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收支管理费业务应该如何计税处理的问题,一些纳税人并不是十分清楚。笔者认为,对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收支管理费业务的计税处理问题,纳税人必须要清楚以下3个方面:
一、支付管理费按正常劳务费用列支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既有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也有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等集团之间提供的管理费。
由于现行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可以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
但是,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不得再采用分摊管理费用的方式在税前扣除,以避免重复扣除。
举例来说,A公司是BCM集团下属的一家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2008年A公司按市场价向母公司支付了管理服务费用350万元,并取得了集团开具的服务业发票,则A公司2008年税前可以扣除劳务费用350万元。
二、收取管理费方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因此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而提供管理服务收取的管理费,应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承租费)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但是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费凡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属于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
(3)出包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的。
接上例,2008年BCM集团收取A公司的管理服务费用350万元应为劳务收入,依照服务业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17.5万元。
三、符合条件的非居民企业发生的管理费可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可见,这条是基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中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的基本要求来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要取得某种收入,往往需要其在中国境外的总机构提供某种管理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方面上的支撑服务,有些费用支出可能是通过总机构或者由总机构所负担的,虽然企业所得税法实行的是法人税制,但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只负有限的纳税义务,就其在中国境内所设立的机构、场所获取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境外但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纳税,若不允许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分摊其在中国境外总机构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可能会出现这些机构、场所的特定生产经营活动的费用支出无法得以体现,是不符合收入与支出的配比原则的。
一、企业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款的账务处理例1,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月收人2400元,按规定,该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一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2400一800)×15%-125=115(元)账务处理为:①支付职工工资时,借:应付工资2400贷:现金2285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5②上交税款时,借: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5贷:银行存
(一)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该明细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专栏。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或应税劳务等而支付的、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或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固定资产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将涉及到营业税、契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1)股权转让人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2)企业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3)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
企业向有关部门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以及破产宣告后企业清算组的一项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破产企业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应当直至企业破产宣告之日,而如果破产企业有欠缴、少缴的情况,均需由清算组在破产程序中,向负责社会保险的相关机构补足。【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一)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完毕与否的税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税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
国有关联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的税务如何处理(一)划出方1、视同销售,计缴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若没有特殊规定的,应按照上述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某市一企业申请解散注销时,要对一批存货进行税务处理,该市税务机关内部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认为应按视同销售处理,一种认为应按不征税处理。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以下简称16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有些人将其理解为一般纳税人企业解散
(一)划出方1、视同销售,计缴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若没有特殊规定的,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2、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变化的,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企业处置资产,属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8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视同销售行为。在此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6项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视同销售的4种情形:1.会计上规定应作销
一般性税务处理股权收购只是被收购企业股东之间的股权所有者变换,其所涉及的纳税事项,主要是股权转让是否有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股权被收购后,股权转让发生所得,则个人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上市股权除外),企业股东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有股权损失则可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第三项规定,企业股权
对于企业购入字画、古董等艺术品的涉税分析,主要基于《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其中,《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则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
一、甲企业提供5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乙企业提供2000万元资金并负责施工。双方协议,房屋建成后按5:5的比例分成,房屋分配完毕后,甲方又将其分得房屋的50%出售,售价为800万元,其余留作自用。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而第61条第2款又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企业来说很多时候会发生一些分离重组的事情,那么对于就会涉及到相应的一些税务处理的问题,那么对于企业分立特殊重组的税务处理为多少,希望大家可以多去了解企业分立特殊重组的税务处理是多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注销前需要进行清算,对公司资产及负债进行处置。清算过程涉及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税务处理问题,公司应对电脑、打印机、汽车等固定资产进行销售或视同销售处理,如该几项资产都属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那么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1+3%)×2%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在处置清算过程中如有清算所得,应在申报缴纳清算所得税后再对股东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
1、支付令无力偿还的处理方式是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2、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律其他规定。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
1、如果企业借款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贷款的,由贷款人责令改正。2、情节特别严重或逾期不改正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3、如果企业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风险提示:企业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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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之所以有此一问,是因为有人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中,并没有把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包含在内。 所以猜测,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是不是不交个税。 这样的理解是不合于税务规则思想的。 01 67号公告是对股权转让征税的管理办法,如果其不包含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也只能说明,在这个
一、直播间和实际收到的不符怎么处理举报1、直播间和实际收到的不符,可以进行退货处理,也可以去工商部门或者到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举报。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遭遇假货,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索赔。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
1.企业向银行借款的财税处理(1)基本规定企业所得税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费用就包括财务费用。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又补充: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