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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骗取工伤保险15万后主动退回,当事人可以免于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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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骗取工伤保险15万后主动退回,当事人可以免于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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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数额达到15万,属于数额较大,结合已经主动退回赃款的情节,对其不予起诉也不是不可能,关键是要靠人去协调了,否则很难免于起诉的。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刑法》【保险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  

1、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本案涉案数额是15万元,还要看看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如何是发达地区,15万元还达不到20万元的最高限,不予起诉的可能性极大。如果是经济不发达地区,最低立案标准是5万,那恐怕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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