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嫖娼不付钱,小姐告强奸【案情介绍】
出差在外,酒足饭饱后,黄英俊独自一人闲着无聊,就想洗澡休息一下,于是就找到一个天上人间洗浴会所,走了进去。
汗蒸了一会,黄英俊便到二楼大厅休息。
不一会,一位衣着暴露的女子刘美丽来到黄英俊跟前,问:"帅哥,要不要按摩呀?"黄英俊在江湖上行走多年,对于这一套轻车熟路,心会意领之下,就跟随刘美丽来到三楼一包间内。
刘美丽询问黄英俊需要哪种服务套餐,黄英俊都没有看价目表,张口就说:那就来个"超级大套餐"吧。
根据他的多年经验,这种套餐里都包含性交易。
但是黄英俊一看价目表,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竟然这么贵。
但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再加上也确实架不住刘美丽的诱惑,便欣然接受了服务,没想到刘美丽看似羞涩,实则江湖老手,不到几分钟便完成了黄英俊的心愿,黄英俊感觉这钱就像打水漂一样,根本不值,就拒绝付款。
随后,刘美丽报警告黄英俊强奸。(真实案例,经过改编)02 自愿性交易,会构成犯罪吗?卖淫嫖娼,确实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治安管理的范围,每年各地公安机关都会站点打击,一旦抓获,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但是交易时双方自愿,交易后一方拒不付款,女方声称自己被强奸,此时是否构成强奸罪呢?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这才是今天讨论的关键问题。
我们先来看一看强奸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主体一般都是男子。
不过如果女性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可见,强奸罪必须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发生性关系时,女的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甚至还有强烈反抗行为。
2、行为人必须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导致妇女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进而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现在,我们回到案例中,刘美丽为什么愿意和陌生人黄英俊发生性行为,原因有且只有以一个——赚钱,在这个过程中,刘美丽付出的对价是性交易权,黄英俊付出的是金钱。
这就说明,他们二人之间是存在一个交易行为,也就是买卖。
只不过这种买卖行为,在我们国家不合法,不被法律保护而已。
就像毒品交易一样。
交易后,黄英俊拒绝付款的行为,属于民事违约行为,如果买卖合法,应该可以诉至法院,追究黄英俊的违约责任,要求支付尾款,同时赔偿违约金。
但是现在交易违法,本身就不收法律保护,也就是刘美丽获取对价的权利,是不合法的,当然也就无法去法院起诉。
那么,不能按民事纠纷解决,是不是就可以上升至刑事案件呢?
答案是,不能,更不能。
因为强奸罪的前提之一,就是性行为发生时,女方必须不自愿,违背了妇女的意志,而具体到本案中,发生性行为时,刘美丽是完全自愿的,而且是主动邀请黄英俊的,哪里来的不自愿呢?
既然刘美丽发生性行为是自愿的,那就失去了强奸罪的最关键前提条件,也就不可能构成强奸罪。
何况,在此过程中,黄英俊并没有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更没有造成刘美丽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案发场所是刘美丽工作的场所,黄英俊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只要刘美丽大声喊上一嗓子,会所工作人员随时都能赶到现场。
所以,强奸罪的第二条必备条件也同样缺乏。
结论很简单:不存在强奸罪。03 野花虽然好,采了会惹祸现实中,不仅有大量存在这种违法地下交易,其实还有更多利用美色的诈骗行为,甚至最终会导致一些人锒铛入狱。
几年前,曾办理过这么一起案件——
一个干工程的外地包工头,在KTV认识一个公主,两人经常联系,也曾多次开房。
某一天,包工头从外地回来,晚上就和公主联系,问她在哪里,公主就给发了一个宾馆的定位,还让包工头帮她带点烧烤啤酒什么的,准备在宾馆里吃。
包工头准时到了宾馆,吃喝结束,按照常理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
就在这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突然有人砸门,外面有人说,自己老婆在这房间里。
门一开,进来好几个彪形大汉,就问包工头想咋解决这个事。
包工头行走江湖多年,心里明镜似的——遇到"仙人跳"了。所谓"仙人跳", 是指一种利用猎艳心理给人设计圈套,骗人钱财的行为。
粤语俗称"捉黄脚鸡"(此名称常见于港澳地区)。
一般是以从事淫秽活动为由头,一些男人的某种猎艳心理,两人到某处,准备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的事情,这时候,这个女的男性同伙,突然出现在眼前,为了不让事情张扬出去,或为了自保,男的一般会把身上的钱给这对同伙。
包工头当时身上确实没钱,无奈之下,女方同伙只得报警。
最后,这个包工头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期四年执行。法官当时都说,确实知道包工头是冤枉的,但是实在没办法判无罪。
所以说,野花虽然好,采了会惹祸,洁身自好才最好。
毕竟,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
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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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金亚太优秀刑辩律师;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已经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全部业主。
环境污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检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
国务院国发〔1978〕104 文件规定(至今仍使用该文件):凡是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全民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和工人(含1971年11月30日以前的国家计划内长期临时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
欠钱不还被拉黑,找不到人的,可以准备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支付令能够送达欠款人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⑴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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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方要付尸检的钱,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尸检是必须做的,通常费用由肇事方承担,如是单方事故就由驾驶员家属承担了
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要注意到合同履行期时对方不接受履行,过了履行期后又以你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解除取保候审是否会坐牢要看侦查机关的侦查结果;如果已经证实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可能而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则解除后不会坐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
认为公安机关处理不妥 ,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涉及诉讼,建议您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处理解决。
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借款金额较大还是银行转账就应当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者转账记录,如果借款金额较小,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就不需要转账凭证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你好,若已经被起诉的,应当积极应诉,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在法庭上提出抗辩
业主维权是个难事,一般有几种途径维权 1、直接找开发商维权;2、找记者登报维权;3、向开发商上级政府部门投诉维权;4、法院上诉维权。
建议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
您好,如果公安机关不处理的话,您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