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股权转让无效
---杜凯律师
【案例】
张某为陕西某某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占股比例为40%。20**年因借田某80万元而被起诉,后法院判决张某支付田某借款本金80万元,利息7万元。
在田某申请执行时,发现,张某在诉讼前将其占有的陕西某某有限公司的股份以20万元转让给其侄子刘某(一次性账外交割的方式),双方经某某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后田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律师分析】
股权自由转让,应以不侵害他人权益为前提。若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进行股权转让,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他人利益,该股权转让行为应被确认为无效。
本案股权转让的真实目的系逃避债务履行,股权转让的时间是在田某向其追索借款闹僵之时,上述股权转让的结果是田某无可供执行的资产,而且本案张某并不能证明2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已经收到,股权转让款是否实际履行存疑,应当认定张某和侄子刘某股权转让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况。
其真实目的是为了转移资产,规避执行。
如何认定股权转让合同中的恶意串通?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包括:(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
(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其中的国家利益主要指国家作为全民财产所有人所享有的利益。
其它违法的民事行为虽然也损害国家利益,且当事人可能有通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关于通谋虚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表意人所为的是须受领的意思表示;(否则缺少与之通谋的对象)
2、该意思表示必须是虚假的,但又不同于戏谑行为(可期待对方知悉无真意);
3、须与相对人有意思联络,故不同于真意保留(无意思联络);
4、虚假行为经常掩盖另一个当事人真正希望发生的隐藏行为,此时双方虽然不希望发生所表示的内容,但却希望发生另外一种法律效果。
(第146条第2款)
恶意串通致合同无效怎么认定一、“恶意串通”的含义。包括《民法典》在内,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并未对“恶意串通”作出明确界定,通常说法将“恶意串通”定义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损害他人利益的违法行为。其构成要件有二:一是主观心态是故意而为之,即明知某行为会损害他人权益,仍积极促成该行为发生或实施;二是为了牟取利益,即通过实施该行为可以获取一定收益,包括直接增加自身收益,以及通过减少支出而间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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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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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恶意串通的合同是不是无效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律师解答恶意串通的合同无效。其后果是:1、当事人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要互相予以返还;2、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3、有过错的,当事人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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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过程中,恶意串通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核心提示:出售方在已有判决确定其应协助第一买受人过户义务的前提下,在上诉期间将房屋再次出售给第二买受人,明显存在不履行该合同义务的主观故意,其行为违反了我国民事法律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主观恶意明显。第二买受人购买房屋的行为表现不符合一般善意受让人的客观特征。多种迹象表明第二买受人与房屋出售方之间存在恶意串通的事实,并
并不必然导致其无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在涉及关联方交易、国有资产转让等交易活动中,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该交易行为无效。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对这类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风险提示:在国有股权进场交易前,建议通过书面方式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并要求其书面函复
股权转让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时,受让方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盈亏如何处理 要公平合理地处理受让方在实际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出现的盈亏问题,关键在于将受让方置于公司经营者的法律地位予以考察。受让方作为公司经营者诚信经营的,即使公司造成了损失,受让方也不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使给公司带来了盈利,受让方也无权染指。受让方作为公司经营者违背诚义务的,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受让方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公司
律师观点分析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亲属之间恶意串通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将房屋办理抵押登记,但实际并未支付借款。借款抵押合同被认定无效,抵押权被撤销。为当事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被执行人刘某身背巨额债务不依法诚信履行,而是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虚构借款事实对自己所有的位于成都高新区的一套房屋设置抵押,从而披上“合法”外衣躲避执行。出于无奈,债权人王某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刘某与被告张某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无效,并对案涉房屋的抵押登记进行注销。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这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因刘某上诉后未按期缴纳上诉费,法院裁定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该案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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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不交税的情形有: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等。
一、股权转让后员工怎么安置 股权转让后,不需要对员工进行安置,公司解散清算,才需要安置员工。股权转让只需要办理股权转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
股权转让中介费一般由双方自行约定,但是通常中介机构中都是明码标价的,委托人只需要按照自己选择的中介服务支付中介费用。不同地方、不同机构的的中介费用都是不同的,详细价格可以直接咨询当地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