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原则:
1、客观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
2、关联性。指民事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这种事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 (1)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一部分; (2)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能够间接证明某一待证事实成立。
3、合法性。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四条 摘录有关单位制作的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文件、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加盖制作单位或者保管单位的印章,摘录人和其他调查人员应当在摘录件上签名或者盖章。摘录文件、材料应当保持内容相应的完整性。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书证的,申请书应当载明所申请提交的书证名称或者内容、需要以该书证证明的事实及事实的重要性、对方当事人控制该书证的根据以及应当提交该书证的理由。 对方当事人否认控制书证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习惯等因素,结合案件的事实、证据,对于书证是否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事实作出综合判断。
民诉法中地域管辖原则是怎样的1、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经营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一般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2、对于一特殊的情形,如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等情形的,由原告地法院进行管辖。3、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4、如果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案件都具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案件的法院管辖,如果管辖权不明确的,可以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5、对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一、民诉法中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 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 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
《解释》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确定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限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息金,即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贷利率的两倍计量迟延履行的息金。【计量公式】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贷年利率÷360×天数(天数算头不算尾)×现值×2倍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限定:“被执路人未按裁判、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息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
水表已经出户,并且在你们正常交物业费的情况下,水表坏了当然是物业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这方面在物权法上是有规定的。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含卫生清洁费用、公共设施维护费用等等。那么这个水表是在公共场地,同时属于物业监管,现在因为时间的原因出现了损坏当然是由物业进行维修。如果物业不进行维修,可联系当地的物业协会或其他权力机构进行投诉。
村委会、村委会、居委会的证明。(一)“下落不明”是公告送达的前提和唯一条件(二)“下落不明”是被告在某一时段或诉讼节点期间“去向不明”,因路途遥远,户口也没有迁移,公告送达:被告的户口所在地,被告的父母或亡或傻,也是一问三不知,亦可认定被告下落不明。但离婚案件。这种情形怎么办。此种情况。人民法院就可认定被告的下落不明、村主任等证人;经人民法院调查被告的父母也是一问三不知(大多数情况下明知但不告诉法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之诉的受理条件: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执行过程中,即在执行程序开始后、针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程序终结前提起;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经过执行异议审查的前置程序,即执行法院已经作出执行异议审查的裁定,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2、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
民诉法关于移送公安机关的规定是:第一,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五款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第二,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不构成民事责任承担的,作为民事被告的单位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应全案移送。【法律依据】《民事
民诉法解释对重复起诉的规定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47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一)“当事人”的范围1、通常的当事人,即原告、被告;2、诉讼参加人,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
一、民诉法关于侵权行为地如何规定的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
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第五百零九条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申请应
基本事实又称主要事实,是指对于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法律效果有直接作用的事实。基本事实是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民事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35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基本事实,是指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民事权利义务等对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影响的事实。”据此,民事诉
民诉法解释对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如下:(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
一、民诉法关于反诉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
民诉法第209条内涵丰富,涉及当事人诉讼权利、审判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关系以及检察监督权的行使等诸方面问题。司法实务中,应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11月发布实施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下称《规则》)对其理解和适用。一、基本精神民诉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民诉法十八条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哪些《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民诉法242条的内容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 “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条,第二款修改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那民诉法执行异议之诉的意义是为了保障案外人的实体权利。由执行机构的执行员进行审查判断,且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执行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