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管理文件批准编号生效日期_管字(09)号日期
一、目的:加强特殊工种人员操作规范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金和集团所有特殊工种管理。
三、定义:特殊工种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健康或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
四、权责
1、人力资源部:的制定及实施的监督管理。
2、各部门:特殊工种管理实施的责任部门。
五、内容
1、特殊工种范围
1.1、国家规定的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的特殊工种:车工、电工、钳工、制冷工、锅炉工、电梯操作工、叉车工、驾驶员等。
1.2、公司内部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的特殊工种:热处理工、炉窑工种、粉碎工种、化学检验工种、高温作业工种等。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2.1、年满18周岁,工作认真,遵章守纪。
2.2、初中以上文化,具备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考核成绩合格者。
2.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特殊工种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3.1、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2、人力资源部必须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复训成绩进行建档记录。
3.3、离开特殊工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工种。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镇级以上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3.5、部门负责人对所属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指导,督促他们在生产操作的同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避免事故发生。
3.6、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发放特殊工种人员的防护用品,督促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人员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和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防止事故的发生。
4、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培训
4.1、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对应需求岗位的人员外部引进时,必须具备上岗资格公司方能录用。员工内部调动至相应岗位以前,根据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由公司外派至指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相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并获取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2、公司内部的特殊工种、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参加公司规定的专业培训,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预防的能力。
培训结束后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的考核,考核内容应根据国家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确定;
考核合格,颁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经过培训后,考核成绩未能达到岗位要求的,可安排重新参加培训一次;
如考核成绩仍未能达到岗位要求,则部门根据其实际情况建议其转岗或不予录用。各相关部门负责培训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培训的情况,根据受训人的培训效果提出工作安排建议;
人力资源部协助培训的开展并跟踪培训过程和效果。
六、记录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确认记录表特殊工种资格认可一览表送发存经办部门编制审核印数______________公司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确认记录表姓名性别学历专业部门入厂日期现任工作岗位该操作岗位的最低上岗资格该岗位工作经历不少于:技术等级证书:培训或教育程度:应知应会:确认人签署:上岗前培训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讲师培训结果讲师签字备注部门经理签字: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______________公司特殊工种资格认可一览表序号工号姓名部门职位性别年龄学历特殊工种类别证书名称取证日期备注国家规定公司内部
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制度一、范围及对象凡参加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特殊慢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长期门诊。二、特殊疾病病种(一)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包括白血病需继续化疗者);(二)肾衰竭患者的透析治疗;(三)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四)原发性高血压(属于高度危险组和极度危险组);(五)糖尿病伴并发症;(六)肺源性心脏病;(七)慢性活动性肝炎;(八)类风湿性关节炎;(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
一、 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 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1) 一般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人办理,部门领导批准,夜间有值班主任批准。 外来单位施工,由外来单位会同作业现场负责人办理。 2) 直接蹬爬高大的塔器、烟囱的爬梯以及特殊登高作业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必须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有禁忌证者以及其它不宜高处作业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饮酒后禁止高处作业。
1.目的:规定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要求。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殊工种管理。 3. 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特种作业人员。 4.程序 4.1特殊工种的范围 4.1.1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1.2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4.1.3压力容器操作; 4.1.4高、低压电工; 4.1.5电焊、气割。 4.2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2.1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
l 目的与范围 1.1为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规范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对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安全要求做出了规定。 1.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 2 总则2.1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是指: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
第一节 动土作业 第一条 :挖土深度在0.6米以上的动土,在动土作业前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 第二条 :凡在厂区内动土,动土单位要逐项填写《动土许可证》,并附土地位置平面图和必要的断面图,由设备、生产处等部门会签,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动土作业。 第三条 :《动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动土作业单位保留一份,报安全部门存档一份。 第四条 :动土作业前,由作业单位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认真落实动土
1,和单位协商,由单位为员工补办员工档案。2,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向单位所在地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单位赔偿。3,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单位恢复原状(补办员工档案)、赔偿损失(与档案相关,因档案丢失无法享受各项保险、工资、福利待遇)。4,相关规定:(1)《档案法》规定:第七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 一、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
特种作业退休年龄标准是男性职工年满 55周岁,女性职工年满 45周岁,并且社保缴纳年限满15年。特殊工种退休一般没有补贴,除非是用人单位公司有补贴规定。 一、特种工退休年龄新规定 特种作业退休年龄标准:男年满 55周岁、女年满 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 15年。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
职工从事国家确定的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否折算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根据本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确定。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职工,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二项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你好,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包括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煤矿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生产作业等工种,提前退休可以领取养老金,但要满足缴纳社保满15年。 一、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都包括哪些工种 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包括这些工种: 1.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3.危险化学品安全
法律分析:锅炉工是有特殊工种的,并不是所有的锅炉工都是特殊工种,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的条件) (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三)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
私人企业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私人企业特殊工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私人企业可以申请特殊工种,私人企业申请特殊工种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可。 一、私人企业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吗 私人企业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
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可以提前多少年退休?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生产或工勤服务人员,这类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但还必须具备一个条件,下面就由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名录 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生产或工勤服务人员,这类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
特殊工种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等十二种存在重大危害的职业。特殊工种必须要备案,特殊工种备案由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提交特殊工种认定申请确定,到社会保障部门安全员处办理。 一、特殊工种有哪些职业 关于特殊工种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三条中作了规定,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
一、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有哪些 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有: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等。根据法律规定,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人,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一般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
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还能提前退休,对于特殊工种满足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前退休,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包括高处作业、煤矿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等。 一、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还能提前退休吗 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还能提前退休,提醒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年满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