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继承父母名下的房产,一般该房产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继承的财产只要被继承人没有特别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房产只让夫妻一方继承的在,则该房产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继承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婚后父母赠送的房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1、婚后父母赠送给的财产,如果只登记了自己的名字,那就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了双方的名字,那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那不管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婚后继承父母名下的房产,一般该房产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继承的财产只要被继承人没有特别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房产只让夫妻一方继承的在,则该房产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继承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
一、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子女的名字,则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
结婚后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子女的名字,则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
拆迁安置补偿款通常来讲,主要分为针对房屋或者宅基地的补偿,以及针对被拆迁人口的补偿,通俗地来说针对“地”、“房”以及“人”的补偿。那么,父母的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项目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的项目: 一、宅基地补偿款 宅基地补偿款一般来说是针对宅基地使用权人的补偿,也就是针对“地”的补偿,这一类的补偿款一般是根据宅基地的面积进行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由拆迁项目的拆迁政策来实际确
1、父母给女方的陪嫁如果是在结婚之前给的,属于女儿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父母有明确表示嫁妆是赠与女方个人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3、如果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父母赠与女方嫁妆时没有明确表明是否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付首付的婚后还贷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的,则房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另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共同出资支付了首付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房产认定为发起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
1、结婚之后购买的保险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该保险是夫妻一方婚后购买的人身保险,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后取得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或者医疗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
1、婚前购买房产,男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未追加登记女方名字,房贷仍然由男方父母偿还的,则视为对男方的的单方赠与,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2、婚前购买房产,男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其男方名下,婚后未将女方名字追加登记,但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屋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及利息)及产生的增值,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2、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3、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所以,结婚之后购买的车不一定就是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2、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3、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车子是否为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一、军人转业费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根据该规定,军人转业费并不能全
1、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如果登记在自己名下,那就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3、如果是婚前男方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的,那房屋还是男方个人所有,但是离婚时双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
(一)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还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男方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男方一人。(二)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据此,婚后男方父母还的房贷,属于男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故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男方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男方一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
一、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收费吗 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收费。 1.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5年,增值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5年,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2.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较后办理过户
张静律师解答: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儿子一人,否则视为赠与给夫妻二人,儿媳也有份。如下面这个案件,父亲名下房产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形式过户给儿子,但约定房款10万元,实际并未支付。后儿子儿媳离婚,儿子将房子过户给自己与前妻生的孩子。儿媳起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过户回来。一审法院不支持,二审法院就支持了。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关于在黄儿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后,该房屋是否属于黄儿与张儿媳的夫妻共有
是的,必须要有死亡证明。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以办理继承公证,必须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到场,假如其中有人已经去世的,必须要有死亡证明。所以不仅要有你爷爷奶奶的,你外公外婆在世的话他们也要到场,去世的话他们的死亡证明也要,人不方便来的话就要有当地公证处公证过的意见书。
对于婚后被父母赠与的房产,一般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赠与的财产,只要赠与人没有特殊表示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父母赠与房产时,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夫妻一方的,则房产就按照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归受赠一方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一方的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但是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或者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才可以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