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日益注重企业合规问题,刑事合规也越来越为国家机关尤其是检察机关所重视。
中国的刑事合规是一直在探索中进步的,我去年写《从公安的双重权力看行刑交叉与企业合规》的时候,国内还没有合规不起诉制度,但是目前已经在试点了。
2020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透露,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改革试点今年将扩大范围,拟扩至10个省份约上百家检察院。
这对于企业发展而言很明显是个利好消息,国家出台这个政策,主要也是出于维护企业和经济稳定发展的考虑。
既然主要是出于维护企业稳定发展的考虑,那么有一点就是非常值得注意的,那就是至少从刑事合规的目的和现状来看,合规不起诉主要把目光集中于“企业犯罪”,因此这个制度对于企业内的自然人共同犯罪,是不会有较大影响的。
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人都知道,目前在经济刑案的实践中,就一个案件是企业犯罪还是企业内的自然人共同犯罪,控辩双方是经常存在较大争议的。
原因是如果一个案件是企业犯罪,本身就只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被判处刑罚,换言之,非主管人员和参与程度较低的人员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
假设现在合规不起诉试点地区发生了一个案件,控方想要入罪,称其是企业内的自然人共同犯罪;而辩方想要出罪,认为这是企业犯罪,可以通过合规不起诉的方式去处理。
那么案件是否属于企业犯罪就属于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被认定为企业犯罪的案件本身就是相对比较少的。被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在所有刑事案件中的占比不会超过5%,而企业犯罪是单位犯罪的下位概念,因此企业犯罪案件的总数相对而言会更少,以“企业犯罪案件相对较少”的情况与我们所知的现在很多企业都被全公司都被带走的情况相对比,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大部分的涉及到企业的刑事案件,都会被认定为涉企型自然人共同犯罪案件。
这说明某个刑案一旦被认定为涉企型自然人共同犯罪案件,与其相关的人就享受不到合规不起诉的福利或“救赎”了。
因此,合规不起诉的福利或“救赎”,在事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以后,只有极少的人能获得。
2021年2月下旬,谢鹏程在《检察日报》举办的企业合规制度“三人谈”节目中就解释过:目前企业合规试点改革的案件范围仍然很窄,主要是限于构成犯罪但依法可以不追究责任的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
因此,“打工人”的刑事风险依然很大。
有位家属曾经问过我一个问题:都是一群人一起做一件事,为什么相对而言单位犯罪要轻而共同犯罪要重?我说:“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单位犯罪的话,本身这个单位还是合法的,只是决策者和部分人员因为某些原因犯了错,并不是本质上不好,而共同犯罪经常是为了犯罪而去设立一个单位,这个单位只是外壳,是一个工具,是为了犯罪服务的,主观恶性肯定不一样;
二是单位犯罪一般来说是为了单位的利益实施的,共同犯罪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只是这些人的个人目的经常都是一样的,都是获利而已。”
由上述情况可以看出,虽则很多当事人在涉案之后会辩称案件属于单位犯罪,但就大部分案件而言,非法业务在公司业务中的占比已经能够明显地体现出一起案件是否有被归类为单位犯罪的可能。
一整个公司都被带走的,往往是整个公司都只从事一两种业务,而那一两种业务,刚好属于或容易被认定为非法业务,譬如收藏品鉴定及拍卖,担任网络赌博代理,带有欺诈性质的网贷等等。
这种情况,当事人一旦涉案,基本上都会被归类为涉企型共同犯罪。
另外,实践中经常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一个企业存续的时间相对较长,在不同的时期从事不同的业务或者在不同的时期从事的主要业务和次要业务有区别,这种情况,对于案件属于企业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是很需要慎重考量的。
必须要从以下方面去进行综合评判:一是企业存续的时间;二是从事合法业务的时长(包括起始时间和终结时间)和非法业务的时长(包括起始时间和终结时间);
三是如果人员的职责有具体区分,从事合法业务的人数和非法业务的人数分别是多少;四是如果同一时间段同时存在合法业务和非法业务且人员的职责是没有严格区分的,各人员从事合法业务的总时长和非法业务的总时长分别是多少;
五是公司的收入来源中,合法业务收入和非法业务收入的占比分别是多少;六是各人员有没有因为非法业务而直接获利,等等。
由于对并非一开始就从事非法业务的企业来说,其企业人员实施的行为要能够被论证为“企业犯罪”才可争取合规不起诉。因此,在通过对其他方面的论证很难达到无罪辩护效果的前提下,对于辩方来说,论证事件属于企业犯罪而非自然人犯罪就显得尤为重要。
但如果要论证事件属于企业犯罪而非自然人犯罪,案发之后再收集证据、进行论证,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对于涉案风险本身就比较大的企业来说,企业本身就已经建立了刑事合规体系或者企业至少在案发前已经采用了部分刑事合规措施,否则有可能“企业犯罪”这个前提就已经达不到了,更不会有后续的合规不起诉。
综上,目前来说,刑事合规虽然兼具了事前预防和事后补救的功用,但总体而言,有没有事后补救的机会,往往在于有无事前预防的行为或者态度。
因此,就刑事合规而言,对风险的事前预防依然是最重要的。
醉驾的司机有悔罪情节或坦白表现;醉驾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足;醉驾的犯罪情节较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三种情况都是醉驾不起诉的情形。醉驾属于违法行为,会吊销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5年之内不能重新考证。
一、交通事故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1、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3、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可。二、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
不存在取保候审后撤案的几率的概念,取保候审后,是否可以撤案,还要看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情况决定,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不应当追究的就要撤案。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
醉驾的司机有悔罪情节或坦白表现;醉驾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足;醉驾的犯罪情节较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三种情况都是醉驾不起诉的情形。醉驾属于违法行为,会吊销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5年之内不能重新考证。
交通肇事罪属于一种过失犯罪,而此时要求造成严重伤残、死亡或者有重大财产损失的,才有可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然而公安机关在移送检察院审查其实的时候,可能检察院会做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那此时哪些情况下交通肇事罪可以酌定不起诉呢?律师解析:一、交通肇事罪酌定不起诉的标准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酌定不起诉,
专业分析:盗窃罪不起诉的条件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
盗窃罪不起诉的概率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来判断。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
近年来,刑事合规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刑事合规不起诉,是由人民检察院主导的,通过刑事激励手段,促使涉罪企业实施合规整改,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探索性刑事诉讼制度。日前,我国首例数据合规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举行。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邀请听证员、侦查人员、企业合规第三方考察员和被害单位等,以远程方式对Z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陈某某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开展不起诉公开听证,四名全国人大代表受
根据西方国家的改革经验,检察机关对于企业适用合规激励机制,与企业达成暂缓起诉协议或者不起诉协议,要保持基本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得对企业进行合规监管的全部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此,检察机关需要将暂缓起诉协议或不起诉协议文本予以全面公布,案件处理的流程也要公之于众。甚至为防止个别检察官过度适用自由裁量权,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在引入刑事合规机制时,只是借鉴了美国的暂缓起诉协议制
涉嫌交通肇事罪不起诉的要符合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什么是存疑不起诉,存疑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条件:(1)案件已经经过了补充侦查。(2)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
1、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一个月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2、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依照刑
如果对犯罪事实存在疑问不提起公诉的,与追诉时效是没有关系的,追诉时效是提起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以最高判刑为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
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不起诉,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1、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1、没有犯罪事实;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7
专业分析: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不起诉的条件有以下几点:(一)酌定不起诉检察官应用起诉便宜主义而决定不起诉在法理上称为酌定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从公诉的角度看,相对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拥有诉权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权衡后认为舍弃诉权更为适宜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对于犯罪情形轻微,不需要判决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
关于诈骗罪的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诈骗罪不起诉的条件:1、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2、行为人认罪、悔罪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
什么是相对不起诉,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适用相对不起诉应具备以下法定条件: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可以
1.醉驾检察院不起诉条件如下: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2.《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
2013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引进了刑事和解制度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取得受害人谅解后,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所以,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是有法律依据的,以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不存在后悔不后悔的问题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