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和公共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2、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和仪表,必须经主管部门鉴定批准,方可使用;
3、爆破施工中必须执行“一炮三检”的制度,即(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爆破后检查)。
4、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组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负责人,各生产队长负责各种爆破工作;
5、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6、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新的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7、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地质结构,在确保周围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设计爆破方案,确定爆破参数,即(孔深、孔距、排距、起爆顺序及方向),并负责指导实施,负责爆破质量。
8、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9、爆破前要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环境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0、装炮前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明火及其它不安全因素,装炮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并清退无关人员离开现场。
11、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离爆破器材20米以外可装220V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或硐室内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12、爆破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的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和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隐蔽场所必须安全可靠,道路必须畅通;
13、所有爆破器材的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不应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14、人工装药应用木质或竹制的炮棍。
用装药器装药时,装药器必须符合要求;
15、起爆网络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联接。
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
16、爆破后,爆破负责人带领爆破员亲自对爆破作业区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发现哑炮及时清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
确认作业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发方可解除警戒,施工人员及机具方可进入现场。
17、爆破结束后,必须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18、每次爆破后,都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爆破记录;
19、进行爆破作业时,由爆破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调动有关人员,对违反本制度和公司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20、爆破负责人遇到特殊、重大情况时要逐级上报,尤其涉及安全、危及公司利益的问题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21、爆破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爆破理论知识、相互交流学习、总结经验,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22、每年度或一个较大的爆破工程结束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23、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应整理归档。
1术语和定义 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2盲板要求 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2.1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 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 2. 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2.
1. 认真和自觉遵守安全工作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现场安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本质岗位,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 熟知本岗位工作施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尤其要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陡坡、悬崖、临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22),切实做好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杜绝爆破安全事故,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22)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要求,在省厅制定下
l 目的与范围 1.1为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规范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对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安全要求做出了规定。 1.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 2 总则2.1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是指: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2管理职责 2.1人力资源部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 牵头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复审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2.2HSE管理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培
1、 导火索不能短于 1.2 米,最后一炮响过5分钟后方可进行作业,进入场地。 2、 不能用单人进行爆破作业,点火爆破前应在危险区处派人设立岗哨拦截行人、车辆、牲畜,使之撤出危险区,在危险区内无行人时,方准解除警戒。 3、 在进行爆破前,通知临近矿区人员撤离危险区。 4、 严格遵守爆破器材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让,不准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 5、 爆破后,检查
1、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部署,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证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2、爆破作业不准在夜间、雨天、大雾天进行。 3、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4、装药前对装药炮孔进行检查,标明炮孔位置,当孔内有水时,应进行孔内排水作业,炮孔排水后方可进行装药。 孔内积水(渗水)无法排净时,要采用乳化炸药。 5、孔内孔温太高时,不许立即装药作业
1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 5 m以上; 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动土作业安全要求2.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2. 2《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生产部审批。 2. 3作业前,项目负
劳动部关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1-09-20 颁布日期:1991-09-20 文号:劳安字[1991]3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5-08-16 颁布日期:1985-08-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1.1电工作业1.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1.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1.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2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2.1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2.2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3学校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平安技术学问,参与国家规定的平安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果合格;2.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2-真理惟一牢靠的标准就是永久自相符合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奖励与惩处等。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消防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杜绝安全隐患,日常食堂管理工作中必须注意如下安全事项: 一、 加强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1、指定专人检查安全,检查中要求认真尽责,切忌走过场。 2、指定专人点火,非专人严禁点火。 3、不用炉灶时必须先 煤气阀,切闭鼓风机电源开关,最后切断总气源开关。 4、使用炉灶时,先开总气阀开关,再开鼓风机,后再微开炉灶煤气开关同时点火,最后慢慢开启炉灶鼓风机开关并调至合适风量,使用部分
一、目 的 为规范分厂内部的动火作业,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及动火作业的安全,避免各类因动火作业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明确各类、各级动火作业中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范 围 1、本规定适用于分厂内部所有区域从事动火作业的所有人员。 2、除指定区域外的所有区域从事动火作业时,都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 三、程 序 1、动火作业的分级 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
1 目的 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吊装作业时,其事先必须 作妥一切安全处理、防护及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以达零灾害之目标。 2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区内的检维修吊装作业3. 定义 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
收费站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树立强化安全意识,养成在日常工作和活动中中按规定和程序履职的习惯,自觉遵守收费站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和规定。2、当班班长在上岗前应结合当班收费人员和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安全注意事项,下岗班组讲评时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评。3、收费站岗亭要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和防雷器。岗亭人员在交接班或在收费车道开展活动、冬季除雪、日常卫生清扫时要注意通行安全,夜间、雾天或雨天在收费广场执勤时
一、下井人员九不准 1、 下井前喝酒者不准下井。 2、 不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者不准下井。 3、 耳聋、严重近视、精神失常和高血压者不准下井。 4、 休息不好者和情绪不正常者不准下井。 5、 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准下井。 6、 在井口(采场)和井下不准拥挤,打闹和睡觉。 7、 在井下不准随地大小变。 8、 井下停电无照明时不准乱走动,应在安全地点等待。 9、 衣服和其他物品不准挂在电线路、电缆、变压
(1)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 氧气瓶、乙炔瓶所设的位置,距火源的位置不得少于10m。 ⑶ 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4)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5) 氧气瓶和乙炔瓶装减压器时,对瓶口污物要清除干净,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6) 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
1油漆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1.油漆工人必须经过防火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油漆作业生产。 2. 油漆车间、小组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制定,并随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 油漆场所应建立和落实班(组)日检查制度,班前、班后勤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油漆作业场所,禁止吸烟,禁止穿带有铁钉的鞋和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工作地点。 5.油漆车间确需动火检修焊接时,必须经车间消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组织与设立、维修保养要求和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调整范围电梯的一般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安全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7588中的定义、GB/T7024中的的术语及下列定义。 2.1 电梯 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