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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产权人是共同共有,先改为一人单独所有,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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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产权人是共同共有,先改为一人单独所有,可以吗
1个回答

法律分析:房产证产权人是共同共有,先改为一人单独所有(转让给对方)是完全可以的:但需要写一个弃权书,再加上去公证一下,然后带上身份证,房产证,夫妻一同去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去办理。

(但经过弃权后的房产办理你就没有份了,房产就属另一方的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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