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强制单方面决定员工降薪,一般来说是不合法的;要是已经与员工协商,协商一致的话,法律是允许降薪的;当然,如果单位本身薪酬结构中有绩效工资或浮动工资部分,正常的绩效考核导致薪酬合理调整是允许的。
2、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3、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一、劳动法关于降薪的规定有哪些1、《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企业需对此承担举证责任,而不是口头说明企业有这些情形就可降薪了,必须要提供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与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情形已经发生了变化的证明。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因此,降薪首先要对原来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进行变更。这
实习生分成毕业、没毕业两类。1、没毕业《劳动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此种情形下实习生可以获得的工资需要与单位协商确定。2、已毕业判断实习生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关键要看其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建立了劳动关系,此时实习生工资一般按照试用期工资支付。而试用期的工资,最低应该是目前工作的那个岗位的正式
实习生分成毕业、没毕业两类。1、没毕业《劳动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此种情形下实习生可以获得的工资需要与单位协商确定。2、已毕业判断实习生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关键要看其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建立了劳动关系,此时实习生工资一般按照试用期工资支付。而试用期的工资,最低应该是目前工作的那个岗位的正式
劳动法病假扣工资的规定有哪些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3、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工资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条款: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也就是在录用时用人单位就需要将包括工资在内的岗位相关信息如实告知劳动者。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
国企工龄工资国家规定内容是什么?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取消了“工龄工资”这种说法。但在现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中,工龄对于职工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的影响可谓无处不在。在各类职称评定中,一般也都会对工作时间做出一定限制。而职称评定又会间接影响到工资收入。关于工资的调整是怎样的?一、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
劳动法关于员工辞职后工资结算的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公司发放工资的形式有哪些?发放工资目前普遍有两种形式:1、通过银行间接把工资发放到职工手中。2、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到员工手中。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种形式。基本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1.警辅人员是帮助公关机关或者是警察进行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一种岗位,警辅人员不算是警察,所以不享受警察的工资福利待遇2.[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保障、社会保险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体制予以全额保障,不得挤占公安机关经费预算。第二十二条各级公安机关应会同同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本地同类岗位人
农民工工资有保障了。依据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工人工资支付是不能超过一个月的。对于那些每个月只发生活费年底统一结算的单位,就是违法了,对于违法者,处以 5 万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另外还规定不得代理发放,不得发给包工头或班长,一定要交到本人手中。如果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就拖欠工资,存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合同、工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以及清单等材料,不提供的依法承担不力的法律后果。【
1.警辅人员是帮助公关机关或者是警察进行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一种岗位,警辅人员不算是警察,所以不享受警察的工资福利待遇2.[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保障、社会保险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体制予以全额保障,不得挤占公安机关经费预算。第二十二条各级公安机关应会同同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本地同类岗位人
法律分析:《劳动法》没有对企业内退进行规定。劳社部曾发布关于内退的一些规定如下:1、企业改制分流时,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职工,原主体企业或国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实行内部退养。职工在改制前已经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一般由原主体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的内部退养协议。由改制企业履行原内部退养协议的,应当在改制分流总体方案中明确。2、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
临期产品的规定主要包括:1.临期商品指接近保质期,但没有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可以通过促销等方式进行销售使用。2.食品保质期为一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四十五天为临期;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二十天为临期;保质期九十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十五天为临期。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 1、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2、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3、第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60%; 4、个人征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一、交通事故吊销驾照的规定有哪些 1、交通事故吊销驾照的规定如下: (1)撤消驾驶证需要满三年才可以考驾驶证; (2)如果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因饮酒驾驶证营运机动车,被吊销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关于小区停车位的规定有哪些 小区车位管理规定 《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
社保缴费年限是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费的第一个月起计算的;如果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暂停缴费的,缴费年限中止计算;之后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则缴费年限继续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
一、刑事诉讼法翻译人员
关于产前假的规定有哪些? 吴勇波律师解析:对于产前假规定,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产前是没有国家规定假期的,只是在全国一些地方有些特别规定,例如《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规定,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