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消防工作考核是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考核工作由公安部牵头,会同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安全监管总局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工作组每年4月底前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国务院。
第五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求真务实的原则。
第六条考核内容包括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三个部分。
第七条考核工作组结合每年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国务院的消防工作专题报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暗访调查等方式,按照考核计分表和实施细则逐项细化并进行量化评分。
考核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考核工作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消防工作实际研究制定。
第八条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由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报告,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第九条经国务院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交由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学(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管理,深化学校人事、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促进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转变,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管理工作考核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中国供销合作总社《普通中专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与管理规范》及《陕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等。 第三条 本办法考核的对象是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的全体人员(
为确保完成全年商务工作目标任务,并推进商务工作争先进位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对象、内容综合科工作、外贸工作、综合执法、定点屠宰管理、内贸工作、贸促会工作,上级部门及局班子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二、考核等次根据年初各科室制定的工作计划于任务的分解,对工作完成程度进行三个等级的划分,优秀完成、合格完成及失败。三、评分办法(一)评分内容以各科室年初既定工作任务为准,附加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
消防安全是一种很重要的安全常识,对于消防安全来说,消防在工作的过程中往往要有相应的工作证明,那么消防工作证明怎么开呢?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消防工作证明怎么开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消防工作证明怎么开 可找在职单位人事部办理或委托朋友公司代为办理 二、灭火器使用方法 1、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迅速赶到着火
我国对于消防安全的工作十分的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是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很多时候消防工作都需要开证明。那么在接下来,就关于消防工作证明怎么开的详细内容,就由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消防工作证明怎么开 在当地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消防开业检查即可。或在当地行政审批中心的消防窗口办理。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
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3-12-24 颁布日期:1993-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1、消防工作必须要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主要的方针;2、消防队伍必须要按照政府的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3、实行消防安全的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2018-04-16 颁布日期:2018-04-16 文号:国监办发[2018]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诚信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第三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
第1条绩效考核目的1、绩效考核是在必须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透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2、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透过对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潜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股权激励、人事变动等激励手段。第2条绩效考核作用
道班管理制度及养护生产考核奖惩办法为了更好适应公路发展的要求,创建和谐公路养护环境,逐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本管理和成本核算,突出按劳计酬的分配原则,增强竞争意识,爱岗敬业,逐步向路基养护社会化、路面养护专业化的养护体系迈进。为了提高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结合公路养护的难易程度及多年来的养护经验,结合养护里程长度、路况和养护人员素质等特点,按规范化管理养护的要求,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办法和管理制度
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方针是: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结合起来,在消防工作中,要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力求防止火灾的发生,无数事实证明,只要人们具有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大多数火灾是可以预防的。在现实生活中各种火灾时有发生,因此,我
消防工作由谁领导,由谁负责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由哪些部门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
法院统一法律适用新规: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法[2021]289号为进一步规范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包括起草制定司法解释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发布案例、落实类案检索制度、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等推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各项工作。第
武威公路总段养护维修工程处(试行)一、目的为加强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合理评价施工项目部各类人员的工作绩效,顺利实现目标,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二、考核方式分类结合项目施工特点,绩效考核分为日常绩效考核和项目周期绩效考核。(一)、日常绩效考核日常绩效考核是指每月以不定期1-3次(包括上级领导或本单位领导的抽查、督察)对项目部参建人员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并
首先,要看劳动合同内薪资结构的组成部分是否有绩效工资,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内有关于绩效工资的约定,那么公司确实是可以通过用绩效考核没达标的方式来克扣员工的绩效工资,但如果合同内没有约定绩效工资,那公司以绩效没达标克扣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其次,劳动者的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我们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计算一下除去绩效工资的话,我们的基本工资是否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于的话
一、评分标准所有考评项目总分数为100分,各考评项目的评分标准如下表:考勤情况:本项满分10分;本月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5分;事假每人次1分;旷工每人次扣5分。车辆保养情况:本项满分5分;每月除正常保养费用外,所有车辆维修费用在100元以下计5分,维修费用100200元4分,维修费用200300元3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卸车汇报情况:本项满分5分;如发现未卸车现象,司机每日登记表未体现,每车次
一、预防火灾注意事项 1.办公场所的电器设备比较多,如电脑、打印机、扫描仪、饮水机、空调器、冰箱、微波炉及各式充电器等等,其插座要使用优质插座,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 因办公场所电器多用插座供电,使用时切忌插用电器过多,以免造成插座、插头啮合不良发热失火。 3. 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顺手的某些墙体插座,闲置其他墙体插座,造成该插座电线加速老化,甚至因电流过载导致不测; 插座、插头损坏要及时更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37号)精神,切实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军人,是指现役军(警)官、文职干部、士兵以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在编职工,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为加强和规范校园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防火重点部位,系指容易发生火灾,发生火灾影响全局,且人员集中、财产集中的部位。 一般按“四大”原则来确定: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时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政治影响大。 二、经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下列部位被确定为学校防
1、双节棍不算管制器具的。因为目前国家没有将双节棍列入管制器具目录的,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器具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没有列入。2、法律依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管制器具只是针对刀类,没有对棍类进行规定的。(因为涉及敏感词,无法把详细规定展示在这里)3、参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器具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管制器具品名表限制生产类管制器具:指弓弩、电击器;(手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