,特制订本制度。 二、 范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三、 职责:本公司CEO作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第一责任人,应及时上报安全事故。 四、 程序: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
事故报告制度一、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二、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
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三.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
关于明确生产制度的通知各乡镇人民,县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稳定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规范和明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根据市 《关于明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安全生产事故上报渠道 (一)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上报安全生产事故的主渠道。各乡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报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发生道路运输安全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本主要负责人。第二条事故发生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秩序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和责任者吸取教训,积极采用各种预防措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工程总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规定等,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四局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部一工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从业人员在生产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2) 1、操作者发现在生产中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和故意拖延,立即向企业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企业负责人、值班人员、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企业负责人对发生需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以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执行日期:2014-05-01 颁布日期:2015-04-02 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以及省政府216、225号令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设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安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承担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置的领导
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安全事故报告流程:1.事故发生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条例》关于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程序和时限的要求,是立即向法定的有关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2.政府部门报告的程序(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3)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设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指示精神。2)对质量、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运行工作负有领导责任。3)对生产、管理及各项制度落实负有领导责任。4)对各路工作有监督、检查、考核权。5)对生产运行、安全负有指挥领导权。6)对公司范围内的物资管理有调配权。7)对公司现场突发事件负有指挥处理责任。8)对职工违反劳动纪律有奖惩及行政处分权。9)组织制定符合本站实
安全事故报告流程是什么安全事故报告流程:1.事故发生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条例》关于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程序和时限的要求,是立即向法定的有关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2.政府部门报告的程序(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3)一般事故逐级上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起到了更规范、更具体的指导作用,解决了原有法规、标准规定模糊、程序不清的问题。一、事故报告阶段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安监部门或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做好
预案编号:ZSGM-001预案版本号:(A)版XX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公司实施日期:年月日XX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前言依据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的实施细则(安监201435号),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963XXXX2013)的要求,公司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在认真调研、广泛征求工作人员意见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编写了XX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编号:ZSGM-0
市石化产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石化产业园区(以下简称石化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石
一、 目的 规范宿舍用电管理,确保宿舍用电安全。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宿舍。 三、 规定 1、 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的供电设施; 2、 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灯等; 3、 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 住宿宿舍员工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