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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制造商协商的工资为每天100元,为期半个月。之后,双方商定月薪3500元,加班费另行计算。但是,制造商要求每天正常工作8.5小时,每月只休息一天。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现在离职,准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薪和加班工资。我应该如何计算加班工资?我的基本工资是多少?加班费能包含在双倍工资中吗?

问题描述

与制造商协商的工资为每天100元,为期半个月。之后,双方商定月薪3500元,加班费另行计算。但是,制造商要求每天正常工作8.5小时,每月只休息一天。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现在离职,准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薪和加班工资。我应该如何计算加班工资?我的基本工资是多少?加班费能包含在双倍工资中吗?
1个回答

加班工资规定和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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