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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问题描述

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1个回答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a)有自己的名称;

b)有自己的住所;

c)有自己的章程;

d)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e)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f)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g)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有书面合伙协议、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h)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有书面合伙协议、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

i)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j)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还应当至少有二名符合《律师法》规定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需要国家出资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由当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筹建,申请设立许可前须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拨编制、提供经费保障。

数量限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纸质审查——现场踏勘——形式审查

流程图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7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司法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修订)第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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