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再审的案件,原判决是否仍须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再审的案件,可以暂时不执行原判决。
经再审作出新判决的,同时撤销原判决;经再审维持原判决的,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民事案件再审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判,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诉,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上诉的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判。
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
(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超过2年期限的,即使申请再审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发再审程序。
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民事诉讼法未直接作出规定。但从立法的总体精神看,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与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间应是一致的。
(四)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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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绝大部分民事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只能裁定中止执行,不能撤销执行。少部分民事进入再审程序后可以继续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决定再审的案件,对案件进行再审后,要不要撤销一审或者二审的判决,要依据再审的判决结果而定,如果原判决有错误的,会撤销原判决。其他情况,一般不会撤销原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第二百一十四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
一、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能否变更诉讼请求1、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1)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2)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3)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4)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2
纠纷如果通过诉讼解决的话,也可能会出现对一审或者二审的裁判有意见、认为确有错误的情况候,这时候可以申请再审,就再审的案件能胜诉吗、申请再审应符合哪些条件、再审申请被驳回怎么办,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再审的案件能胜诉吗 再审是可能胜诉的。要看一、二审判决书内容及证据材料等,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
向人民法院执行局具体承办人反映情况
检察院抗诉是检察院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抗诉可以分为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所以没有再审是可以抗诉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没有再审的案件可以抗诉吗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没有再审的案件可以抗诉吗 民事案件未申请再审,可以直接申请检察院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
案件如果需要重新审理的,往往需要申请再审,如果要申请再审的,要按照再审的要求来申请,那么我们经过再审的案件以后还可不可以进行抗诉呢?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经过再审的案件还可以抗诉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经过再审的案件还可以抗诉吗 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的。 申请检察院依照职权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向法院抗诉,启动民事再审程序,也就是申请检察院抗诉。而在《
撤诉,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在判决宣告前,全部放弃自己诉讼请求的行为。 撤诉是原告的一项诉讼权利。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依法行使该项权利。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告在判决前,可以撤诉。但是原告撤诉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比如,甲非法将一块金锭卖给乙,乙取货后,未支付价款,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付款。甲起诉后,乙支付了价款,甲遂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对于甲撤诉的申请应
1、上诉后又撤诉的,原判决即具有法律效力。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七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
二审大概在一个月左右就可能开庭,因为二审的审理期限是两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去执行法院拿执行终本裁定,你原来申请执行的那一套手续。再重新申请执行。最好能有新的财产线索。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当事人不需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不服裁定上诉的,诉讼费用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5条第3项的规定交纳。 民事诉讼法诉讼费用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 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
1、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是指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上诉在审理期间,对案件原来的判决暂时停止执行,待再审判决结果出来后再根据判决结果执行。2、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同一生效判决书的,不能另行申请执行立案。
人民法院代表的是国家行使审判权,同时为了保证司法庄严性,法院具有强制执行审判的权利,不过有时候在执行的时候也会有执行终结的情形,那么执行终结的案件能不能再恢复执行?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执行终结的案件能不能再恢复执行 终结执行的案件是不可以再立案执行的,只能恢复原执行。 人民法院因申请人撤销申请而裁定终结执行的案件,当
人民法院对于案件作出判决且结案后,当事人是能够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当事人的债权未得到实现,可以在二年内继续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期限一般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
取保候审期间退侦2次的好与坏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但总的来说,批准后补充侦查是一件好事,只有将案件事实调查的更清楚,才有利于人民法院作出合法判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
参考案例:(2017)沪0106民初46429号该案中法院认为,房屋征收补偿利益的分配应该符合政策与法律规定。原告称征收房屋增配单载明家庭主要成员系原告和被告王兰芳两人,故所有征收利益应当在两者之间平均分配,但本院认为原告的该项分配方案不应简单予以确认,理由如下:首先,本案所涉征收房屋系由王兰芳单位在王兰芳原先获得房屋(中山西路房屋)的基础上增配获得,虽然增配的家庭成员仅原告和被告王兰芳两人,但增
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要看具体的情况,有些情况可以向中院申请,有些只能去高院申请。中院判决为终审判决,原则执行都要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