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1、成立三年以上;2、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3、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不得申请设立分所;
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受到吊销执业许可证处罚的,该所自分所受到处罚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分所。(二)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
2、有自己的住所;3、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4、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5、分所负责人应当专职执业并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二、办理材料
填写完整
内容符合
内容符合
以货币方式出资的,应提供以分所或本所负责人名义开立的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不予提取的银行存款证明;以实物方式出资的,应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和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属于自有用房的,应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赁用房的,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书、产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齐全
承诺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总所在广东省外的提供
总所在广东省外的提供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陆网站www.gdlawyer.gov.cn后注册新帐户并发起申请业务;
2、申请人将电子材料发送给受理机构;
3、受理机构结合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审查意见发送省司法厅;
4、省司法厅经办人员接收电子材料并结合书面材料提出审查意见报处领导;处领导接收电子材料并结合书面材料审核后送分管厅领导审批;
分管厅领导审核同意或不同意,完成网上审批流程;符合条件的,省司法厅经办人根据网上审批情况结合书面材料审核结果制作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地市司法局颁发给申请人。
5、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可选择邮政特快专递送达本人行政审批决定书等材料和执业许可证件,并自行承担邮政特快专递的邮件资费和回执服务费。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下载《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申请登记表》,准备申报材料并报送材料到受理机构;
2、受理机构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3、受理机构将相关申报材料(含书面及电子版材料)和审查意见,整理上报省司法厅;
4、省司法厅对受理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5、省司法厅审核通过后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制作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地市司法局颁发给申请人。
6、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可选择邮政特快专递送达本人行政审批决定书等材料和执业许可证件,并自行承担邮政特快专递的邮件资费和回执服务费。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珠海市梅华西路96号市司法局大楼九楼905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司法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2017年)
第六条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2017年)
第十八、十九条第十八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申请设立分所的,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2017年)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申请设立分所的,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2017年)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四)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2017年)
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2017年)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四)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2017年)
第五十条第五十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
(三)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四)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五)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
(六)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七)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律师事务所因前款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2017年)
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2017年)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律师因违反本法规定,在受到警告处罚后一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警告处罚情形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事务所因违反本法规定,在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业整顿处罚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申请条件a)总所应当是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b)分所可以在本所所在城区以外的区、县或其他省市设立;c)总所及其分所不在停业整顿处罚期限内;d)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受到吊销执业许可证处罚的,该所自分所受到处罚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分所;e)分所有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f)分所有自己的住所;g)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h)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
申请条件申请条件包括:a)有自己的名称;b)有自己的住所;c)有自己的章程;d)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e)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f)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g)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有书面合伙协议、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h)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
(一)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4、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二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2名以上合伙人,且合伙人均符合财政部89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条件;(二)书面合伙协议;(三)有经营场所。2.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15名以上由注册会计师担任的合伙人,且合伙人均符合财政部89号令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条件;(二)6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三)书面合伙协议;(四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一、办理条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
申请条件a)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b)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c)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d)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一)使用单位许可1.提交资料符合要求(可实物检查)。2.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二)人员资格许可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条件的要求;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6.具体条件及考核要求见相关的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二、办理材料(一)使用单位许可1.组织
本级行政区域内申请河-道采砂的单位或个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对河-道防洪、河势稳定、河水水质构成影响;不妨碍河-道防洪工程安全及其日常管理工作;有影响的,能够通过采取补救措施解决。二、办理材料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方案;4、建设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滩地情况及建设项目的防洪标准与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4条: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第5条: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英德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
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二、办理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提供电子营业执照相关信息的可免于提交复印件1份,验原件原件1份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在网上申请,录入申请信息;2、申请人到受理窗口申请,递交申请材料;3、受理窗口当场作出受理决定;4、审批;5、审批通过,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不通过,发放《不予许可决定书》。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无二、办理材料无三、办理流程无四、办理地点省公安厅集中办事服务大厅综合窗口五、办理时限六、办理机构省公安厅七、办理费用该事项不收费八、法律依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2009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562号)第三十八条,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配备押运人员,使放射性物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通过道路运输核反应堆乏燃料的,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从事工商经营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二、办理材料个体经营者、经办人签署验原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2.受理受理人员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受理申请后发送到审查环节。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五)无犯罪记录;(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二、
1、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2、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3、建设单位(个人)经批准临时进行建设或用作堆场、施工作业面、停车用途等的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4、按要求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二、办理材料针对规划许可延期的项目。针对规划许可延期的项目。针对规划许可延期、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临时建设的项目,收原件,报告需加盖测绘单位出图专用章。针对违法建设补办规
最近有很多人想小编咨询关于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办理流程、材料等等,小编收集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接下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办理需要些什么吧。一、办理条件1、车辆所装载货物须是合法装载的不可解体货物。2、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的核定载质量。3、车货总质量和轴载质量不对公路、桥梁的安全造成危害。4、车辆装载后的总高度,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不得超过5米,三、四级公路不得超过4.5米(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申请者可以提出申请: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1、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2、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3、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包括过驳锚地、浮筒),应当具备对外开放资格;4、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2)典当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经营场所不小于80平方米;4)有2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东相对控股;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与新增典当行的法人代表不得同为一人;法人股东须由经营三年以上且连续两年盈利的法人企业担任;法人股东净资产不得低于资产总额的50%,其中房地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二、办理材料全体成员签署全体成员签署全体成员签署全体成员签署全体成员签署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签名,并写明“与原件一致”三、办理流程网上
申请条件a)有适宜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b)具备与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c)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申请条件依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第3条《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2号)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项目服务指南第8项数量限制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办理流程形式审查——纸质审查——现场踏勘——审图——听证
申请条件a)有适宜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b)具备与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人员;c)具有充足的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2013年修订)第16条数量限制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办理流程形式审查——纸质审查——决定——形式审查——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