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因此,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如果违法对财产进行毁损,不仅在分割财产时会承担不利的后果,并有可能受到法院的民事制裁。
为孩子购买的保险,其现金价值利益的受益人应当是孩子,所以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我们知道在内地婚姻法中,有关于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的概念,对于处理婚姻家事的律师而言,这些概念可能已经烂熟于心。香港由于历史原因,源袭英国普通法制度,尊重个人财产,夫妻之间的财产制度没有区分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也没有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制度,而是采用夫妻分别财产制度。即除非有相反证据可以证明,通常是登记在丈夫名下的财产归丈夫所有,登记在妻子名下的财产归妻子所有。 根据香港法律《已婚者地位
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后来双方又复婚,那么原已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呢夫妻离婚时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财产已由原来的共有状态转化为夫妻分别就其所分得的财产单独享有所有权,复婚并不会导致财产所有权的变化,所以,原已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复婚以后的婚姻关系存取期间没有另外约定的,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在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离婚时公司股权是共同财产吗及离婚时怎样分配股权离婚时公司股权是共同财产吗股权既不能被简单地划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毫无关系;也不会统统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由二人平分。夫或妻持有的股权是个人股权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股东是经过工商登记的实际股东还是隐名股东,股权(或股票)转让是否受到限制,公司的股权结构及章程规定情况,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等等都会影响到最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
一、离婚时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军人转业的复员费安置费等离婚时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
婚前买房婚后换大房离婚时能否算婚后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包括利息、投资收益,应当仍属于个人财产。用其购买的大房仍是个人财产。 案例: 张某在婚前买了一套房屋,后于2009年与小亚登记结婚。婚后,张某将婚前所购房屋进行多次买卖交易,于2010年购买了现在居住的房屋。张某与小亚现因感情不和,双方决定离婚,但对于住房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发生巨大争议。 小亚认为,张某虽在
1、离婚时男方不愿分割财产的应对方式: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问题。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其不愿意分个人财产的,另一方无权干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离婚时一方净身出户债务怎么办夫妻离婚时约定一方净身出户的,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后,债务偿还由双方协商约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特征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1、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2、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
等待,再继续摧促对方;因为你没有对方的口头协议证据,所以不能作脱席处理。
你好约定那会有公证人吗,找公证人。没有,你几找证据说明签署的有效。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举债,尤其是网贷,另一方往往并不知情。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那么,对于婚内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借网贷,法院是否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而判决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呢?案例简介2011年10月,原告曹某(女)与被告雷某(男)经人介绍相识并同居生活,2012年11月4日生育一女,2013年2月14日登记结婚。2015年3月5日,原告
离婚时一方取走存款却称已花完该怎么办对方将夫妻共同存款全部以现金形式取走转移,并且声称已经将钱全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费,实际则是将存款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银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法院一般不准许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故只能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辩驳:第一、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可能消费的数额,以及取款的目的;第二、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全部正常消费完毕;第三、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要求赔偿的,而且对方的赌债在离婚时可以主张为对方的个人债务。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因为婚姻家事涉及较多的个人隐私,为保护你的个人隐私,如需帮助建议直接来电说明情况或添加V信,以便及时为您解决问题。
离婚时如果一方不分割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另一方可以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
房产作为不动产,一般不会去做实体分割,尤其是商品房。杭州离婚案件中常见的分割方式是一方要房子,给另一方折价补偿款,或者双方都不要房子,把房子卖掉分钱。双方都要房子的还好说,卖掉房子,双方分钱就可以了。李晓娟律师重点说的是,一方要房子的情况下,怎么确定房产价格?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离婚案件中要分割的房产价格,是房产现价格,而不是购房时的价格。司法实务中,离婚案件确定房产价格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
一、离婚诉讼中一方对不动产的隐匿方式及应对 1、隐匿拥有不动产的信息。 有的离婚诉讼当事人,在遇见到双方将要面临离婚,就私下购买了另处不动产,而另一方却毫不知情。 由于购房手续和周期较长,在夫妻平时相处时,难免购房者可能会泄露一些购房方面的痕迹,因此,如果一方的行为诡秘或异常导致另一方怀疑另有房产,另一方应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录,看有没有一段时间的大额支付,以及向房产公司汇款的记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