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一个工作正常休息是4天,一个月就是正常26天的考勤,但是到了发工资,公司是按照30考勤那么算,是违法的嘛
1、驾驶没有年审的车辆被交警抓到了,会被交警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会扣驾驶人3分。2、一般情况下,交警还会扣留机动车一天。3、如果驾驶没有年审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保险公司不理赔。
法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多出来的工作日应该计算加班费。工资3500÷21.75×17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
每月轮休4天,周末的加班工资扣掉已经休掉的四天,余下的按200%支付加班费。1、日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应得月工资除以21.75天计算。即1600÷21.752、关于节假日加班:只要节假日在坚持工作,每天就应当另外支付300%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之补充规定》的规定。3、关于休息日加班:休息日安排工作,安排了补休的,不发加班工资,没有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工资标准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即没有补休
你好,可以起诉。建议报警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新劳动法关于工资计算的规定是劳动法中没有具体规定,只能依据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工资: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辞职信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结尾和落款五部分构成:1、在辞职信第一行正中写上辞职信的名称。2、称呼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信的单位组织或领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3、正文要写出信辞职的内容,叙述递交书信辞职的具体理由。4、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落款
您好,建议您委托律师起草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即可离职,不用单位批准(非常重要,原因是法律规定的合法程序以及我们在处理劳动案件过程中总结的办案经验,您也可以自行尝试不发出该通知,则无法取得经济补偿。)并经律师指导您向单位发出该通知书,不要自行写《辞职书》即离职,这样对方会以未收到您的辞职书,以您方旷工为由或其他理由与您解除劳动关系,则此时您将无法主张对方向您支付经济补偿、赔偿。如自行申请劳动仲
职工的退休工龄工资一般以养老金的形式来发,而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育儿假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同时,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法律依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八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
一般是不能退款的,除非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
法律分析:不一定。现在很多挂号都是限号的,基本都需要提前预约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想要就诊的医院。
法律分析:微博借钱利息太高了,只要年利率高于一年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上,就是违规的。
财产损害要注意赔偿合理损失。在实行全部赔偿原则的时候,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予以赔偿的损失必须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损失不应赔偿。
可能是诈骗,建议直接联系律师处理,XY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并不是住院才有的报销,吃药检查报不报销具体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 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
您好!10天仍在上诉期限内,在该期限内一审判决尚未生效。音频未经质证属于违反程序,可以据此提起上诉。《民事诉讼》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