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有一个工程师退休了,但是单位打算再聘用他5年,他有退休金,单位还给他开支,这样我怎样给他交个人所得税?
律师解答:
国税函[2005]382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6]526号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提示:按财税[1998]85号文件规定:个人在退职、退休后,按规定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即退休金、养老金等)不征个人所得税在回骋单位有雇拥关系的,再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没有雇拥关系再取得收入按“按劳务报酬”计征个人所得税。
但退休人员再任职应符合国税函[2006]526号文件中的规定。
一、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而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起征点进行了调整,由3500元上调至5000元,而专项扣除其实就是指三险一金。打个比方说,我本月的工资所得总共是1万元,在扣除了各项费用后还有7500元。那么我本月的个人所得税=(7500-5000)×3%=75元。因为应纳税所得额是2500元,不超过3千
年终奖计税方法共有2种,分别为: 1。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到对应税率,然后直接套入年终奖的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2。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收入不足3500元,则先从年终奖中拿出一部分钱,将当月工资补足3500元后,然后将剩余的年终奖金额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举例说明: 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3400元,
一、临时工如何缴纳个税按工资薪金操作: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号通知”)的规定,其工资薪金允许在税前扣除。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企业应提供工资明细清单、劳动合同(协议)文本、个人所得全员全额申报证明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明。按劳务报酬操作:如不符合工资薪金在税
海口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个人的税前收入减去三险一金和免征额,一般为5000元,再减去-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之后所得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二款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
海口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个人的税前收入减去三险一金和免征额,一般为5000元,再减去-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之后所得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二款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
专业分析:1、两家公司发工资,按照实际工资申报个税即可。职工只要从公司获得工资,公司就需要按照实际支付的工资,为纳税人申报个税。2、由于个税也是需要进行年度汇缴清算的,在预扣预缴阶段,两家公司根据自己发放的工资据实申报个税即可。年度汇缴清算时,纳税人可以任选一家公司进行处理。
一、企业年金无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待遇国税函[2009]69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这就是说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也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一,甲公司实行年金计划,公司总经理李某月工资10000元,2011年12月,公司已向其年金账户缴存当月应缴金额3000元,其中企业缴费2000元;个人缴费1000元。该月李某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由于年金
【问题】我公司位于A市,在B市(A、B市不在同一省)招聘了若干员工,为我公司从事客户支持、市场联络等业务。我公司在B市没有经营机构,因此这些员工都与A市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A市公司发放工资,并且实际也是为A市的公司服务的。因此,这些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在A市缴纳。请问这样做是否有税务风险,在A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正确?【解答】《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
一、职工丧葬补助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个人取得的“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明确,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
(一)如果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超过3500,那么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按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张先生年终奖金是24000元,而且当月工资为3600元。我们先算税率24000÷12=2000元那么对应税率表应该是10%的税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数。按照公式年终奖应纳税额:240
案件描述本单位职工之间转让集资房,多余集资款应该退还给谁【案情】1999年10月,某单位向房改办提交职工集资建房请示,后向单 位公布职工集资建设住房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关于集资建房的各项事宜。 该单位职工郝某符合集资建房条件,于2001年2月向单位交住房集资款5.4万元,单位向郝某出具暂收购房款收据。房屋竣工后,单位将面积为83. 9平 方米的房屋交付给郝某,但并未办理产权证。同年7月25日,郝
被单位开除退休如何计算工龄在我国劳动者被单位开除退休分以下情形计算工龄:职工受开除处分的,开除前后的工龄不能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除名的,除名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辞退的,辞退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被按自动离职处理的,其被处理前后的工龄也可以合并计算。被单位开除退休如何计算工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住房补贴属于用人单位福利,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补贴,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其发放对象是各单位的无房职工和未达到其职级所对应面积标准的职工,补贴额等于每平米补贴额乘以面积。法律依据:《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办法》第六条 单位应按规定核定职工按月发放的购房补贴。每月发放工资日后五日内(遇
一般是暂时计算至起诉时,最终以被告实际清偿是为准
工作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日工资和出勤天数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丧葬费的法律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领取方法则是直接与赔偿义务人协商,要求其支付;或者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获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因何收到伤害?结合法律关系和具体案情综合考虑,介绍不足
在去进行合合同约定的时候,是需要对内容进行协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需要了解合同没约定违约金应该如何计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没约定违约金应该如何计算 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
过去事业单位退休工资的计算是职工工作满三十五年的,会按照百分之九十进行发放,退休工资是根据职工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的总和进行计算的。退休工资超过5000不需要交税的,退休工资不属于纳税范围,如果该职工重新返回职场就需要交税。 一、过去事业单位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过去事业单位退休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
病退的工资标准:如果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100%发放;如果不符合上述年龄标准,但也是病退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则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放等。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