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地面停车位的,业主委员会是有这个权利的。
根据规定停车收费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范本如下: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南京xx街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南京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对熙南里街区地下停车场的管理,适应街区发展和商户需求,服务街区商业运营和发展,现就授权管理的“金陵历史文化风尚街区”停车场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议定事项协议如下: 一、委托范围:金陵历史文化风尚街区停车场,含: 1、停车场出入口道闸及附属设备
4、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相关部门会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如果物业根据与业主的协商一致提供了相应服务,就可以收取相关费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因此,物业可以收取管理小区停车位服务费用。扩展资料对于物业公司违规收费,业主可以维权。如小区物业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收取停车费,属于侵
法律分析:各地关于退休教师住房补贴的规定不同。具体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为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教师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计发为体现按劳分配原则,按工龄实际核算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计发,按照退休人员实际工作年限计发标准,按比例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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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收费可以由物业来收,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来收,单独业主不具有收费权力。物业收取停车费用,应当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一般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代为收取停车费,物业同时可获取相关服务、维护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
小区收取电动车停车费不合理。因为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具体情况不清楚也就不好决定。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
小区收停车费合法。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收取小区停车费,实际上,物业收取的停车费用是管理费、服务费的延伸,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收取的费用为全体业主共享。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法律分析:小区物业收取公共照明费不合法。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包括公共照明的服务事项,业主已经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不能另收公共照明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
小区收取电动车停车费不合理。因为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具体情况不清楚也就不好决定。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
城管收取垃圾清运费用是合理的 但是需要看具体的价格 各地都有政策 你可以要求城管提出来具体的收费标准。
没有,《物权法》 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对处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不退还装修押金的,业主可以去当地房管局物管科反映。装修押金是在装修的时候物业管理公司要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在业主装修完毕经物业公司检查合格,在一定时间内返还给业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
建议协商处理,要看损失情况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可拨打1234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