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常用的解除试用期员工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要做到合法解除,必须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那么,如何设置录用条件就至关重要,设置的过于主观,比如积极性不高、能力较弱等,因不好举证证明,很容易被认定为是违法解除。
设置可量化的客观标准,可以很好地解决证明的问题。
实务中,进行试用期书面考试是用人单位常用的考核方法,规定没有达到多少分即是不符合录用条件,本文案例中公司就使用了这种方法。
当然,这种方法也存在被用人单位滥用的问题,比如用人单位故意针对某个员工进行考试、设置过难的题目、考试题目与工作无关、故意打低分等。
如果存在这些情形,法院应该对考试内容及打分情况进行实质审查。
案例来源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7)沪01民终14985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简介
2016年10月8日,胡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胡某已通过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教育,对公司及集团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涉及人事、行政与办公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充分了解并同意遵守等等。
2017年3月21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包含胡某在内的新员工,即“各位新员工:3月22日下午15:00行政人事中心将组织转正考试,80分及格,考试不合格有一次补考机会,转正考试未通过者不予办理转正……”
2017年3月22日,胡某参加了转正考试,得分76分,由于转正考试试卷上载明“总分100分,80分及格”,因此胡某又参加了补考,得分38分。
2017年3月28日,公司向胡某送达了《通知》,主要内容为:“……在试用期内,你参加转正考试不合格。根据公司新员工转正管理制度规定,转正考试不合格不得转正。
现公司书面通知你,因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解除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
胡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诉请恢复劳动合同的履行,并赔偿期间的工资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
本案的关键是,作为用人单位的公司是否可以组织新员工进行转正考试、是否可以自定试题、自行打分、规定合格线,并因此认定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本院认为,企业有经营管理自主权,上述事项均属于企业行使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范围,而且组织新入职员工进行转正考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事实上胡某也在接到考试通知后参加了考试,并且在考试不合格后参加了补考,此举表示其认可了按照考试结果确定是否转正的结果。
现有事实表明,胡某在参加转正考试且补考后仍未达到合格底线,公司因此认定胡某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在试用期内与胡某解除了劳动合同,此举并无不当。
综上,胡某主张恢复劳动合同的履行及相关诉请,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判决,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
胡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违法解除与胡某之间的劳动合同。
首先,胡某主张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试行)》无效。但胡某未举证证明该制度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或者公序良俗的情形。
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胡某同意并遵守嘉凯公司的规章制度,胡某签名确认,故胡某该项主张,本院不予采纳。
其次,公司有权通过考试的方式以确定胡某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且考试内容亦与胡某工作内容相关,并无不当。公司以80分作为转正考试及格线,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属于行使其公司的用工管理自主权,胡某经补考后仍未及格,公司以转正考试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依据充分,符合法律规定。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银行流水的常用审计方法: 1、银行流水的进项主要表现方式:进项表现贷方,出项表现于借方,主要有卡存、现存、转进、薪水、续存、网银汇款、借贷、劳动费等。 2、拿着流水单,随意找一笔交易,打电话给电话银行,你自己输入查看密码,根据流水单上的明细,输入日子,如果和电话中报的吻合就没问题,反之对不上,就是假的。 3、向开户行索要对账单,将银行存款明细账与对账单进行比较,真假立辨。 4、从事实上获取
1、公司调整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除非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不能轻易变更。2、未到新岗位报道的按旷工处理,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公司不能以此辞退劳动者,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动争议仲裁,索要双倍赔偿金。3、如果以考核不合格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将得不到补偿。依法员工不能适应原岗位的,单位应当为其调岗或培训,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通知或多支付1
网贷不能把你的手机铃音换成老赖铃音,也禁止不了你乘坐高铁、飞机等高消费行为。只有相关单位或个人起诉你,只有法院依法认定你为老赖,法院才会采取相应措施。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涉个人权利和隐私。网贷逾期了,对方是不能够给你设置彩铃的,因为这个是属于侵权的行为,现在国家已经不允许这种暴力催收的行为了。
公司有权调查员工的隐私吗一般没有权利调查,但具体要看具体调查的原因及公司有没有对外公布。隐私权名誉权案由包括哪些隐私权名誉权案由包括民事侵权要求相关的诉讼赔偿,侵犯隐私权名誉权诉状需要包含的信息:原告名称、被告姓名、诉讼请求等,不仅人具有名誉权,法人也是具有名誉权的。当人的名誉权受到损害时,人人通常都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名誉。那么当企业的名誉受损时,就可以书写此诉状。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一千
劳动者突然离职,公司无权克扣劳动者的工资。除了在合同中依法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可以扣除工资的情形以外,用人单位不得私自扣除劳动者的工资,乱扣工资属于违法的行为。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发生赔付纠纷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员工赔付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您好!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恶意调岗,降薪,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xu
你好,公司审计是你出现什么问题了吗
您好,可以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前物业公司把债权转让给现物业公司,并且将此事通知了业主,那么物业费应交给现物业公司
1、差旅费核算的内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2、一般情况下,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了,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
法律分析:没有。公司内部审计是无权拍照您的微信聊天记录的。行为侵犯了隐私权。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公安查微信,如果涉及到案情,必须要立案之后,才可以查微信的聊天记录。公安部门是有权力查的。个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任何人查微信记录都会涉嫌侵害他人隐私,公安机关只有依法立案后,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否则,就是执法犯法的违法行为。作为人格权之一,侵犯隐私权责任的构成也同侵犯其他权利一样,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四要件。
公司在星期日调休,员工是有权拒绝的。公司要求加班的决定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也要是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才能安排员工加班。此外公司只有在休息日安排加班时才能用调休来代替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则是不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
物业公司拆除业主的防护窗需要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1、如果业主的防护窗是违建,就可以拆除;2、如果业主的防护窗是不违建就不能拆除。物业管理企业享有制止违章搭建或者其他侵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权利,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管理条
1、物业公司无权强拆违章搭建。2、小区业主所搭建的违章建筑,是应当拆除的,但该权利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物业公司无权行使此权利强拆。作为违章建筑的搭建人,业主所投入的建筑材料、人工费用等都属于他的合法财产,理应受到法律保护。3、物业公司找人擅自闯入对方民宅,毁坏财物属不法侵害行为,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理应予以赔偿。
无权。其无权自行决定收取任何费用。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七
通常情况下,发生劳动纠纷后,首先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劳动维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财务部小姐姐最近被几个问题弄得焦头烂额:新员工入职,个税到底能扣几个5000?据说90%的会计都搞错了!新员工入职,个税到底能扣几个5000?问题一A员工7月10号入职(该员工上半年在其他公司取得过工资),7月份的工资在8月发放并代扣代缴个税,于9月15日前进行了个税申报,申报时能扣几个5000?正解:可以扣2个5000。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
【法律意见】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可以扣钱,只要没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可。【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